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丘市饮之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YZJ 0011S-2021 _ 调味茶 2021-09-25 发布 2021-09-25 实施_ 商丘市饮之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Q/SYZJ 0011S-2021 前 言 本标准由商丘市饮之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施红霞、闫丹。Q/SYZJ 0011S-2021 调味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茶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以红茶、绿茶、乌龙茶、白茶、黄茶、黑茶、红碎茶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辅以白砂糖、红糖、黑糖、果蔬干制品【苹果、葡萄、芒果、菠萝、香蕉、猕猴桃(奇异果)、提子、圣女果、草莓、
2、蔓越莓、蓝莓、树莓、黑莓、青梅、杨梅、樱桃、黑加仑、枸杞、山楂、桑葚、乌梅、柠檬、梨、柚子、西柚、枇杷、百香果、木瓜、番木瓜、枣、番石榴(芭乐)、桃、沙棘、杏、菠萝蜜、橙、柑橘、哈密瓜、甜瓜、青瓜、火龙果、李子、无花果、西番莲、荔枝、番荔枝、桔子、椰子、苦瓜、冬瓜中的一种或几种】、话梅、丁香、刀豆、小蓟、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油甘子)、佛手、沙棘、芡实、麦芽、罗汉果、金银花、青果、鱼腥草、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桑叶、桔红、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亳菊、滁菊、贡菊、杭菊、怀菊中的一种或几种)、姜、山药、菊
3、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槐米、槐花、蒲公英、酸枣仁、桔梗、橘皮、薄荷、赤小豆、薏苡仁、薤白、覆盆子、重瓣红玫瑰、仙草、丹凤牡丹花、玫瑰茄、桂花、茉莉花、杜仲雄花、乌药叶、辣木叶、沙棘叶、平卧菊三七、大麦苗、小麦苗、枇杷叶、茶树花、金花茶、茉莉花茶、桂花茶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或不添加乙基麦芽酚、香兰素、红茶香精、绿茶香精、乌龙茶香精、白茶香精、黄茶香精、黑茶香精、花茶香精、咖啡香精、花香精、奶茶香精、水果香精、拉茶香精中的一种或几种,经配料、粉碎或不粉碎、混合、包装加工而成的调味茶。根据产品所用原料不同,可分为:调味红茶、调味绿茶、调味乌龙茶、调味白茶、调味黄茶、调味黑茶、混合调味
4、茶。2 要求 2.1 原辅料要求 2.1.1红茶、绿茶、乌龙茶、白茶、黄茶、黑茶应符合 NY/T 288 的规定。2.1.2红碎茶应符合 GB/T 13738.1 的规定。2.1.3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 和 GB 13104 的规定。2.1.4红糖应符合 GB/T 35885 和 GB 13104 的规定。2.1.5黑糖应符合 QB/T 4567 和 GB 13104 的规定。2.1.6果蔬干制品应符合 GB/T 23787 或 GB 16325 的规定。2.1.7话梅应符合 GB 14884 的规定。2.1.8丁香、刀豆、小蓟、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
5、、肉豆蔻、肉桂、余甘子(油甘子)、佛手、沙棘、芡实、麦芽、罗汉果、金银花、青果、鱼腥草、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桑叶、桔红、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亳菊、滁菊、贡菊、杭菊、怀菊中的一种或几种)、姜、山药、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Q/SYZJ 0011S-2021 根、槐米、槐花、蒲公英、酸枣仁、桔梗、橘皮、薄荷、赤小豆、薏苡仁、薤白、覆盆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 年版一部的规定。2.1.9重瓣红玫瑰、仙草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 2010 年第 3 号(关于批准 DHA 藻油等 7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的规定。2.1.10丹
6、凤牡丹花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 2013 年第 10 号(关于批准裸藻等 8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的规定。2.1.11玫瑰茄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 2004 年第 17 号(关于将油菜花粉等食品新资源列为普通食品管理的公告)的规定。2.1.12桂花、茉莉花应干燥、清洁,并符合 GB 2762 和 GB 2763 的规定。2.1.13杜仲雄花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 2014 年第 6 号(关于批准壳寡糖等 6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的规定。2.1.14乌药叶、辣木叶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9 号(关于批准蛋白核小球藻等 4 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的规定。2.1.15沙棘叶应符合原卫计委公告 201
