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TQ/TY YSYSY0001S0001S2012019 9221714S-20192019061620220615*Q/TYSY备案号:221714S-2019有效期至:2022 年 06 月 15 日通化富江宜升源酒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TYSY0001S-2019人参酒(配制酒)2019-05-10 发布2019-05-25 实施通通化化富富江江宜宜升升源源酒酒业业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发发布布Q/TYSY0001S-2019I前言本标准编写的格式、结构和内容均按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编辑的。本标准由通化富江宜升源酒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
2、:通化富江宜升源酒业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振宇。Q/TYSY0001S-20191人参酒(配制酒)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白酒为基酒,加入人参(5 年及 4 年生人工种植)或加入经提取分离汁,添加或不添加枸杞、大枣,经调配、贮存、澄清处理、封装而成的人参酒(配制酒)。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应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5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
3、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T 5009.48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法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038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法GB/T 18672枸杞GB 19788包装玻璃容器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GB 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T 24694玻璃容器 白酒瓶GB/T 26150免洗红枣GB/T 27588露酒NY 318人参制品DBS 22/02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
4、验检疫总局令 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123 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7 号)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和国家动植物检验检疫、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规定。3.1.1基酒:应符合 GB 2757 的规定。3.1.2人参:应符合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7 号附件的规定,为 5 年及 4 年生人工种植,并符合 DBSQ/TXDQ0001S-2018222/024 的规定。每 100mL 产品添加人参 0.7g。3.1.3枸杞应符合 GB/T 1
5、8672 的规定。3.1.4大枣应符合 GB/T 26150 的规定。3.1.5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外观淡黄色至棕黄色,澄清透明允许有少量沉淀GB/T 27588气味具有该产品特有的气味,无异味滋味醇和、圆润、协调、酒体完整、无异味风格具有本品特有的风格注:对贮存6个月以上或酒温低于10的瓶装产品允许出现少量的沉淀或失光。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酒精度a(20)/%vol25.0-60.0GB/T 15038总酸(以乙酸计)/(g/L)6.0总酯(以乙酸乙酯计
6、)/(g/L)0.35GB/T 27588 附录A干浸出物/(g/L)0.30GB/T 15038总糖b(以葡萄糖计)/(g/L)300GB/T 15038人参总皂甙/(%)0.01NY 318 附录A甲醇C/(g/L)0.6GB/T 5009.48氰化物C(以 HCN 计)/(mg/L)8.0a:酒精度以标签标识为准1.0%vol;b:总糖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10.0%;c:a甲醇、氰化物指标均按 100酒精度折算。3.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污染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19GB 5009.124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7、,按 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检测。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Q/TYSY0001S-20193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6检验规则6.1组批以同一投料、同一工艺、生产的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2抽样抽样基数不少于 200 瓶,从同一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为:净含量500ml,抽取样品 8 瓶,净含量500 ml,抽取样品 6 瓶,总量不低于 3000 ml,样品分为两份,一份检验,一份留样备查。6.3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须经公司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酒精度、总酸、干浸出物、甲醇、氰化物(送外检)。6.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每
8、半年进行一次.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指标。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或更改主要生产工艺时;b)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6.5判定规则检验结果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可以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以检验结果为准。7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7.1 标签、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757 和国家质检总局第 123 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应列明:食品名称:人参酒配料表:白酒、
9、人参、枸杞、大枣产地:吉林通化净含量/规格:100mL/瓶-750mL/瓶(按标签标注为准)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通化富江宜升源酒业有限公司,吉林省通化县富江乡富尔江村六组产品标准代号:Q/TYSY0001S生产日期:贮存条件:密封,干燥处保存。Q/TXDQ0001S-20184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人参食用量3 克/天,本产品人参添加量 0.7g/100mL。过量饮酒有害健康。不适宜人群: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注意事项:不宜与藜芦、萝卜同用。7.2包装商品包装应符合 GB 23350 的规定。包装材料和容器符合 GB/T 24694 和 GB 19788 规定。封口严密,包装完好。7.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贮、混运。装卸过程应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挤压。运输时严格防雨、防潮、防晒。7.4贮存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者有异味物品混存,产品不得露天堆放,应存放于避光、干燥、通风和清洁的食品仓库中,堆放时应离地、离墙 20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