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备案号: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SNSQ/SNS 0009S2019小麦胚2019-1-10 发布2019-2-10 实施蛇口南顺面粉有限公司发布备案号:44030144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4月15日Q/SNS 0009S-2019I前言本标准是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写。本标准由蛇口南顺面粉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蛇口南顺面粉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国邦、曹智芳、郑建辉、温中华。本标准为首次发布。Q/SNS 0009S-20191小麦胚1范围本标准规定小麦胚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
2、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及贮存。小麦胚又称麦芽粉、胚芽,金黄色片状或颗粒状。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为原料,经过筛选清理、去石除杂、润麦、磨粉、筛理分离所得副产品小麦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1 小麦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3 食品
3、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GB 5009.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 A 的测定GB 5009.123 食
4、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GB/T 5508 粮油检验 粉类粮食含砂量测定GB/T 5509 粮油检验 粉类磁性金属物测定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技术监督局令(2005)第 75 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小麦应符合 GB 1351、GB 2761、GB 2762 和 GB 2763 的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Q/SNS 0009S-20192表 1
5、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外观细碎屑状、鳞片状或颗粒状色泽浅黄色或金黄色气味、滋味产品特有的气味和滋味杂质不得掺入产品以外的物质,若加入需做说明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15灰分(以干基计),%6.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g/kg0.003铅(以 Pb 计),mg/kg0.2总汞(以 Hg 计),mg/kg0.02六六六,mg/kg0.05滴滴涕,mg/kg0.05黄曲霉毒素 B1,g/kg5赭曲霉毒素 A,g/kg5.0总砷(以 As 计),mg/kg0.4镉(以 Cd 计),mg/kg0.1铬(以 Cr 计),mg/kg1.0苯并a芘,g/
6、kg5.03.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3.5 净含量产品的净含量允许误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的规定。4 试验方法4.1 感官要求取少量样品放于白纸上,在白炽灯下观察外观,检查有无结块和外来杂质;嗅其气味是否符合要求。4.2 理化指标4.2.1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4.2.2灰分按 GB 5009.4 规定的方法测定。注:水分、灰分亦可采用与国标同效的近红外光谱快速法测定。4.2.3含砂量按 GB/T 5508 规定的方法测定。4.2.4磁性金属物按 GB/T 5509 规定的方法测定。Q/SNS 000
7、9S-201934.2.5黄曲霉毒素 B1按 GB 5009.22 规定的方法测定。4.2.6赭曲霉毒素 A按 GB 5009.96 规定的方法测定。4.2.7总砷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4.2.8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4.2.9总汞按 GB 5009.17 规定的方法测定。4.2.10六六六按 GB/T 5009.19 规定的方法测定。4.2.11滴滴涕按 GB/T 5009.19 规定的方法测定。4.2.12镉按 GB 500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4.2.13铬按 GB 5009.123 规定的方法测定。4.2.14苯并a芘按 GB 5009.2
8、7 规定的方法测定。5检验规则5.1原辅料检验原辅料入库时须经本企业质量检验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5.2组批同一班次、同一批原料、相同工艺、相同设备加工、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5.3抽样方法抽样按照 GB/T 5490 和 GB/T 5491 规定的方法进行。5.4出厂检验5.4.1每批出厂产品应经企业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5.4.2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水分和灰分。5.5型式检验5.5.1型式检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当新产品投产前;b)原辅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e)
9、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应进行型式检验。Q/SNS 0009S-201945.5.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5.6判定规则5.6.1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判为合格品。5.6.2检验项目有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允许从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以一次为限。复验后仍不符合本标准,则判为不合格品。5.6.3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可共同协商解决或委托仲裁机构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判定依据。6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签、标志销售包装标签内容应符合 GB 7718 规定;营养标签内容应符合 GB 28050 规定;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规定。6.2包装本产品采用适用于食品的塑料袋、布袋包装或纸袋包装,净含量应符合 JJF 1070 规定。6.3运输产品运输时要避免日晒、雨淋、碰撞及有害气体的侵蚀。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6.4贮存产品应放在清洁、干燥、通风、无污染的仓库中,离墙 50cm 离地 20cm,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符合本贮存条件下,袋装产品保质期为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