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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GS 0009 S-2019 潘高寿川贝枇杷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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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PGSQ/PGS 0009S-2019代替 Q/PGS 0009S-2016潘高寿川贝枇杷糖2019-05-01 发布2019-06-01 实 施广广州州市市潘潘高高寿寿天天然然保保健健品品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发布备案号:44010522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5月07日Q/PGS 0009S-2019前言本标准按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本标准代替 Q/PGS 0009S-2016,与 Q/PGS 0009S-2016 主要差异:-规范性引用文件按国家最新发布标准及规定作相应

2、的修改-按原始工艺配方增加了辅料。本标准附录 A、B 为规范性的附录。本标准起草单位:广州市潘高寿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本标准由广州市潘高寿天然保健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惠炫、唐君苹、何铭鸿。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史版本发布情况为:Q/(PY)PGS9-2004、Q/(PY)PGS9-2007,Q/PGS 0009 S-2010、Q/PGS 0009 S-2013、Q/PGS 0009S-2016。Q/PGS 0009S-20191潘高寿川贝枇杷糖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潘高寿川贝枇杷糖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的要求。

3、本标准适用于以异麦芽糖醇、蛇胆汁、枇杷叶、桔梗、川贝母、甘草等为主要原料,经调配、煮糖、冲压成型、冷却等工序制成的具有清咽润喉(清咽)保健功能的潘高寿川贝枇杷糖,其功效成份为胆酸。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标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群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

4、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T 5009.7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GB/T 5009.8食品中蔗糖的测定GB/T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

5、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4806.8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GB 167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 17405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SN/T 0262出口商品运输包装瓦楞纸箱检验规程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广西中药材标准3技术要求3.1 原辅材料要求3.1.1 异麦芽糖醇:应符合附录 B.1 的规定。Q/PGS 0009S-201923.1.2 蛇胆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四部以及广东中药材标准(第二

6、册的规定。3.1.3 枇杷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的规定。3.1.4 桔梗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的规定。3.1.5 川贝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的规定。3.1.6 甘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 年版一部的规定。3.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性状坚脆硬糖,无霉变、无潮解、无杂质。块形完整,边缘整齐,无缺角、裂缝、不粘毛,不得有明显变形。表面光亮,不粘牙,不粘纸,不应有较大气泡。色泽棕红色,色泽均匀一致。滋味与气味味甜,具有薄荷的清凉感和中药提取物的独特芳香。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

7、功能要求:清咽润喉(清咽)。3.4 功效成份指标功效成份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功效成份指标项目指标胆酸 mg/100g10.03.5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6.0铅(以 Pb 计),mg/kg0.5总砷(以 As 计),mg/kg0.3灰分,5.0六六六,mg/kg0.2滴滴涕,mg/kg0.2总汞(Hg)mg/kg0.33.6 微生物限量Q/PGS 0009S-20193微生物限量要求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 微生物限量项目指标菌落总数,CFU/g1000霉菌和酵母,CFU/g50大肠菌群,MPN/g0.92沙门氏菌,0/25 g金

8、黄色葡萄球菌,0/25 g3.7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应符合表 5 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表 5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净含量 Q负偏差Q 的百分比g26.4g933g944g939.6g9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7405要求。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检验按 GB 16740 的规定执行5.2 理化指标检验5.2.1 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5.2.2 铅:按 GB 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5.2.3 总砷: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

9、5.2.4 灰分:按 GB 5009.4 规定的方法测定。5.2.5 六六六、滴滴涕:按 GB/T 5009.19 规定的方法测定。5.2.6 胆酸:按附录 A 规定的方法测定。5.2.7 总汞:按 GB 5009.17 规定的方法测定5.3 微生物限量检验5.3.1菌落总数按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检验。5.3.2 霉菌和酵母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检验。5.3.3 大肠菌群Q/PGS 0009S-20194按 GB 4789.3 规定的 MPN 计数法检验。5.3.4 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分别按 GB 4789.4、GB 4789.10 规定的方法检验。5

