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o 4,02,02.04Q/Ts s Y唐 山 山 源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Ts s 0003s-2019甘薯罐头19-04-发布19-04-25实施矽 斟、唐 山山源食 品有 限公司 发布备 案 号:131356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6月05日 有效日期:2024年06月04日 Q/Ts s Y O003s-2019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1,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贯彻了强制性国家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 食品国家安全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70g s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 罐头食品、GB7718 食品国家安全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 食品国家安全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参考了行业标准NY/T708甘薯干本标准的检验方法采用了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本标准由唐山山源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唐山山源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国、徐力媛。本标准于19年4月25日由唐山山源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王立刚批准,并对标准中所规定的内容和实施后果负责。本标准于19年4月25日首次发布。亠一一口亠刖Q/Ts s Y O003s-2019甘薯罐头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甘薯制品的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标识、包装、运输、贮运和保质
3、期。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甘薯为原料,经清洗、去皮或不去皮、蒸制、冷却、成型烘烤、装袋(充氮或抽真空)、高温杀菌、包装制成的甘薯罐头制品的生产、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 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 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C1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27GO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4789.2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GB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50Og.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57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89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GB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T107彤 蜜 饯 通 则C1B/T107眈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C1B1鲳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20938 罐头食品企业 良好操作规范GB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9202 食
5、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氮气LS/T3104 甘薯(地瓜、红薯、白薯、红苕、番薯)亻QB/T1006 罐头食品检验规则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要求。检测方法按JJ1070规定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0/Ts s Y 0003s-20193 技术要求3.1 原料要求3.1.1 甘薯应洁净、无虫蛀、无霉烂、无薯芽,具有正常的色泽、气味,应符合/T3104、GB2762、GB2763的规定。31,2 生活用水应符合GB57硐的规定。3,2 感官要求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
6、定。表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验 毛 糸形态甘薯呈条、片、块等各种产品要求形状,大小均匀。取适量试样置于清洁、干燥的自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质地和杂质。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 口,品其滋味。色泽呈黄色或浅黄色等原品种色泽,保质期内允许在产品表面出现白色糖霜。滋味和气味具有本产品固有的滋、气味,无生淀粉味,无异味。质 地柔韧适中,肉质细腻,有良好的适口性。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容器包装密封完好,无漏气、涨袋现象GB/T 10786项 目匕日标检验方法水分/(%)GB 5009.3总糖(以葡萄糖计)/(%)GB/T 10782脂肪/低)GB 5009.6铅(
7、以Pb 计)/l m g/k g l GB 5009,12注:其它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的规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的规定。4.14.2Q/Ts s Y 0003s-20193.4 微生物指标微生物限量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按GB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35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方法要求。检测方法按JJ1070规定执行。4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质量食品添加剂氮气的质量GB29202的规定。食品添加剂使用量食品添加剂氮气的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5 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6 检验规则6,1 组
8、批1鲳81、GB8950和 GB/T20938的规 定。由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6.2 抽样方法和数量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净含量按QB/T1006行抽样。按同一批次产品随机抽取6个独立包装,3个做微生物检验,3袋用于备查。6.3 出厂检验6.3.1 检验项 目为感官要求、水分、商业无菌、净含量。6.3.2 每批产品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出具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4 型式检验6.4.1 抽样方法和数量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总重量不低于2k g。样品平均分为两份,一份用于检验,另一份留样备用。微生物指标检验抽样按GB4789.1规定执行6.4.2 检验项 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中规定的
9、全部项 目。6.4.3 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亦应进行:a)主要原辅料、关键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Q/Ts s 0003s-2019b)更换设备或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5 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全部项 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中微生物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检验结果中除微生物指标外,其他检验项 目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在原批次产品中双倍抽样复验一次,复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验结果如有一项
10、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标识、包装、贮存、运输、保质期7.1 标识7.1.1 产品标签应符合 GB7718、GB28050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的规定。712 包装贮运标志应符合GB/T191规定。7.1,3 产品标志在产品的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应保持清晰完整,具有可追溯性。7.2 包装产品的直接包装为复合膜袋,应符合GB9683的规定。其它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应标准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73 贮存产品应在清洁、干燥、通风、无虫害、无鼠害的仓库内贮存。仓库地面应铺设隔板,产品离地离墙,使通风 良好,防止底部受潮。严禁与其他有毒、有害、有异味、发霉、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及其他易于传播病虫的物品混合存放。7.4 运输产品运输应保持干燥、无污染,严禁 日晒、雨淋、受潮。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装运输。7.5 保质期在规定的贮存运输条件下,保质期不超过12个月。叮r陔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