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案号:QB64/0222S-2019 Q/SSHQ 宁夏朔山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SHQ 0001S2019 SOD 富硒枸杞 2019-06-03发布 2019-06-03实施 宁夏朔山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发 布 Q/SSHQ 0001S2019 I 前 言 本标准主要参照GB/T 18672-2014枸杞及HB001/T-2013天然富硒食品硒含量分类标准及 GB/T16325-200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制定的。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的。本标准由宁夏朔山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宁夏朔山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起草。本标
2、准起草人:徐春玲,张辉。本标准有效期五年。Q/SSHQ 0001S2019 1 SOD 富硒枸杞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SOD 富硒枸杞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 SOD 富硒枸杞为原料,经清理、干燥、拣选、包装制成的 SOD 富硒枸杞。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T 5
3、009.1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总则 GB/T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 GB/T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 GB/T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 5009.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硒的测定方法 GB/T 5009.171 保健食品中超氧化物歧化酶(SOD)活性的测定 GB 7718 食品
4、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8672 枸杞 HB001/T 天然富硒食品硒含量分类标准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SOD 富硒枸杞 以SOD富硒枸杞为原料,经清理、干燥、拣选、包装制成的SOD富硒枸杞,其总硒含量指标在 0.1-2.7mg/kg范围内,总硒中有机硒含量80,SOD酶活性在65U/g-136U/g.Q/SSH
5、Q 0001S2019 2 3.2 杂质 一切非本品物质。3.3 不完善粒 尚有使用价值的枸杞破碎粒、未成熟粒。3.4 未成熟粒 颗粒不饱满,果肉少而干瘪,颜色较淡,与正常成熟枸杞明显不同的颗粒。3.5 破碎粒 失去部分达颗粒体积三分之一以上的颗粒。3.6 无使用价值颗粒 虫蛀粒、发霉、变质的颗粒。3.7 虫蛀粒 被虫蛀的颗粒。3.8 百粒重 100粒SOD富硒枸杞所含颗粒的个数。3.9 粒度 50克SOD富硒枸杞所含颗粒的个数。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原料应为新鲜、无污染、无破损、无霉变的SOD富硒枸杞。4.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指标 项目 指标 形状 类
6、纺锤形略扁稍皱缩 杂质 不得检出 色泽 果皮鲜红、紫红色或枣红色 滋味、气味 具有枸杞应有的滋味、气味 不完善粒质量分数/3.0 无使用价值颗粒 不允许有 Q/SSHQ 0001S2019 3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粒度/(粒/50g)900 水分/(g/100g)13.0 灰分/(g/100g)6.0 总糖(以葡萄糖计)/(g/100g)24.8 枸杞多糖/(g/100g)3.0 蛋白质/(g/100g)10.0 脂肪/(g/100g)5.0 百粒重/(g/100 粒)5.6 硒 总硒/(ug/100g)10 有机硒 80 超氧化物歧化
7、酶(SOD)/(U/g)65 重金属砷/(mg/kg)0.5 重金属铅/(mg/kg)1.0 4.4 农药残留 应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检验应按 SN/T 0878 规定执行。6.2 粒度、百粒重的测定按 SN/T 0878 规定执行。6.3 枸杞总糖的测定按 GB/T 18672-2014 规定的方法测定。6.4 枸杞多糖的测定按 GB/T 18672-2014 规定的安防测定。6.5 水分的测定按 GB/T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6.6 灰分的测定按 GB/T 5009.4 规定的方法测定
8、。6.7 脂肪的测定按 GB/T 5009.6 规定的方法测定。6.8 总硒的测定按 GB/T 5009.93 规定的方法测定。6.9 有机硒含量测定按 DBS42/002-2014 规定方法测定。Q/SSHQ 0001S2019 4 6.10 超氧化物歧化酶(SOD)活性的测定按 GB/T 5009.171-2003 第一法规定的方法测定。6.11 总砷按 GB/T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6.12 铅按 GB/T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由相同的加工方法生产的同一批次的产品为一批产品。7.2 抽样 从同批产品中不同部位随机抽取 1进行感官、理化检
9、验。7.3 检验分类 7.3.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粒度、百粒重、水分。7.3.2 形式检验 形式检验每 6 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随时进行 a)新产品投产时;b)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形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食品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e)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7.4 判断规则 检验如有不合格的项目,可从该产品中加倍抽取样品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8.2 包装 8.2.1 内包装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材料包装、包装定量允许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的规定。8.2.2 外包装为纸箱包装,每箱总重量不得低于总净重。8.3 运输 Q/SSHQ 0001S2019 5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避光处,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放,产品码放应离地面 10 公分以上,墙壁 20 公分以上。在上述条件下,本产品保质期为 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