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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THCC 0020 S-2022 人参鹿血阿胶蜜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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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模板标记勿删Q/THCCQ/THCC0020S-2022代替Q/THCC0020S-2019人参鹿血阿胶蜜膏2022-03-02 发布2022-03-20 实施扫二维码下载电子版通 化 承 诚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通化承诚药业有限公司 发布Q/THCC0020S-2022220791S-20222022 04062025 0405Q/THCC0020S-20221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本标准起草单位:通化承诚药业有限公司本标准适用于:通化承诚药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为延续备案,Q/THCC0020S-2022代替Q/T

2、HCC0020S-2019,原标准作废。本标准首次备案时间为:2019 年 03 月 22 日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无变化Q/THCC0020S-20222人参鹿血阿胶蜜膏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蜂蜜、大枣、龙眼肉、人参(人工种植,五年或四年生)、鹿肝、鹿血、阿胶为原料,经挑选、清洗、提取、浓缩、混合、分装、包装而成的蜂产品制品 人参鹿血阿胶蜜膏。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3、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56蜜饯企业良好卫生规范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

4、复合GB 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蜂蜜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营养标签通则NY 317鹿副产品NY 318人参制品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DBS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中国药典第一部2020年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Q/THCC0020S-2022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

5、 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的规定。3.1.2 大枣、龙眼肉、阿胶应符合中国药典第一部 2020 年版的规定。3.1.3 人参应符合 DBS22/024 的规定,每 100 克本品中含人参 5 克,人参食用限量3 克/天。3.1.4 鹿肝、鹿血应符合 NY 317 的规定。3.1.5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褐色至黑褐色取20g试样,置于白色瓷盘内,在自然光下用目测法进行色泽、组织形态、杂质等项目的检验;取适量试样,先闻其气味,然后用温水漱口,再品尝试样的滋味。组织形态粘稠状、粘度适中、无杂质滋、气味具有

6、该产品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人参总皂苷,0.1NY 318附录B果糖和葡萄糖,g/100g33GB 5009.8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9GB 5009.123.5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 4微生物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FU/g1000GB 4789.2大肠菌群,MPN/g0.3GB 4789.3霉菌,CFU/g200GB 4789.15沙门氏菌0/25gGB 4789.4志贺氏菌0/25gGB 4789.5

7、Q/THCC0020S-20224金黄色葡萄球菌0/25gGB 4789.10样品的分析及处理按照 GB 4789.1 执行4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75 号(2005)的规定,并按照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验。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出厂需经企业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6.2型式检验6.2.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遇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1)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2)原料质量出现大的波动时;(3)出厂检验结

8、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4)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2.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技术要求中的全部项目。6.3组批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4控样方法和抽样数量从每一批次中随机抽取 5 盒样品。6.5判定规则6.5.1 检验结果全部符合规定要求时,判该产品为合格。6.5.2 凡感观指标有一项不合格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6.5.3 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有一项不合格的,应在原批产品中加倍抽取样本或对备样复检不合格项复检仍不台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标签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国家质检总局第 123 号令食品标识

9、管理规定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Q/THCC0020S-202257.1标签式样食品名称:人参鹿血阿胶蜜膏配料表:蜂蜜、大枣、龙眼肉、人参、鹿肝、鹿血、阿胶。净含量/规格:以实际生产为准生产者的名称:通化承诚药业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通化市通化开发区创业路 555 号 7 号厂房联系方式:0435-6101510生产日期和保质期:24 个月贮存条件:置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存。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Q/THCCOO20S人参来源:人工种植五年或四年生。食用限量:每 100 克产品含人参 5 克,人参食用量3 克/天。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注意事项:人参不宜与藜芦、五灵脂、萝卜同食。7.2产品营养标签应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营养成分表项目每 100 克(毫升)NRV%能量1216 千焦(kJ)15蛋白质3.1 克(g)5脂肪1.4 克(g)2碳水化合物65.4 克(g)22钠56 毫克(mg)38包装内包装材料为塑料复合膜,应符合 GB/T 10004 的规定。销售包装应符合GB 23350的规定。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应符合GB/T 6543的规定。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9 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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