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s Q/XZKJ 广曲小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XZKJ 0008S-2022 EPA植物动力小e丸 备案号 2022!厂24:日 2021一,1-21发布 2022-02-10实施 Q/XZKJ 0008S-2022 月u 口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订。本标准根据GB/I 1.1-2020规定的格式编写。本标准由广西小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芳伟、吴小莉、吴健。本标准于2021年11月21日发布,2022年2月10日实施。尸勺、叼、,刀、翻 I Q/XZKJ 0008S-2022 EPA植物动力小e丸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EPA植物动力小e
2、丸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贮存、运输和销售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EPA微藻油、亚麻籽油和经丙基淀粉等为主要原料,辅以食品添加剂,经相关工艺制成具有弹性和咀嚼型的植物凝胶糖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I 31120糖果术语 SB/I 10021凝胶糖果 GB/I 8235亚麻籽油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3、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739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糖果 GB 2993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经丙基淀粉 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5009.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
4、品中总砷和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GB/I 31120糖果术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1 Q/XZKJ 0008S-2022 3.EPA植物动力小e丸 以EPA微藻油、亚麻籽油和轻丙基淀粉等为主要原料,辅以食品添加剂,经相关工艺制成具有弹
5、性和咀嚼型的植物凝胶糖果。3.2 凝胶糖果 以食糖或糖浆或甜味剂、食用胶(或淀粉)等为主要原料,经相关工艺制成具有弹性和咀嚼型的糖 果。3 植物凝胶糖果 用植物胶制成的凝胶糖果。4 技术要求 1原辅料 4.1.1 EPA微藻油 应符合相应标准要求。4.1.2 亚麻籽油 应符合(;B/T 8235的要求。4.1.3 经丙基淀粉 应符合(;B 29930的要求。4.1.4 其他原辅料 品质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4.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求 色泽 符合品种应有的色泽 形态 块形较完整,大小基本一致,无明显变形,无猫连 组织 略有弹性,有咀嚼型
6、滋味、气味 符合品种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4.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质量指标 内容物(口g粒)315一385 砚 Q/XZKJ 0008S-2022 表2理化指标(续)项目 质量指标 EPA(以FA计)?(岁lOOg)12.0士1.8 亚麻酸(g/lOOg)20.0士3.0 干燥失重(g/lOOg)续 18.0 过氧化值(mmol/kg)(5.0 铅(以Pb计)mg/kg 0.4 砷(以As计).g/kg 簇 0.5 4.4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 项?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
7、FEJ/g表示)n m M 菌落总数 5 2 io4 ios 大肠菌群 5 1刃 下 10 102 注: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S值的样品数;S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4.4.3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5定量包装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5 检验方法 5”感官 将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色器皿中,剥去所有包装材料,检查色泽、形态、组织、滋味、气味和杂质。2 干燥失重 按SB/T 10021中附录A规定的方法测定。5.3 EPA、亚麻酸 按GB 5009
8、.168第一法规定的方法测定。5.4 过氧化值 3 Q/XZKJ 0008S-2022 按GB 5009.227规定的方法测定。5.5 砷 按GB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5.6 铅 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7 菌落总数 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5.8 大肠菌群 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测定,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 5.9 净含量负偏差 应按.JJF 1070的规定检验。6 检验规则 6.”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案 以同一原料,同一配方,同一生产线在同一日期加工的产品为一批。每批产品采取随机取样的方
9、法,分别抽取8个包装产品,分为两份,一份用于检验,一份用于留样备查。6.2 出厂检验 6.2.”应对产品进行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6.2.2 预包装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干燥失重。计量销售的散装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质量、干燥失重。6.2.3 同一品种不同包装的产品,不受包装规格和包装形式影响的检验项目可以一并检验。6.3 型式检验 6.3.1 正常生产时每年应进行两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动时;b)正式生产后,每半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C)停产三个月以上重新回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
10、异时;产品质量监管部门提出要求时。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7 判定规则 7.”出厂检验判定 7.1.”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4 Q/XZKJ 0008S-2022 7.1.2 微生物项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不得复检。除微生物项目外,若其他项目检验结果有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从该批产品中抽取两倍样品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若复检结果仍有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7.1.3 2 型式检验判定 7.2.1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7.2.2 微生物项
11、目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不得复检。7.2.3 除微生物项目外,若其他项目检验结果不超过两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从该批产品中抽取两倍样品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若复检结果仍有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8 标签、标志、包装、贮存、运输、销售和保质期 1标签标志 产品的销售包装标签按GB 7718的规定进行。储运标志应符合GB/I 191的规定。8.2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或行业标准有关规定。包装应完整、严密、牢固、无破损,不得用有毒、有害、有污染物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8.3运输 产品运输时应保持清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有污染等物品混和运输,应防止日晒雨淋。8.4贮存 8.4.1产品应贮存在清洁、干燥的仓库内,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有污染的物品混合贮存。8.4.2产品应堆码在垛垫上,离地、离墙不少于10cm0 8.4.3产品密封后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保存。8.5销售 产品应在清洁卫生的环境中销售。8.6保质期 在符合本文件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产品包装完好的情况下,产品保质期为18个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