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6086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XWTCQ/XWTC 0003S-2019米酒风味饮料2019-01-01 发布2019-01-15 实施广州雪娃糖潮食品有限公司发布备案号:44010184S-2019备案日期:2019年02月18日Q/XWTC 0003S-2019I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制订。本标准由广州雪娃糖潮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广州雪娃糖潮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梅崇争、梅崇武、袁经芬。本标准为首次发布。Q/XWTC 0003S-20191米酒风味饮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米酒风味饮料的
2、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以饮用水、糯米酒、糯米、白砂糖为原料,选择性添加紫米、果肉、水果粒、浓缩果汁、玉米粒、淀粉制品、芝麻、枸杞子,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琼脂、卡拉胶、黄原胶、瓜尔胶、结冷胶、海藻酸钠、乙基麦芽酚、甜蜜素、安赛蜜、阿斯巴甜、甜菊糖苷、三氯蔗糖、柠檬酸、柠檬酸钠、L-苹果酸、DL-苹果酸、乳酸、山梨酸钾、苯甲酸钠、食品用香精,经调配、灌装、灭菌等工艺制作而成的酒精度0.5%vol 的可直接饮用的米酒风味饮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
3、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白砂糖GB 1886.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GB 1886.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GB 1886.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山梨酸钾GB 1886.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GB 1886.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黄原胶GB 1886.4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 1886.1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卡拉胶GB 1
4、886.17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乳酸GB 1886.1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钠GB 1886.2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基麦芽酚GB 1886.2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1886.23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琼脂GB 1886.24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海藻酸钠(又名褐藻酸钠)GB 27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淀粉制品GB 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 275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
5、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百草枯等 43 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Q/XWTC 0003S-20192GB 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
6、B/T 4789.21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冷冻饮品、饮料检验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27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甜菊糖苷GB/T 12143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T 12456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26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生产卫生规范GB 13104食品安全
7、国家标准 食糖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73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工业用浓缩液(汁、浆)GB/T 18672枸杞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553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 2553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结冷胶GB 255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酰磺胺酸钾GB 2554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4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瓜尔胶GB 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T 30642食品抽
8、样检验通用导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3.1.1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3.1.2糯米酒应符合 GB 2758 的要求。3.1.3糯米应符合 GB 2715 的要求。3.1.4白砂糖应符合 GB/T 317、GB 13104 的要求。3.1.5紫米、玉米粒应 GB 2715 的要求。3.1.6果肉、水果粒应无污染、无腐烂。3.1.7浓缩果汁应符合 GB 17325 的要求。3.1.8淀粉制品应
9、符合 GB 2713 的要求。3.1.9芝麻应符合 GB 19300 的要求。3.1.10枸杞子应符合 GB/T 18672 的要求。Q/XWTC 0003S-201933.1.11琼脂应符合 GB 1886.239 的要求。3.1.12卡拉胶应符合 GB 1886.169 的要求。3.1.13黄原胶应符合 GB 1886.41 的要求。3.1.14瓜尔胶应符合 GB 28403 的要求。3.1.15结冷胶应符合 GB 25535 的要求。3.1.16海藻酸钠应符合 GB 1886.243 的要求。3.1.17乙基麦芽酚应符合 GB 1886.208 的要求。3.1.18安赛蜜应符合 GB 2
10、5540 的要求。3.1.19甜蜜素应符合 GB 1886.37 的要求。3.1.20阿斯巴甜应符合 GB 1886.47 的要求。3.1.21三氯蔗糖应符合 GB 25531 的要求。3.1.22甜菊糖苷应符合 GB 8270 的要求。3.1.23柠檬酸应符合 GB 1886.235 的要求。3.1.24柠檬酸钠应符合 GB 1886.25 的要求。3.1.25DL-苹果酸应符合 GB 25544 的要求。3.1.26L-苹果酸应符合 GB 1886.40 的要求。3.1.27乳酸应符合 GB 1886.173 的要求。3.1.28山梨酸钾应符合 GB 1886.39 的要求。3.1.29苯
11、甲酸钠应符合 GB 1886.184 的要求。3.1.30食品用香精应符合 GB 30616 的要求。3.1.31所有原辅料应符合 GB 2761、GB 2762、GB 2763、GB 2763.1 的要求。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感官要求项目指标色泽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一致性状均匀的固液混合体滋味及气味具有米酒特有的滋味及气味,味感柔和,酸甜可口,无异味,无异臭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0.2总酸(以柠檬酸计),g/100mL0.1-0.3铅(以 Pb 计),mg/L
12、0.3展青霉素,g/kg50(仅限含山楂、苹果的产品)3.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 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ncmM菌落总数,CFU/mL52102104Q/XWTC 0003S-20194大肠菌群,CFU/mL52110沙门氏菌,/25mL500-金黄色葡萄球菌,CFU/mL511001000霉菌,CFU/mL19酵母,CFU/mL20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及GB/T 4789.21执行。3.5食品添加剂3.5.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5.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要求。3.6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
13、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GB 12695的要求。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按GB 7101规定的方法测定。5.2理化指标5.2.1可溶性固形物按GB/T 12143规定的方法测定。5.2.2总酸按GB/T 12456规定的方法测定。5.2.3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2.4展青霉素按GB 5009.185规定的方法测定。5.3微生物指标5.3.1菌落总数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测定。5.3.2大肠菌群按GB 4789.3平板计数法规定的方法测定。5.3.3酵母、霉菌按
14、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5.3.4沙门氏菌按GB 4789.4规定的方法测定。5.3.5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 4789.10第二法规定的方法测定。5.4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原辅料入库检验原辅料入库前应由厂质量监督和技术检验部门按原料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Q/XWTC 0003S-201956.2组批同一批原料、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6.3出厂检验6.3.1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检验,符合产品要求,并出具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6.3.2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
15、量、标签。6.4型式检验6.4.1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6.4.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全部项目。6.5抽样按 GB/T 30642 的规定执行。6.6判定规则6.6.1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次检验合格;6.6.2如果检验结果微生物指标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产品不合格,且不得复检;6.6.3检验结果其他指标若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允许在原
16、抽样样品中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7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7.1标志、标签7.1.1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要求。7.1.2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8050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要求。添加阿斯巴甜的产品标签还应标注“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7.2包装内包装应符合 GB 4806.7 的要求,外包装采用符合 GB/T 6543 要求的纸箱。7.3运输7.3.1运输工具应保持干燥、清洁、平整、无异味;应防止污染。不能影响包装及质量。7.3.2运输时要防止受热、受潮。7.3.3运输时应轻装轻卸,平面堆放,防止倾倒、重压,防止包装破碎和产品变形。若有破损时,应及时加封。7.3.4在周转堆放时,应防止日晒雨淋,不得在露天长期堆放,或直接放在地上,以免受潮。7.4贮存产品应存放于通风阴凉、干燥、清洁、无异味的库房中,避免阳光直射。产品存放应离墙10cm,离地10cm。应有防火、防虫、防鼠设施,并应防止农药和其他化学物品污染成品。7.5保质期产品在包装完整无破损的状态下,保质期不超过 12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