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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HSTS 0027 S-2019 膳食纤维益生菌固体饮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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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DaitiICS备案号: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WHSTSQ/WHSTS 0027S-2019膳食纤维益生菌固体饮料2018-12-25 发布2019-03-25 实施深深圳圳万万和和制制药药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发布备案号:44030019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1月24日Q/WHSTS 0027 S-2019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制写。本标准由深圳万和制药有限公司提出和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俊、衷期群、刘峰、柯百胜。本标准为首次发布。Q/WHSTS 0027 S-20191膳食纤维益生菌

2、固体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膳食纤维益生菌固体饮料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赤藓糖醇、木糖醇、低聚果糖、低聚半乳糖、水苏糖、菊粉、抗性糊精、乳酸菌粉、酵母、柠檬酸、食用香精中的部分或全部物料为原料,经粉碎、过筛、造粒、干燥、混合、包装而成的膳食纤维益生菌固体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

3、剂木糖醇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T 4789.21食

4、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4789.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酸菌检验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 10335.4涂布纸和纸板涂布白纸板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2224食品中膳食纤维的测定 酶重量法和酶重量法-液相色谱法GB/

5、T 23528低聚果糖GB 264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赤藓糖醇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1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加工用酵母Q/WHSTS 0027 S-20192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QB/T 4260水苏糖QB/T 4575食品加工用乳酸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等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6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可用于食品的菌种的名单(卫

6、办监督发201065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批准菊粉、多聚果糖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09年5号)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批准低聚半乳糖等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0820号)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 赤藓糖醇:应符合 GB 26404 的要求。3.1.2 木糖醇:应符合GB 1886.234的要求。3.1.3 低聚果糖:应符合GB/T 23528的要求。3.1.4 低聚半乳糖:应符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批准低聚半乳糖等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0820号)的要求。3.1.5 水苏糖:应符合QB/T 4260的要求。3.1.6 菊粉:应符合

7、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批准菊粉、多聚果糖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09年5号)的要求。3.1.7 抗性糊精:应符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批准中长链脂肪酸食用油和小麦低聚肽作为新资源食品等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6 号)的要求。3.1.8 酵母:应符合GB 31639的要求。3.1.9 乳酸菌:乳酸菌菌种应包含在卫生部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含增补)中,并符合 QB/T 4575的要求。3.1.10 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要求。3.1.11 食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要求。3.1.12 所有原辅料应符合 GB2761、GB2762、

8、GB2763 的要求。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色泽白色、黄色或黄褐色组织形态颗粒状,无结块滋味及口感具有该品种特有香气及滋味,无刺激、焦糊、酸败等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g/100g5.0铅(以Pb计),mg/kg0.7膳食纤维,%20.03.4微生物指标Q/WHSTS 0027 S-20193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和表 4 的要求。表 3 指示菌指标表 4 致病菌限量3.5食品添加剂3.5.1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用量应符合 G

9、B 2760 的要求,并符合表 5 的要求:表 5 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项目添加量赤藓糖醇,g/kg按生产需求适量添加木糖醇,g/kg按生产需求适量添加柠檬酸,g/kg按生产需求适量添加食用香精,g/kg按生产需求适量添加3.6净含量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2695和GB 14881的要求。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取6克左右的被检测样品至于一白色搪瓷皿中,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和外观形态,确认有无明显杂质。5.2理化指标5.2.1 水分按GB 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5.2.

10、2 铅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ncmM大肠菌群/(CFU/g)5210102霉菌(CFU/g)50乳酸菌(CFU/g)1107注:1.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指示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指示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2.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4789.1和GB/T 4789.21执行。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ncmM沙门氏菌500-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1000CFU/g注:1.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致病菌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

11、2.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Q/WHSTS 0027 S-20193按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5.2.3 膳食纤维按GB/T 22224 规定的方法测定测定5.3微生物指标5.3.1 大肠菌群按GB 4789.3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测定。5.3.2 霉菌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5.3.3 乳酸菌按 GB 4789.35 规定的方法测定。5.3.4 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 4789.4、GB 4789.10第二法 规定的方法测定。5.4净含量允许负偏差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原料入库检验原料入库前应由厂质量监

12、督和技术检验部门按原料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组批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的产品为一批。6.3出厂检验6.3.1 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检验,符合产品要求,并出具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6.3.2 净含量、感官要求、水分、乳酸菌检验和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其他项目做定期抽检。6.4型式检验6.4.1 型式检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

13、.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全部项目。6.5抽样方法及数量每批产品批次及数量比例随机抽样,抽样数量应满足检验和留样要求。其中净含量抽样按JJF1070 规定的方法进行。6.6判定规则6.6.1 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次检验合格。6.6.2 如果检验结果微生物指标项目不符合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检。6.6.3 其余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按 6.5 抽样方案加倍取样复检,复检结果符合要求时,作合格评论。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6.6.4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有争议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办理。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14、7.1标志包装储运标志应符合 GB/T 191的要求。4Q/WHSTS 0027 S-201957.2标签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要求。7.3包装产品所用的包装材料应符合表 6 的要求,可根据市场情况和产品的特性发展新的包装材料,新的包装材料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表6 包装材料项目要求复合袋应符合 GB 9683 的要求单面涂布白纸板应符合 GB/T 10335.4 的要求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要求7.4运输7.4.1运输工具应保持干燥、清洁、平整、无异味;应防止污染。不能影响包装及质量。7.4.2运输时要防止受热、受潮。7.4.3运输时应轻装轻卸,平面堆放,防止倾倒、重压,防止包装破碎和产品变形。若有破损时,应及时加封。7.4.4在周转堆放时,应防止日晒雨淋,不得在露天长期堆放,或直接放在地上,以免受潮。7.5贮存产品应存放于通风、干燥、清洁、无异味的库房中,离墙离地大于 10cm,避免阳光直射。应有防火、防虫、防鼠设施,并应防止农药和其他化学物品污染成品。7.6保质期产品在包装完整无破损的状态下,保质期为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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