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WQYS Q/WQYS 0055S-2021 姜黄小蓟压片糖果 2021-09-22 发布 2021-10-10 实施 广东广东青云山药业有限公司青云山药业有限公司 发布发布 备案号:44020042S-2021备案日期:2021年11月01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WQYS 0055S-2021 I 前 言 本标准的起草贯彻了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符合规范化要求。本标准由广东青云山药业有限公司和重庆玉丹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广东青云山药业有限公司和重庆玉丹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
2、要起草人:陈青青。本标准首次发布日期 2021 年 09 月 22 日。委托方:重庆玉丹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受托方:广东青云山药业有限公司 受托方地址:广东省翁源县龙仙镇环城北路 369 号 Q/WQYS 0055S-2021 1 姜黄小蓟压片糖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姜黄小蓟压片糖果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姜黄、小蓟粉、枳椇子粉、蒲公英粉、葛根粉、玉米低聚肽粉、抗坏血酸为原料,选择性适量添加异麦芽酮糖醇,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硬脂酸镁、羧甲基纤维素钠,经配料称量、混合、制粒、压片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的姜黄小蓟
3、压片糖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886.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姜黄 GB 1886.2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纤维素钠 GB 1886.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硬脂酸镁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2828.1
4、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
5、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884 食用马铃薯淀粉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 14187 包装容器 纸桶 GB 1475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C(抗坏血酸)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739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 GB 264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
6、养标签通则 GB/T 29602 固体饮料 Q/WQYS 0055S-2021 2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QB/T 4486 异麦芽酮糖醇 QB/T 4707 玉米低聚肽粉 SB/T 10347 糖果 压片糖果 YBB 00122002 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 Q/WQYS 0013S 食品加工用植物粉 Q/WQYS 0026S 食品加工用植物提取物粉II Q/WQYS 0033S 食品加工用植物粉I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
7、辅料要求 3.1.1 姜黄:应符合GB1886.60的规定。3.1.4 小蓟粉:应符合GB/T 29602的规定。3.1.4 抗坏血酸:应符合GB 14754的规定。3.1.5 葛根粉: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3.1.6 枳椇子粉: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3.1.6 蒲公英粉: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3.1.6 玉米低聚肽粉:应符合QB/T 4707的规定。3.1.7 异麦芽酮糖醇:应符合QB/T 4486的规定。3.1.8 羧甲基纤维素钠:应符合GB 1886.232的规定。3.1.9 硬脂酸镁:应符合GB 1886.91的规定。3.1.10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1.11 以上原辅
8、料还应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3.1.12 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 组织形态 块形完整,大小基本一致,无裂缝,无明显变形,坚实、不松散、剖面紧密、不粘连 滋、气味 具有应有的气味及滋味、无异味 杂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3.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干燥失重,%5.0 铅(以Pb计),(mg/kg)0.4 总砷(以As计),(mg/kg)0.5 3.4 微生物指标 Q/WQYS 0055S-2021 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9、5 2 103 5104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备注: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及 GB/T 4789.21 执行。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3.5 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要求 3.3.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3.3.2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3.6 净含量要求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的规定。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4881的规定
10、。5 检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按 GB 17399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2 理化指标 5.2.1 干燥失重 按 SB/T 10347 附录 A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2.2 铅 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2.3 总砷 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5.3 微生物指标 5.3.1 菌落总数 按照 GB 4789.2 规定的方法检测。5.3.2 大肠菌群 按照 GB 4789.3 中的平板计数法检测。5.4 净含量与允许偏差 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检验。6 检验规则 6.1 原辅料入库检验 原料入库前应由生产单位技术检验部
11、门按原料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由本厂质检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出厂检验项目:净含量、干燥失重、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应附有合格证方准出厂。6.3 型式检验 Q/WQYS 0055S-2021 4 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f)更换新设备时。6.4 组批 同一批投料、同一个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种规格的产品为一个批次。6.5
12、抽样方法 按GB/T 2828.1规定进行。6.6 判定规则 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感官、净含量、理化指标等项目有2项(含2项)以上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如有1项不合格时,可重新加倍取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如有1项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不得复检。6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签、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GB28050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标识内容根据产品原料特性应符合相应国家规定的要求。6.1 包装 内包装采用符合GB 9683、GB 9687要求的塑料袋、外包装用符合G
13、B/T 6543要求的瓦楞纸箱或符合GB/T 14187要求的纸桶。6.2 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曝晒;装卸时轻放轻卸,严禁与有毒、有异气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6.3 贮存 在阴凉处避光贮存,与地面、墙面的距离不得低于10cm。仓库应保持通风良好、清洁、干燥,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防止虫害和有害物质的污染及其损害。在上述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2年。Q/WQYS 0055S-2021 5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原辅料质量标准 A1.1 葛根粉:定义:以葛根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麦芽糊精,经配料
14、称量、提取、浓缩、干燥、粉碎、混合、过筛、包装等制成。A1.2 应符合附表 A1 和 A2 的规定 附表 A1 葛根粉感官要求和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色泽 本品应有色泽 组织形态 疏松、均匀小颗粒或疏松的粉末状,无结块,冲溶后呈澄清或均匀混悬液,允许有轻微沉淀 滋、气味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气味及滋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水分,%7.0 灰分,%8.0 葛根素,1.0 铅(以Pb计),mg/kg 0.9 附表 A2 葛根粉微生物限量 注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3 5104 大肠菌群,CFU/g 5
15、2 10 102 霉菌,CFU/g 50 沙门氏菌 5 0 0-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1 100 1000 备注: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及 GB/T 4789.21 执行。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依据:本标准参照企业标准Q/WQYS 0033S-2019而制定。Q/WQYS 0055S-2021 6 A2.1 枳椇子粉:定义:以枳椇子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麦芽糊精,经配料称量、提取、浓缩、干燥、粉碎、混合、过筛、包装等制成。A2.2 应符合附表 A3
16、和 A4 的规定 附表 A3 枳椇子粉感官要求和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色泽 本有本品应有色泽 组织形态 疏松、均匀小颗粒或疏松的粉末状,无结块,冲溶后呈澄清或均匀混悬液,允许有轻微沉淀 滋、气味 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气味及滋味、无异味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水分,%5.0 灰分,%8.0 铅(以Pb计),mg/kg 0.9 附表 A4 枳椇子粉微生物限量 注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 表示)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3 5104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霉菌,CFU/g 50 沙门氏菌 5 0 0-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1 100 1000 备注: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及 GB/T 4789.21 执行。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依据:本标准参照企业标准Q/WQYS 0026S-2019而制定。Q/WQYS 0055S-2021 7 A3.1 蒲公英粉:定义:以蒲公英为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