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混合类代用茶备案号:360883S-2020备案日期:2020年11月16日有效期至:2025年11月15日Q/SH 江 西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SH 0004S-20202020-08-10 发布2020-08-12 实施赣州市珊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 布(注:备案的企业标准以“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中的文本为正本)江西省食品安全
2、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SH 0004S2020 I 目 次 目 次.I 前 言.II 混合类代用茶.1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要求.1 3.1 原料要求.2 3.2 感官要求.2 3.3 理化指标.2 3.4 净含量.3 4 食品添加剂.3 4.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 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3、定。.3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3 6 检验规则.3 6.1 组批.3 6.2 抽样.3 6.3 检验分类.3 6.4 判定规则.3 6.5 仲裁.3 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4 7.1 标志、标签.4 7.2 包装.4 7.3 运输.4 7.4 贮存.4 7.5 保质期.4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SH 0004S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为
4、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中铅限量(以Pb计)为4.0mg/kg,严于GB 276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其他类”项下“茶叶”中铅限量(以Pb计)5.0mg/kg。本标准起草单位:赣州市珊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钟海斌、肖斌。本标准批准人:卢珊瑚。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SH 0004S2020 1 混合类代用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
5、定了混合类代用茶的产品分类、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大枣、甘草、桔梗、槐花、白芷、百合、金银花、陈皮、重瓣红玫瑰、荷叶、佛手、麦芽、薄荷、杭白菊、干姜、薏苡仁、赤小豆、决明子、茯苓、桑叶、藿香、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料苦艾)中的一种或几种为原料,经挑选、粉碎或不粉碎、混合、干燥、包装等工艺制成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饮用的混合类代用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
6、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
7、B/T 5009.110 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8862 地理标志产品 杭白菊 关于批准DHA藻油、棉籽低聚糖等7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原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3号)JJF 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要求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
8、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SH 0004S2020 2 3.1 原料要求 3.1.1 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料 苦艾)鲜草应经清理后烘干、无异物,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3.1.2 大枣、甘草、桔梗、槐花、白芷、百合、金银花、陈皮、重瓣红玫瑰、荷叶、佛手、麦芽、薄荷、杭白菊、干姜、薏苡仁、赤小豆、决明子、茯苓、桑叶、藿香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中相应品种项下的
9、规定,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3.1.3 杭白菊 应符合GB/T 18862的规定。3.1.4 重瓣红玫瑰 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3号中相应的规定,其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量分别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外观 袋装完整,内容物为干燥疏松的植物粗粉或小块状混合物,洁净、无霉变、虫蛀 将样品放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用肉眼观察其外观、色泽;另取本品适量,用适量开水冲泡后,观其汤色,口尝其滋味、鼻嗅其气味 色泽 具有各类品种应有的色泽,冲泡
10、后汤色明亮 滋味、气味 冲泡前后均具有产品固有的滋味和香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13.0 GB 5009.3 总灰分/(%)12.0 GB 5009.4 铅(以Pb计)/(mg/kg)4.0 GB 5009.12 总砷(以As计)/(mg/kg)0.5 GB 5009.11 镉(以Cd计)/(mg/kg)0.5 GB 5009.15 六六六总量/(mg/kg)0.2 GB/T 5009.19 氰戊菊酯/(mg/kg)0.5 GB/T 5009.110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
11、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SH 0004S2020 3 敌敌畏/(mg/kg)0.2 GB/T 5009.20 乐果/(mg/kg)1.0 GB/T 5009.20 其他农药残留限量按GB 2763的规定执行 3.4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 食品添加剂 4.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及
1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次投料、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规格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6.2 抽样 每批产品随机抽取,抽样量应为检验所需量的3倍,作为检验及留样。6.3 检验分类 6.3.1 出厂检验 6.3.1.1 每批产品须经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6.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水分。6.3.2 型式检验 6.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的全项目检验。6.3.2.2 正常情况为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停产 3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b)原、辅料来源发生
13、变化时;c)本次检验结果与上次检验结果发生较大差异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6.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若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6.5 仲裁 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SH 0004S2020 4 在保质期内,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经双方协商,可申请相关法定检验机构进行仲
14、裁检验。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标签 7.1.1 产品标志、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GB/T 191、GB 7718 的规定。7.2 包装 7.2.1 包装材料选用复合膜袋,应符合 GB/T 10004 的规定。7.2.2 包装要求:应封口严密。7.3 运输 7.3.1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且备有防雨、防晒设施,严禁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7.3.2 装卸时应轻放、轻搬,防止包装破损。7.4 贮存 仓库必须干燥、清洁,有防潮、防鼠、防尘设施,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共存放。7.5 保质期 本产品的保质期为18个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
15、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SH 0004S2020 5 江西省江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承诺书 本食品生产企业承诺:本次备案的企业标准名称为:混合类代用茶,标准编号为:Q/SH 0004S-2020。1、本企业是企业标准的第一责任人,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负责。2、本企业已清楚企业标准备案性质是形式备案,备案只是对企业标准进行登记、存档、公开、备查的行为。3、本企业标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江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4、本企业标准已经过技术审定,且标准名称、原辅料、技术指标等企业标准内容均符合相关要求。5、本企业对所提交的备案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违法之处,对该企业标准实施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6、本企业承诺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并根据要求对备案的企业标准及时进行修订。未及时修订的,企业标准备案按照相关规定自动废止。赣州市珊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