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维 维 食 品 饮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VVFB 0023S-2022 豆浆粉系列(非发酵豆制品)2022-04-15 发布 2022-05-06 实施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发 布 Q/VVFB J S Q B备案编号:3 2 0 8 6 5 S-2 0 2 2备案日期:2 0 2 2-0 5-0 5Q/VVFB 0023S-2022 I 前 言 本标准编写格式和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执行。本标准贯彻执行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148
2、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的有关规定。本标准中铅(以Pb 计)0.4mg/kg,严于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关于“豆类制品(豆浆除外)”铅(以Pb 计)0.5mg/kg 的规定,依据产品特性制定了其他技术指标。本标准适用于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维维大道300号)、西安维维食品饮
3、料有限公司(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2699号)、泸州维维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向阳集团工业园区)、徐州维维金澜食品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张集工业区)、维维东北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经济开发区)。本标准由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兴玲 徐凌云 张春美 本标准2022年4月首次发布。J S Q BQ/VVFB 0023S-2022 1 豆浆粉系列(非发酵豆制品)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豆浆粉系列(非发酵豆制品)的产品分类、命名规则、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大豆为主要原料,添
4、加或不添加乳粉、乳清蛋白粉、花生、核桃、浓缩枣汁、白砂糖、花生油、麦芽糖浆、麦芽糊精、可可粉、可可液块、燕麦、枸杞、碳酸钙、乳酸锌、磷酸三钙、乳酸亚铁、焦磷酸铁、牛磺酸、醋酸维生素 A、维生素 D3(胆钙化醇)、维生素 E(dl-醋酸生育酚)、维生素 B1(盐酸硫胺)、维生素 B2(核黄素)、烟酸(烟酰胺)、维生素 C(抗坏血酸)、食用盐、碳酸氢钠、食品用香精中的一种或多种辅料,经磨浆、加热灭酶、喷雾干燥而制成的粉状或微粒状的豆浆粉系列(非发酵豆制品)(以下简称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
5、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17 白砂糖 GB 1352 大豆 GB/T 1532 花生 GB/T 1534 花生油 GB 188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氢钠 GB 1886.2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碳酸钙(包括轻质和重质碳酸钙)GB 1886.3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磷酸三钙 GB 1903.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焦磷酸铁 GB 1903.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乳酸锌 GB 1903.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
6、强化剂 醋酸视黄酯(醋酸维生素 A)GB 1903.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烟酰胺 GB 1903.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乳酸亚铁 GB 1903.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胆钙化醇(维生素 D3)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
7、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J S Q BQ/VVFB 0023S-2022 2 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 GB 50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413.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
8、中溶解性的测定 GB 5413.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脲酶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167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清粉和乳清蛋白粉 GB 147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B1(盐酸硫胺)GB 1475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B2(核黄素)GB 147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C(抗坏血酸)GB 1475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 E(dl-醋酸生育酚)GB 1475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牛