10、.4 净含量检验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6 检验规则6.1原料入库检验6.1.1 原料入库前由公司质量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1.2 按附录 B 要求检验原辅料相关检验项目作为入库检验的常规检验。6.2 组批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3 抽样方法和数量检验样品从同一批量产品中随机抽取。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号规定的计量检验抽样方案,盒装样品抽检数量为每批30盒,散装样品抽取数量为每批3KG,总取样量不得少于全检量的三倍,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其中净含量抽样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11、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6.4 出厂检验6.4.1 本产品由公司质量监督部门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公司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都附有合格证。6.4.2 出厂检验项目:成品的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灰分、胆酸、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大肠菌群作为出厂检验的必检项目。6.5 型式检验6.5.1 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保健食品监督机构提

12、出要求时。6.5.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及标签。6.6 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批。检验结果中如果感官要求、理化要求、净含量、功效成分中的任一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复检结果符合规定,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如复检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检验结果中微生物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得复检,直接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 标志、标签产品的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标签应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有关规定。7.2包装:包装材料、包装容器应符合国家

13、有关的卫生要求,密封无洞,封口牢固。Q/PGS 0009S-201957.2.1 本品采用 GB4806.8 食品包装纸包装,每粒 2.2g。7.2.2 本品的外包装箱采用瓦楞纸箱,瓦楞纸箱应符合 SN/T 0262 要求。7.3 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在运输时应有遮盖物,不能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散发异味的物质接触,应轻装轻卸,防止重压、碰撞、日晒、雨淋、冻结。7.4 贮存7.4.1 本品应在干燥、通风、干净的室内贮存,不能与有毒、有害物质共存,避免阳光直射和靠近热源,防止冻结。产品不得与潮湿地面接触,存放离地 30mm 以上,堆叠高度不能超过八层。7.5 保质期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

14、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Q/PGS 0009S-20196附录 A(规范性附录)潘高寿川贝枇杷糖胆酸含量测定A.1 标准溶液的准备:取胆酸对照品 12.5mg,精密称定,置 25mL 容量瓶中,加 60%醋酸溶液使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每 1mL 中含胆酸 0.5mg)。A.2 标准曲线的制备:精密吸取标准溶液 0.2、0.4、0.6、0.8、1.0mL 各 2 份,分别置于比色管中,加入 60%醋酸溶液至 1.0mL,一份加新配制的 1%糠醛溶液各 1.0mL,另一份各加水 1.0mL 作空白,在冰浴中放置 5 分钟,取出,加入硫酸溶液(硫酸:水=50:65)13.

15、0mL,混匀,在 70水浴中加热 10 分钟,迅速移至冰浴中,放置 2 分钟,照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一部)进行操作,在 605nm 的波长处测定吸收度。以胆酸浓度为横坐标,吸收度为纵坐标计算标准曲线的回归方程。A.3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取本品约 25 克,捣碎或磨碎,精密称定,置烧杯中,加入水 30.36g,称定重量,加热使溶解,放冷至室温后加水补足重量,加入乙醇 85mL,混匀,放置,当有沉淀析出时,再放置 1 小时,抽滤。用 70%乙醇洗涤抽滤后的残渣 5 次,每次约 10mL,抽滤至干,合并滤液置蒸发皿中,水浴上蒸至近干。残留液加 60%醋酸溶液适量使溶解(必要时可加热),移入25mL

16、容量瓶中,加 60%醋酸溶液稀释至刻度,即得。A.4 样品测定:分别精密吸取上述供试品溶液各 1.0mL,置甲、乙两支比色管中,于甲管中加新配制的1%糠醛溶液 1.0mL,乙管中加水 1.0mL 作空白,在冰浴中放置 5 分钟,取出,加入硫酸溶液(硫酸:水=50:65)13.0mL,混匀,在 70水浴中加热 10 分钟,迅速移至冰浴中,放置 2 分钟。照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一部)进行操作,在 605nm 的波长处测定吸收度。按标准曲线的回归方程计算胆酸的含量。参考文献:本附录参照广西中药材标准 1992 年版二册 224 页Q/PGS 0009S-20197附录 B(规范性附录)原辅料要求B.1 异麦芽糖醇:B.1.1来源于卫生部关于批准低聚半乳糖等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20号)B.1.2 应符合表 B1 的规定表 B1异麦芽糖醇质量标准项目指标性状为无味、白色的结晶物灰分含量0.05%水分7%砷(以As计)0.2mg/kg还原糖(以葡萄糖计)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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