7、3 年第 3 号关于沙棘叶、天贝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公告的规定。2.1.16平卧菊三七、大麦苗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8 号 关于将肠膜明串珠菌肠膜亚种列入 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的公告的规定。2.1.17小麦苗应符合卫监督函 2013 年第 17 号 卫生部关于同意将小麦苗作为普通食品管理的批复 的规定。2.1.18枇杷叶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 2014 年第 20 号 关于批准番茄籽油等 9 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 的规定。2.1.19茶树花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 2013 年第 1 号批准茶树花等 7 种新资源食品的公告的规定。2.1.20金花茶应符合原卫生部公告 2010 年第 9 号关于
8、批准金花茶等 5 种物品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的规定。2.1.21茉莉花茶应符合 GB/T 22292 的规定。2.1.22桂花茶应符合 GH/T 1117 的规定。2.1.23乙基麦芽酚应符合 GB 1886.208 的规定。2.1.24香兰素应符合 GB 1886.16 的规定。2.1.25红茶香精、绿茶香精、乌龙茶香精、白茶香精、黄茶香精、黑茶香精、花茶香精、咖啡香精、花香精、奶茶香精、水果香精、拉茶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规定。2.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 Q/SYZJ 0011S-2021 项 目 要求 检验方法 性状 具有产品应有的性状 随机抽取
9、样品1袋,倒入一洁净玻璃杯中,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性状、色泽、杂质,取3g样品置于透明容器中,嗅其气味,用150mL沸水(90-100)冲泡5分钟,然后以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 色泽 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 气、滋味 具有本品应有的气、滋味,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2.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 13.0 GB 5009.3 六六六,mg/kg 0.2 GB/T 5009.19 滴滴涕,mg/kg 0.2 GB/T 5009.19 a展青霉素,g/kg 20.0 GB 5009.185*铅(以 Pb 计),mg
10、/kg 4.0 GB 5009.12 注:a仅适用于添加苹果干制品、山楂干制品的产品;*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2的规定。2.4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JJF 1070的规定。2.5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2.6 其他要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新食品原料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公告的规定。3 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水分、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型式检验
11、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Q/SYZJ 0011S-2021 编制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以红茶、绿茶、乌龙茶、白茶、黄茶、黑茶、红碎茶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辅以白砂糖、红糖、黑糖、果蔬干制品【苹果、葡萄、芒果、菠萝、香蕉、猕猴桃(奇异果)、提子、圣女果、草莓、蔓越莓、蓝莓、树莓、黑莓、青梅、杨梅、樱桃、黑加仑、枸杞、山楂、桑葚、乌梅、柠檬、梨、柚子、西柚、枇杷、百香果、木瓜、番木瓜、枣、番石榴(芭乐)、桃、沙棘、杏、菠萝蜜、橙、柑橘、哈密瓜、甜瓜、青瓜、火龙果、李子、无花果、西番莲、荔枝、番荔枝、桔子、椰子、苦瓜、冬瓜中的一种或几种】、话梅、丁香、刀豆、小蓟、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龙眼肉(桂圆)
12、、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油甘子)、佛手、沙棘、芡实、麦芽、罗汉果、金银花、青果、鱼腥草、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桑叶、桔红、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亳菊、滁菊、贡菊、杭菊、怀菊中的一种或几种)、姜、山药、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槐米、槐花、蒲公英、酸枣仁、桔梗、橘皮、薄荷、赤小豆、薏苡仁、薤白、覆盆子、重瓣红玫瑰、仙草、丹凤牡丹花、玫瑰茄、桂花、茉莉花、杜仲雄花、乌药叶、辣木叶、沙棘叶、平卧菊三七、大麦苗、小麦苗、枇杷叶、茶树花、金花茶、茉莉花茶、桂花茶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或不添加乙基麦芽酚、香兰素、红茶香精、绿茶香精、乌龙茶香精、白茶香精、黄茶香精、黑茶香精、花茶香精、咖啡香精、花香精、奶茶香精、水果香精、拉茶香精中的一种或几种,经配料、粉碎或不粉碎、混合、包装加工而成的调味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制订本企业标准,为组织生产、质量控制和监督检查提供依据。本标准中铅指标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 2762的规定。商丘市饮之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