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备案号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SZZNQ/SZZN 0003S-2021桑叶黄精压片糖果2021-02-25 发布2021-03-25 实施深圳中农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备案号:44030204S-2021备案日期:2021年06月04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SZZN 0003S-2021I前言本标准按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进行编写。本标准由深圳中农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中农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政。本标准于2021年02月首次发布。Q/SZZN 0003S-20211桑叶黄精
2、压片糖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桑叶黄精压片糖果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适用于以桑叶、黄精、麦芽糊精、木糖醇、淀粉为原料,经预处理、晒干、灭菌、混合、粉碎、压制成型、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的桑叶黄精压片糖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
3、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43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
4、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0884麦芽糊精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1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SB/T 10347糖果 压片糖果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Q/SZZN 0003S-20212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 桑叶、黄精
5、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 的要求。3.1.2 麦芽糊精应符合GB/T 20884的要求。3.1.3 淀粉应符合GB 31637的要求。3.1.4 木糖醇应符合GB 1886.234的要求。3.1.5 所使用的原辅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 的要求。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测方法外观、色泽呈本产品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将适量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色器皿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外观、色泽和性状,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尝滋味性状块型完整,大小一致,无裂缝,无明显变形无霉变滋味、气味具有本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
6、嗅,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干燥失重,g/100g5.0蛋白质,g/100g1.0铅(以 Pb 计),mg/kg0.43.4微生物限量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 3微生物限量项目限量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大肠菌群,CFU/g5210102注: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3.5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3.5.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5.2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14880 的规定。3.6净含量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 定量包
7、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4881标准。5试验方法Q/SZZN 0003S-202135.1理化指标5.1.1干燥失重按SB/T 10347规定的方法测定。5.1.2蛋白质按GB 5009.5规定的方法测定5.1.3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微生物限量5.2.1菌落总数菌落总数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5.2.2大肠菌群大肠菌群按GB 4789.3中的平板计数法测定。5.3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组批由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
8、批。6.2抽样方法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8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样品分两份,一份用于检验,另一份留样复检备用。6.3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入库前应由企业质检部门按原辅料质量标准要求检验,检验结果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4出厂检验6.4.1产品出厂前应由企业质检部门按本标准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6.4.2每批产品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以及标签。6.5型式检验6.5.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的全部项目。6.5.2正常连续生产时,型式检验应每季度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原料产地或供应
9、商发生变化时;c)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d)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6判定规则6.6.1检验判定和复检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检验结果中如微生物限量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不得复检。如其它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 1 项指标不合Q/SZZN 0003S-20214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6.2在保质期内,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可共同协商选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判定。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标志、标签7.1.1产品的包装储运图示标
10、志按 GB/T 191 标准执行。7.1.2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7.2包装7.2.1产品内包装用材料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7.2.2运输外包装用的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7.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暴晒;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的物品混装、混运。7.4贮存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净、通风、干燥、无污染异味的仓库中,且须离墙离地存放。不得露天堆放,不得与有害、有毒、有异味、有腐蚀性的物品共贮。注意防晒、防雨、防潮。7.5保质期在本标准规定条件下,本产品保质期为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