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XHR贵 州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XHR 0001S-2021油炸蚂蚱(其他方便食品)2021-06-28 发布2021-07-20 实施贵 州 小 蝗 人 生 态 农 业 有 限 公 司发 布2Q/XHR 0001S-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卫生指标参照其他方便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 版)要求结合产品实际制定,作为企业组织生产、检验、贸易和仲裁的依据。本文件由贵州小蝗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提出;本文件由贵州小蝗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起草;本文件由贵州小蝗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2、发布;本文件首次发布于2021年06月28日;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唐宇。3Q/XHR 0001S-2021油炸蚂蚱(其他方便食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油炸蚂蚱(其他方便食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贵州小蝗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以中华稻蝗(Oxya chinensis)为原料,经除唾液、清洗、分拣、油炸(植物油)、冷却、配料(干辣椒、花椒、生姜、大蒜、食用盐)、炒制、冷却、包装等加工工序制成的即食方便食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3、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4、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有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4Q/XHR 0001S-2021GB/T 5461食用盐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388运输收发货标志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9683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
5、技术条件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75 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 蚂蚱:为中华稻蝗(Oxya chinensis),英文名 Rice grasshopper(Thunberg)属直翅目蝗科昆虫,应新鲜、无变质、无异味,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要求和规定。3.1.2 植物油:应符合 GB 2716 的规定。3.1.3 食用盐:应符合 GB/T 5461 的规定。3.1.4 辛香料(干辣椒、花椒、生姜、大蒜):应符合 GB/T 15691 的规
6、定。3.1.5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2感官要求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组织状态蚂蚱可明显辨认、形体基本完整取独立包装样品适量,先目测包装密封性,拆开包装置于清洁的白瓷盘中,通过目测、鼻嗅和口尝,检查其色泽、杂质、组织形态、气味与滋味。色泽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气味、滋味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5Q/XHR 0001S-2021水分,%10.05009.3酸价(以脂肪计)(KOH),mg/g3.0GB 5009.229过氧化值(
7、以脂肪计),质量分数%0.25GB 5009.227总砷(以 As 计),mg/kg0.55009.11铅(以 Pb 计),mg/kg0.45009.123.4 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 平板计数法致病菌沙门氏菌(/25g)500-GB 4789.4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51102103GB 4789.10 第二法注:1、样品采样与处理按 GB 4789.1 要求执行。2、n 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
8、为最大可允许超出 m 值的样品数;m 为致病菌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 为致病菌指标最高安全限量值。3.5 食品添加剂3.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2760 的规定。3.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3.7 净含量应符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 75 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净含量按照 JJF 1070 的规定检测。4检验规则4.1组批同一次投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次。4.2抽样在同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 20 个销售包装(不少于 2kg)样品,
9、分成 2 份,1 份检验 1 份备查。4.3出厂检验6Q/XHR 0001S-2021每一批产品出厂前必须经检验合格后附上合格证方能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4.4型式试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要求全部项目,检验周期为每半年检测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鉴定;b)正式生产时,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的质量;c)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4.5 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判该批产品合格。若微生物指标有不符合要求项,则判定为不合格且不得复检,感官、理化指标有不符合项时,允许用该批次留存样本对不合格项进行
10、复检,复检仍不合格时,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5标志、标签和包装5.1 标签、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要求,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5.2 包装包装平整,封口严密,防潮,图案清晰完整。包装材料应干燥、清洁、无毒、无害、无异味、不影响产品品质。产品外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GB 9683或GB 4806.7的规定。5.3 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暴晒、防挤压,严禁与有毒、有害、异味物品混装、混放。5.4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避光、干燥、通风良好并具有防鼠设施的仓库中。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腐蚀、易挥发或潮湿的物品混放。6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产品保质期不少于 90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