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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BSJ 0007 S-2021 黑果枸杞.pdf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2685032 上传时间:2023-08-21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147.39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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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备案号:QB64/0389S-2021Q/NBSJ宁夏宁宝世家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NBSJ 0007S2021黑果枸杞2021-08-27 发布2021-08-27 实施宁夏宁宝世家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发 布Q/NBSJ 0007S2021前言本标准的卫生指标是按照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和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确定。本标准是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标准由宁夏宁宝世家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宁夏宁宝世家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

2、主要起草人:张小林。本标准有效期五年。Q/NBSJ 0007S2021黑果枸杞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黑枸杞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成熟的黑枸杞鲜果为原料,经清理、干燥、拣选、包装制成干黑果枸杞。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

3、留限量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2244 保健食品中前花青素的测定GB 29921 食

4、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SN/T进出口枸杞子检验规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黑枸杞为茄科植物黑果枸杞的干燥成熟果实,黑枸杞又称黑果枸杞。3.2 不完善粒破碎粒、未成熟粒尚有使用价值的黑果枸杞为不完善粒。3.3 未成熟粒颜色较淡,与正常黑果枸杞明显不同的颗粒。3.4 破碎粒失去部分达颗粒体积三分之一以上的颗粒。3.5 无使用价值颗粒虫蛀粒、霉变粒为无使用价值的颗粒。3.6 虫蛀粒被虫蛀的颗粒。3.7 霉变粒发霉、变质的颗粒。3.8 杂质

5、黑果枸杞果、柄以外的物质。4技术要求4.1 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4.2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4.3 卫生指标卫生指标应符合表 3的规定。表3 卫生指标项目指标外观形状黑色或紫黑色,圆形干瘪,外皮干硬,邹缩滋味、气味具有黑枸杞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项目指标水分,%12.0灰分,%9.0总糖(以葡萄糖计),%20.0原花青素,g/100g1.0粒度,粒/50g1700百粒重/(g/100粒)2.9不完善粒,%3.0无使用价值颗粒不得检出项目指标铅(以Pb计),mg/kg2.0总砷(以As计),mg/kg1.0敌敌畏,m

6、g/kg0.2Q/NBSJ 0007S20214.4 污染物限量按GB 2762中水果干制品规定执行4.5 农药残留按GB 2763中枸杞(干)规定执行4.6 致病菌限量按GB 29921即食果蔬制品规定执行5食品添加剂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的规定。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7试验方法7.1 感官指标按SN/T 0878规定方法检验。7.2 粒度、百粒重用感量0.001g天平称量。7.3 水分按照 GB 5009.3规定的方法中减压干燥法测定。7.4 原花青素按GB/T 22244规定

7、的方法测定。7.5 总糖按 GB/T 18672 附录 B规定的方法测定。7.6 灰分按 GB 5009.4规定的方法测定。7.7 总砷按 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检验。7.8 铅按 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检验。7.9 敌敌畏、乐果按 GB/T 5009.20规定的方法检验。7.10 污染物按GB 2762规定的方法测定。7.11 农药残留按GB 2763规定的方法测定。7.12 致病菌限量按 GB 29921规定的方法测定。8检验规则8.1组批以同批原料,同一班次生产包装的产品为一批。乐果,mg/kg1.0致病菌(指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8.2抽样在每批产品中随

8、机抽取0.5kg样品进行检验,每批产品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8.3检验分类8.3.1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粒度。8.3.2型式检验每 6个月进行 1次,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随时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8.4 判定规则检验如有不合格的项目,可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复检。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9.1 标志标志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9.2 包装9.2.1 内包装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材料包装,包装定量允许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号的规定。9.2.2 外包装为纸箱包装,每箱总重量不得低于总净重。9.3 运输9.4 运输工具应使用食品专用车,应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9.5 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重压。9.6 贮存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避光处,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放,产品码放应离地面10cm以上、墙壁20cm以上。在上述条件下,本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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