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 京 普 康 和 瑞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PKHR 0008S-2021 葛根枳椇子片(压片糖果)2021-05-28 发布 2021-06-22 实施 南京普康和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 布 Q/PKHR J S Q B备案编号:3 2 1 48 7 S-2 0 2 1备案日期:2 0 2 1-0 6-2 1Q/PKHR 0008S2021 I 前 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及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依据 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进行。本标准贯彻执行了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
2、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的规定。本标准中铅(以 Pb 计)限量为 0.4mg/kg,严于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糖果”铅(以 Pb 计)限量为 0.5mg/kg 的规定。本标准由南京普康和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范晶玉。本标准于2021年05月首次发布。J S Q BQ/PKHR 0008S2021 1 葛根枳椇子片(压片糖果)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葛根枳椇子片(压
3、片糖果)的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白砂糖为主要原料,添加葛根、枳椇子、全脂乳粉、麦芽糊精、柠檬酸、L-半胱氨酸、维生素C(抗氧化剂)、牛磺酸、包衣粉(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二氧化钛、滑石粉、三乙酸甘油酯、柠檬黄铝色淀、硬脂酸、日落黄铝色淀、乳糖),经水煎煮、浓缩、干燥、粉碎、过筛、配料、混合、制粒、压片、包衣、包装工艺加工制成的葛根枳椇子片(压片糖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
4、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1886.10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又名十八烷酸)GB 1886.10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HPMC)GB 1886.2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日落黄铝色淀 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 GB 1886.2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滑石粉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48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黄铝色淀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
5、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7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GB/T 20884 麦芽糊精 GB 25577 食品安全国
6、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二氧化钛 GB 255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糖 J S Q BQ/PKHR 0008S2021 2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2993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2020年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3.1 原辅料要求 3.1.1 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的规定。3.1.2 葛根、枳椇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并符合 GB 2762 和 GB 2763的规定。3.1.3
7、 全脂乳粉:应符合 GB 19644 的规定。3.1.4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3.1.5 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3.1.6 L-半胱氨酸、牛磺酸:应符合 GB 29938 的规定。3.1.7 维生素 C:应符合 GB 14754 的规定。3.1.8 羟丙基甲基纤维素:应符合 GB 1886.109 的规定。3.1.9 二氧化钛:应符合 GB 25577 的规定。3.1.10 滑石粉:应符合 GB 1886.246 的规定。3.1.11 三乙酸甘油酯:应符合 GB 29938 的规定。3.1.12 柠檬黄铝色淀:应符合 GB 4481.2 的
8、规定。3.1.13 硬脂酸:应符合 GB 1886.101 的规定。3.1.14 日落黄铝色淀:应符合 GB 1886.224 的规定。3.1.15 乳糖:应符合 GB 25595 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外观、色泽 片状,片形完整,色泽均匀 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外观、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尝滋味。滋味、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嗅,无异味 状 态 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J S Q BQ/PKHR
9、 0008S2021 3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企业标准指标 检验方法 干燥失重,g/100g 5.0 GB 5009.3 铅(以 Pb 计),mg/kg 0.4 GB 5009.12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注:其中铅(以 Pb 计)严于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3.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GB 4789.3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10、4789.1 执行。3.5 净含量及其检验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检验方法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有关规定。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5.2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出厂前须经生产厂质检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干燥失重、菌落菌数、大肠菌群和净含量。5.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来源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
11、品质量时;b)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J S Q BQ/PKHR 0008S2021 4 c)出厂检验结果与最近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5.4 组批与抽样 5.4.1 同一天、同一班次投料包装完好的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5.4.2 出厂检验的样本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300g。5.4.3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8 个最小包装单位。5.5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如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复检不合格项目,以复检结果为准。但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6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产品的销售包装标志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及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规定。产品运输包装外应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数量、净重及防潮、防压等标志,并符合 GB/T 191 的要求。6.2 包装 内包装应使用符合相应食品安全要求的包装材料。外包装用瓦楞纸箱。6.3 运输和贮存 运输工具和贮存场所应清洁、干燥、无污染,防止日晒、雨淋、受潮。严禁与有毒、有害、有挥发性气味的物品混存、混运。运输中应轻拿轻放,防止挤压、受热。6.4 保质期 在符合本标准贮存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 24 个月。J S Q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