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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DFH 0006 S-2019 人参肽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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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Q/TDFH0006S-2019222384S-20192019080820220807*Q/TDFH备案号:222384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8 月 07 日东方红西洋参药业(通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TDFH0006S-2019人参肽粉2019-08-08 发布2019-08-08 实施东方红西洋参药业(通化)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Q/TDFH0006S-20191人参肽粉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人参(5 年或 4 年生、人工种植生晒参)为原料,经膨化、添加纤维素酶、淀粉酶、酸性蛋白酶、柠檬酸,经蒸煮、酶解、过滤、浓缩、干燥,添加鱼胶原蛋白肽、麦芽糊精、聚葡萄糖,制粒(或不制粒

2、)、分装、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其他固体饮料人参肽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1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食品工业用酶制剂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 1 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9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

3、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

4、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T 10789饮料通则Q/TDFH0006S-20192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037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GB/T 20884麦芽糊精GB/T 22492大豆肽粉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55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葡萄

5、糖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28118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塑复合膜、袋GB/T 29602固体饮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4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NY 318人参制品DBS 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 人参(5 年

6、或 4 年生、人工种植生晒参),应符合 DBS 22/024 的规定。每 100 克产品含人参 40克,人参食用限量3 克/天。3.1.2 纤维素酶、淀粉酶、酸性蛋白酶应符合 GB 1886.174 的规定。3.1.3 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规定。3.1.4 鱼胶原蛋白肽应符合 GB 31645 的规定。3.1.5 麦芽糊精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3.1.6 聚葡萄糖应符合 GB 25541 的规定。3.1.7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淡黄色至黄色。取5g左右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

7、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色泽和外观形态,按标签上述的使用方法与透明的玻璃烧杯内冲溶稀释后,立即嗅其香气,辨其滋味,静置2min后,看烧杯底部有无异物。组织形态粗细均匀,粉状或颗粒状,无霉变、无结块。滋、气味具有本品固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Q/TDFH0006S-20193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人参总皂苷,0.8NY 318 附录B水分,g/100g7.0GB 5009.3蛋白质(以干基计),g/100g20.0GB 5009.5肽含量(以干基计)/15.0GB/T 22492 附录B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8、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3.5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35104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50GB 4789.15致病菌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检验方法ncmM沙门氏菌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1000CFU/gGB 4789.10 第二法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

9、;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3.6食品添加剂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 5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功能使用量残留量检验方法纤维素酶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淀粉酶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酸性蛋白酶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柠檬酸酸度调节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聚葡萄糖稳定剂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Q/TDFH0006S-20194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

10、,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净含量。6.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原辅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产品按照 GB/T 2828.1 和 GB/T 2829 规定方法进行抽样。按表 6 规定的抽样方案抽取样品,样品以盒为单位。表 6抽样数量批量1500盒1500盒样本大

11、小n(盒)50g/盒1050g/盒1250g/盒850g/盒106.5判定规则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7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23 号(2009)的规定。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人参肽粉配料表:人参(5 年或 4 年生、人工种植生晒参)、鱼胶原蛋白肽、麦芽糊精、聚葡萄糖。净含量/规格:依据实际生产标注企业名称:东方红西洋参药业(通化)股份有限公司Q

12、/TDFH0006S-20195地址: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开发区东方红街 588 号(过湾湾川大桥左行 500 米)电话:0435-5865599生产日期: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常温、避光、密封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722050249480产品标准代号:Q/TDFH0006S食用方法:取 1 袋本品加入常温水 150 毫升,轻摇溶解后即可饮用;建议每日 2 袋。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人参(人工种植)食用量3 克/天,每 100 克产品含人参(人工种植)40克。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7.2营养成分表应符合表 7 的规定。表 7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NRV%能量1210 千焦14%蛋白质24.6 克41%脂肪0 克0%碳水化合物46.6 克16%钠363 毫克18%8包装包装袋选用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塑复合膜、袋,应符合GB 9683或GB/T 28118、GB/T 10004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保质期保质期为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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