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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RDSY 0002 S-2021 蔬菜干制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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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备案号:QB64/0356S-2021Q/RDSY宁 夏 润 德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RDSY 0002S2021蔬菜干制品2021-08-12 发布2021-08-12 实施宁夏润德实业有限公司发 布Q/RDSY 0002S2021I前言本标准卫生指标是参考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确定。本标准是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本标准由宁夏润德实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宁夏润德实业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少杰。本标准有

2、效期五年。Q/RDSY 0002S20211蔬菜干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蔬菜干制品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黄花菜、百合干、蕨菜、苦苦菜、豆角、蒲公英、辣椒、萝卜、茄子、竹笋干、山药片、玉竹片等各种蔬菜干为原料,经挑选、清理、干燥、包装而成的不同品种的蔬菜干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

3、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20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46植物性食品中有机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各种蔬菜干应色泽鲜亮、无腐烂变质、无污染、无病虫害、无杂质并符合相关食品安全要求。3.2感官指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 1感官指标项目

4、指标色泽具有蔬菜干制品各种品种应有的色泽,色泽正常外观整齐、均匀、无碎屑、无霉变、无虫蛀,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滋味气味具有蔬菜干燥后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3.3理化指标Q/RDSY 0002S2021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25.0铅(以Pb计)/(mg/kg)0.9六六六/(mg/kg)0.05滴滴涕/(mg/kg)0.05敌敌畏/(mg/kg)0.2杀螟硫磷/(mg/kg)0.5氯菊酯/(mg/kg)14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规定。6试验方法6.1感官指标用感官检验。6.2水分

5、按 GB 5009.3 规定方法检验。6.3铅 GB 5009.12 规定方法检验。6.4六六六、滴滴涕按 GB/T 5009.19 规定方法检验。6.5敌敌畏、杀螟硫磷按 GB/T 5009.20 规定方法检验。6.6氯菊酯按 GB/T 5009.146 规定方法检验。7检验规则7.1以每个班次生产的同一种类产品为一批,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样 300g进行检验,每批产品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7.2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2.1出厂检验项目为净含量、感官指标、水分。7.2.2型式检验每 6 个月进行 1 次,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随时进行:a)新产品投产时;b)正式生产

6、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3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Q/RDSY 0002S20213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标志标志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8.2包装8.2.1内包装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包装材料装,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8.2.2外包装用纸箱装,每箱总重量不得少于总净重。8.3运输8.3.1应使用食品专用运输车,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一起运输。8.3.2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重压。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摔。8.4贮存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共同存放。产品码放应离地面10cm以上,离墙壁20cm以上。在上述条件下保质期为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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