9、磺酸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73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T 18672 枸杞 GB 193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 GB 19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 GB/T 20705 可可液块及可可饼块 GB/T 20706 可可粉 GB/T 20882.6 淀粉糖质量要求 第 6 部分:麦芽糊精 GB/T 20883 麦芽糖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 LS/T 326
10、0 燕麦米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5 年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产品分类 3.1 根据生产工艺将产品分成两类 3.1.1 类:大豆经磨浆后部分利用(去除纤维),加入或不加入食品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经加热、灭酶、喷雾干燥而制成的产品。3.1.2 类:大豆经磨浆后全部利用,加入或不加入食品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经加热、灭酶、喷雾干燥而制成的产品。3.2 根据是否添加辅料将产品分成两类 3.2.1 纯豆浆粉:以大豆为原料,不添加食品辅料和食品添加剂,经磨浆、加热灭酶、喷雾干燥而制成的粉状或微
11、粒状的食品。3.2.2 调制豆浆粉:以大豆为主要原料,可添加食品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经磨浆、加热灭酶、喷雾干燥而制成的粉状或微粒状的食品。3.3 根据糖的添加量不同将产品分成普通型和减糖型。4 命名规则 J S Q BQ/VVFB 0023S-2022 3 4.1 调制豆浆粉中未添加乳制品辅料的产品,命名为豆浆粉。4.2 调制豆浆粉中添加乳制品辅料的产品,命名为豆奶豆浆粉(豆奶粉)。4.3 豆浆粉或豆奶粉的辅料中具有自身香气的产品,可以其辅料名称命名,例如添加了花生,可命名为花生豆浆粉或花生豆奶粉。4.4 豆浆粉或豆奶粉产品中强化了某种矿物质,可以强化物质命名,例如强化了钙,可命
12、名为加钙豆浆粉或加钙豆奶粉。4.5 豆浆粉或豆奶粉产品中强化了一种维生素,可命名为维他型豆浆粉或维他型豆奶粉;如果强化多种维生素,可命名为多维豆浆粉或多维豆奶粉。5 要求 5.1 原辅料的要求 5.1.1 大豆:应符合 GB 1352 的要求。5.1.2 乳粉:应符合 GB 19644 的要求。5.1.3 乳清蛋白粉:应符合 GB 11674 的要求。5.1.4 花生:应符合 GB/T 1532 的要求。5.1.5 核桃:应符合 GB 19300 的要求。5.1.6 浓缩枣汁:应符合 GB 17325 的要求。5.1.7 白砂糖:应符合GB/T 317的要求。5.1.8 花生油:应符合GB/T
13、 1534的要求。5.1.9 麦芽糖浆:应符合GB/T 20883的要求。5.1.10 麦芽糊精:应符合GB/T 20882.6的要求。5.1.11 可可粉:应符合GB/T 20706的要求。5.1.12 可可液块:应符合GB/T 20705的要求。5.1.13 燕麦:应符合LS/T 3260的要求。5.1.14 枸杞:应符合GB/T 18672的要求。5.1.15 碳酸钙:应符合GB 1886.214的要求。5.1.16 乳酸锌:应符合GB 1903.11的要求。5.1.17 磷酸三钙:应符合GB 1886.332的要求。5.1.18 乳酸亚铁:应符合GB 1903.47的要求。5.1.19
14、 焦磷酸铁:应符合GB 1903.16的要求。5.1.20 牛磺酸:应符合GB 14759的要求。5.1.21 醋酸维生素A:应符合GB 1903.31的要求。5.1.22 维生素D3(胆钙化醇):应符合GB 1903.50的要求。5.1.23 维生素E(dl-醋酸生育酚):应符合GB 14756的要求。5.1.24 维生素B1(盐酸硫胺):应符合GB 14751的要求。5.1.25 维生素B2(核黄素):应符合GB 14752的要求。5.1.26 烟酸(烟酰胺):应符合GB 1903.45的要求。5.1.27 维生素C(抗坏血酸):应符合GB 14754的要求。5.1.28 食用盐:应符合G
15、B/T 5461的要求。5.1.29 碳酸氢钠:应符合GB 1886.2的要求。5.1.30 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 30616的要求。5.1.31 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J S Q BQ/VVFB 0023S-2022 4 5.2 感官要求及检验方法 感官要求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及检验方法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淡黄色或符合添加辅料后应有的色泽。将被测样品置于一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状态,取 25g 被测样品于 500mL 烧杯中,用 200mL8085的开水冲调,用玻棒搅拌 1min后观察其溶解情况,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滋味与气味
16、 具有大豆特有的香味及该产品应有的风味,无异味。冲调性 润湿下沉快,冲调后易溶解,允许有少量团块 状态 粉状或微粒状,无结块,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5.3 理化指标及检验方法 理化指标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及检验方法 项 目 类 类 检验方法 普通型 减糖型 普通型 减糖型 水分/(g/100g)4.0 GB 5009.3 蛋白质/(g/100g)18.0 15.0 GB 5009.5 脂肪/(g/100g)8.0 GB 5009.6(第三法)总糖(以蔗糖计)/(g/100g)60.0 45.0 60.0 45.0 GB 5009.6(第二法)灰分/(g/100g)6.5 5.0 GB 5009.4 溶解度/(g/100g)92.0 85.0 GB 5413.29 脲酶活性 阴性 GB 5413.31 铅(以 Pb 计)/(mg/kg)0.4 GB 5009.12 食品添加剂 应符合 GB 2760 规定 食品营养强化剂 应符合 GB 14880 豆类制品(非发酵豆制品)中豆粉、豆浆粉的规定 5.4 微生物指标及试验方法 微生物指标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3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