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代 2 代代 DAI 代代五厦 门 如 实 道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 Q/XRSD 0016S2020 方便谷物粉 2019-12-08 发布 2020-01-06 实施 厦门如实道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 Q/XRSD Q/XRSD 0016S2020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和交货验收的依据。本标准中的特性指标根据产品特征而制定;食品安全指标根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和GB 14880-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的要求加以规定;微生物指标根据GB 196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和 GB 2992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的要求加以规定。本标准的食品安全指标中“铅”的限量要求严于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相应规定。本标准的试验方法主要引用国家标准试验方法。本标准编写格式按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份: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本标准由厦门如实道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厦门如实道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一零一
3、食品研究所、国家红藻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集美大学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福建省海洋功能食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厦门市海洋功能食品重点实验室共同起草。本标准由厦门如实道科技有限公司批准。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永波、邹泉、陈艺盛、牛小春。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RSD 0016S2020 1 方便谷物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方便谷物粉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及召回。本标准适用于第3章所定义的方便谷物粉。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
4、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份: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54 大米 GB 27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
5、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4806.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
6、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 B 族和 G 族的测定 GB 5009.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GB 5009.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 A 的测定 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
7、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RSD 0016S2020 2 GB 5009.1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6544 瓦楞纸板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8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52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糖 GB 196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 GB/T 20884 麦芽糊精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8、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QB/T 4791 植脂末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2015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方便谷物粉 以大米为原料,适量添加麦芽糊精和植脂末,经原料处理(或不处理)、烘炒(或烘烤)、粉碎、调配、复核、混合搅拌、包装而制成的方便谷物粉,属于一种即食冲调谷物制品。4 产品分类 根据产品配方和风味不同,分为类方便谷物
9、粉和类方便谷物粉。4.1 类方便谷物粉 以大米为原料制成的方便谷物粉。4.2 类方便谷物粉 以大米、麦芽糊精和植脂末为原料制成的方便谷物粉。5 技术要求 5.1 原辅料要求 5.1.1 大米 应符合GB/T 1354 的规定,并符合GB 2715 的规定。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RSD 0016S2020 3 5.1.2 麦芽糊精 应符合GB/T 20884 的规定,并符合GB 15203 的规定。5.1.3 植脂末 应符合QB/T 4791 的规定。5.2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色 泽 色泽基本均
10、匀一致,允许有添加辅料的色泽斑点。随机取样品 25g 左右,置于清洁、干燥的白色搪瓷皿中,剥去所有包装材料,在自然光线下用肉眼观察其色泽、组织形态和杂质,按标签上所述的冲调方法于透明的玻璃烧杯内用 3 倍5 倍的80左右开水冲溶搅拌后,观察样品的冲调性,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组织形态 呈干燥、疏松的粉末状或夹带颗粒的粉末状,无霉块。冲 调 性 冲调搅拌后呈均匀糊状,静置后允许有可摇匀的分层沉淀。滋味气味 具有方便谷物粉特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杂 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5.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水分,g/100g 10.0 G
11、B 5009.3 蛋白质,g/100g 3.0 GB 5009.5 铅(以 Pb 计),mg/kg 0.2 GB 5009.12 镉(以 Cd 计),mg/kg 0.2 GB 5009.15 总汞(以 Hg 计),mg/kg 0.02 GB 5009.17 无机砷a(以 As 计),mg/kg 0.2 GB 5009.11 锡b(以 Sn 计),mg/kg 250 GB 5009.16 铬(以 Cr 计),mg/kg 1.0 GB 5009.123 苯并a芘,g/kg 5.0 GB 5009.27 黄曲霉毒素 B1,g/kg 5.0 GB 5009.22 赭曲霉毒素 A,g/kg 5.0 GB
12、 5009.96 a 可先测定总砷,当总砷水平不超过无机砷限量时,不必测定无机砷;否则,需再测定无机砷。b 仅限于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方便谷物粉。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RSD 0016S2020 4 5.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 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 5 2 104 105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g 5 2 10 102 GB 4789.3 沙门氏菌,/25g 5 0 0 GB 4789.4 金黄色葡萄球菌,CFU/g 5 1 102 103 GB
13、 4789.10 第二法 霉菌,CFU/g 5 2 50 102 GB 4789.15 a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 执行。5.5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 5.5.1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和有关规定。5.5.2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品种和使用限量应符合GB 2760 和GB 14880 的规定。5.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 JJF 1070 的规定检验。6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1.1 出厂检验 7.1.1.1
14、产品应经生产企业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7.1.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水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7.1.2 型式检验 7.1.2.1 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7.1.2.2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应对产品进行一次型式检验。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RSD 0016S2020 5 7.1.2.3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产品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试制鉴定时;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正式生产后,原料产地变化或改变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大差异时;国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
15、要求;对质量有争议时,需要仲裁时。7.2 组批与抽样 7.2.1 组批 工艺条件相同的,同一生产线上,同一班组或同一天生产的规格相同的产品为同一批次。7.2.2 抽样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数量不少于 20 个最小包装,且样品量不少于 500g。样品分成 2份,1 份检验,1 份备查。7.3 判定规则 7.3.1 检验结果全部项目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7.3.2 检验结果中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在原批次产品中抽取双倍样品复检一次,复检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若复检结果中仍有一项或一项以上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16、品。8 标签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签和标志 8.1.1 标签应清晰、牢固,其内容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8.1.2 运输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8.2 包装 包装容器应专用、清洁、干燥和密封、无毒无味,并符合 GB 4806.1 的要求。8.2.1 包装容器 复合膜材质的包装容器应符合GB 9683 的相关要求,塑料材质的包装容器应符合GB 4806.7 的相关要求,纸和纸板材质的包装容器应符合GB 4806.8 的相关要求,金属材质的包装容器应符合GB 4806.9 的相关要求。封口严密,不漏气,包装标识内容正确,文字清晰。8.2.2 包装纸箱 包装纸箱和纸板应符合 GB/T 6543 和 GB/T 6544 有关要求,封口胶带粘贴牢固、平整,并保证箱内产品完好。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RSD 0016S2020 6 8.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严禁与不清洁、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应防碰、防晒、防雨淋。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通风、干燥、阴凉、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