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QSLG 0010 S-2019 蛹虫草含化糖.pdf

上传人:g****t 文档编号:2686743 上传时间:2023-08-21 格式:PDF 页数:14 大小:279.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QSLG 0010 S-2019 蛹虫草含化糖.pdf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QSLG 0010 S-2019 蛹虫草含化糖.pdf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QSLG 0010 S-2019 蛹虫草含化糖.pdf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QSLG 0010 S-2019 蛹虫草含化糖.pdf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QSLG 0010 S-2019 蛹虫草含化糖.pdf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QSLG 0010 S-2019 蛹虫草含化糖.pdf_第6页
第6页 / 共14页
亲,该文档总共14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Q/SLG陕 西 量 子 高 科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SLG 0010S2019蛹虫草含化糖2019-05-30 发布2019-06-30 实施陕西量子高科药业有限公司发 布Q/6 1 0 0 0 0-1 0 2 7 6 S-2 0 1 9有效期至 2 0 2 2 0 7 0 1Q/SLG 0010S2019I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本标准由陕西量子高科药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陕西量子高科药业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晓玲、王佳。本标准批准人:王丛威。本标准属首次发布。Q/SLG 0010S

2、20191蛹虫草含化糖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蛹虫草含化糖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蛹虫草粉为原料,适量添加普鲁兰多糖、D-甘露糖醇,经称量、混合、配液、灌装、冻干、密封、包装等工序制成的蛹虫草含化糖。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17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甘露糖醇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3、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4、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40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普鲁兰多糖NY/T 2116虫草制品中虫草素和腺苷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YBB00082003气体透过量测定法YBB00092003水蒸气透过量测定法YBB00102003剥离强度测定法YBB00122003热合强度测定法YBB00262004包装材料红外光谱测定法YBB00312004包装材料溶剂残留量测定法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方法王光亚Q/SLG 0010S20192关于批准塔格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

5、014年第1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蛹虫草粉:应符合关于批准塔格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 年第 10 号)以及附录 A的规定。3.1.2普鲁兰多糖:应符合 GB 28402 的规定。3.1.3D-甘露糖醇:应符合 GB 1886.177 的规定。3.1.4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浅棕色或黄棕色组织形态本品呈圆形片状,块形完整,大小一致,入口即化滋味及气味无特殊气味,味微甘甜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3理化指标应符合

6、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干燥失重/(g/100g)5.0总糖(以还原糖计)/(g/100g)0.5虫草素/(%)0.5多糖/(g/100g)0.5铅(以 Pb 计)/(mg/kg)0.53.4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 3微生物限量项目指标ncmM菌落总数/(CFU/g)521000099000Q/SLG 0010S20193表 3(续)大肠菌群/(CFU/g)5210100注: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3.5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原料及食品添加剂3.6.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的品

7、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以外的任何物质。3.7污染物限量及农药残留限量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及其相应的检验方法应分别符合 GB 2762、GB 2763 的规定。3.8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4检验方法4.1感官检验4.1.1色泽与组织形态、杂质将本品取出,置于透明的玻璃皿中,用肉眼在正常光线下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杂质。4.1.2气味与滋味取适量样品,将产品倒在玻璃皿中,闻其气味,品尝其滋味。4.2理化指标4.2.1干燥失重: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检测。4.2.2总

8、糖:按 GB 5009.7 规定的方法检测。4.2.3虫草素:按 NY/T 2116 规定的方法检测。4.2.4多糖:按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方法王光亚规定的方法检测。4.2.5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检测。4.3微生物限量4.3.1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检测。4.3.2大肠菌群: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检测。4.4净含量Q/SLG 0010S20194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检测。5检验规则5.1组批同一班次、同一批投料完成全部生产工序并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5.2抽样从每批产品中,按检验用量的2倍量随机抽样(不少于10个最小包装),分做二份

9、,一份供检验,一份留样备查。5.3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应经生产厂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干燥失重、总糖、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包括本标准 3.23.5 项目规定。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产地、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b)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5.5判定规则产品全部检验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判为合格。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可自同一批产品中,随机加倍取样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合格,判为产品合格。

10、复验结果仍不合格则判为产品不合格。微生物限量项目有一项不合格,直接判本批产品为不合格,且不得复检。6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签、标志6.1.1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及 GB 28050 的规定。包装箱上的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l91 的规定。6.1.2不适宜人群:婴幼儿、儿童、食用真菌过敏者。6.2包装6.2.1内包装材料应符合附录 B、附录 C 的规定。6.2.2产品外包装为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6.2.3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Q/SLG 0010S201956.3运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

11、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运输。6.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36个月。Q/SLG 0010S20196附录A(规范性附录)蛹虫草粉的质量要求A.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A.1的规定。表 A.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外观棕黄色粉末气味具有该产品固有的特殊气味A.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A.2 的规定。表 A.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干燥失重/(%)5.0总灰分/(%)5.0总砷/(mg/kg)2.0铅/(mg/kg)1.0A.3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A.3 的规定。表 A.3微生物限量项目指

12、标菌落总数/(CFU/g)1000酵母菌与霉菌/(CFU/g)100大肠杆菌不得检出沙门氏菌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Q/SLG 0010S20197附录B(规范性附录)纸/聚酯/铝箔/聚乙烯冷固体药用复合膜的质量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纸(PAPER)、聚酯(PET)、铝箔(AL)、聚乙烯(PE)通过粘合剂,经复合而成的复合膜。适用于固体药用(片剂、胶囊剂等)包装的复合膜。【外观外观】取本品适量,在自然光线明亮处,正视目测。不得有穿孔、异物、异味、粘连、复合层间分离及明显损伤、气泡、皱纹、脏污等缺陷。【针孔度针孔度】取长 400mm、宽 250mm(当幅宽小于 250mm时,取卷幅宽)试样 1

13、0 片,逐张置于针孔检查台上,在暗处检查其针孔,不应有密集的、连续的、周期性的针孔;每一平方米中,不得有直径大于 0.3mm的针孔;直径为 0.1-0.3mm的针孔数不得过 1 个。【鉴别鉴别】红外光谱红外光谱取本品适量,照包装材料红外光谱测定法(YBB00262004-2015)第四法测定,PET与PE层应分别与对照图谱基本一致。【物理性能物理性能】水蒸气透过量水蒸气透过量取本品适量,照水蒸气透过量测定(YBB00092003-2015)第一法试验条件B或第二法试验条件B或第四法试验条件 2 测定,试验时内层PE面向低湿度侧,不得过 0.5g/(m224h)。氧气透过量氧气透过量取本品适量,

14、气体气透过量测定(YBB00082003-2015)第一法或第二法测定,试验时内层PE面向氧气低压侧,不得过 0.5cm3/(m224h0.1MPa)。剥离强度剥离强度取本品适量,照剥离强度测定法(YBB00102003-2015)。外层纸/PET层间剥离强度不得低于 3.0N/15mm或纸撕裂;中间层PET/AL层剥离强度不得低于 3.0N/15mm;最内层AL/PE层间剥离强度不得低于 3.0N/15mm。(若复合层不能剥离或复合层断裂时,其剥离强度为合格)。热合强度热合强度裁取 100mm100mm试片 2 片,将内层PE面与同样尺寸的配套包装组材叠合,在热封仪上进行热合,热合温度 15

15、55,压力 0.2Mpa,时间 1 秒。从热合部位裁取 15mm宽的试样,取中间3 条进行试验。照热合强度测定法(YBB00122003-2015),纵横向各 6 个试样热合强度的平均值不得低于 5.0N/15mm。【溶剂残留量溶剂残留量】取本品适量,截取内表面积 0.02m2,将其迅速裁成 10mm30mm碎片,照包装材料溶剂残留量(YBB00312004-2015)测定法测定,溶剂残留总量不得过 5.0mg/m2,其中苯及苯类每个溶剂残留量均不得检出。Q/SLG 0010S20198【溶出物试验溶出物试验】供试浓的制备:取本品适量,制成内表面积(不含热封边)约 150cm2的三边封袋4 个

16、,取 4 个袋分别加水 50ml,赶走袋内气泡,将袋水平放置于热封仪的热封条上,热合封口,放入702 浸泡 2 小时后取出,放冷至室温,倒出袋内溶液合并得水浸液,即得供试液;另取具塞锥形瓶加水 200ml,702 放置 2 小时后取出,放冷至室温得空白液;同法制备 65%乙醇(702)供试液、正己烷(582)供试液及相应的空白液,进行下列试验。易氧化物易氧化物精密量取水浸液 20ml,高锰酸钾滴定液(0.002mol/L)20ml与稀硫酸 1ml,煮沸 3 分钟,迅速冷却,加入碘化钾 0.1g,在暗处放置 5 分钟,用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01mol/L)滴定,滴定至近终点时,加入淀粉指示液 0.25ml,继续滴定至无色,另取水空白液同法操作,二者消耗滴定液之差不得过 1.5ml。不挥发物不挥发物分别精密量取水、65%乙醇、正己烷浸出液与空白液各 100ml,置于已恒重的蒸发皿中,水浴蒸干,105干燥 2 小时,冷却后精密称定,水不挥发物残渣与其空白残渣之差应不得过 30.0mg;65%乙醇不挥发物残渣与其空白残渣之差不得过 30.0mg;正己烷不挥发物残渣与其空白残渣之差不得过3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专业资料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