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XYZC燕之初健康美(厦门)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XYZC 0025S2021燕窝罐头2021-06-10 发布2021-07-20 实施燕之初健康美(厦门)食品有限公司发 布Q/XYZC 0025S2021I前言本标准的感官要求、特征指标根据产品的特色而制订;亚硝酸盐指标依照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食用燕窝中亚硝酸盐知识问答的规定,参照产品中燕窝配料比例制订;铅、总砷、镉、锡指标根据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而制定(其中铅、镉指标参照蛋制品制订),且铅、总砷指标严于该标准;微生物指标根据 GB 7098-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而制订。
2、食品添加剂严格遵照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标准中的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定。本标准的编写格式按照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本标准由燕之初健康美(厦门)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燕之初健康美(厦门)食品有限公司质管部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跃建、黄荣辉。本标准为首次发布。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YZC 0025S20211燕窝罐头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燕窝罐头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
3、、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召回。本标准适用于以水(或纯净水)、燕窝为原料,适量添加冰糖、木糖醇等为辅料,经原辅料预处理(包括燕窝预蒸或不预蒸、浸泡、清理去杂)、调配、灌装封口、灭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燕窝罐头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26食品
4、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GB 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GB 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GB 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亚硝酸盐与硝酸盐的测定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5
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0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9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生产卫生规范GB/T 10786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T 30636燕窝及其制品中唾液酸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YZC 0025S20212GB/T 35883冰糖GH/T 1092燕窝质量等级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
6、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2015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通报食用燕窝亚硝酸盐临时管理限量值的函(卫监督函201262 号)3要求3.1原辅料3.1.1水、纯净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3.1.2冰糖应符合 GB/T 35883 的规定。3.1.3燕窝应洁净、卫生,并符合供应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或我司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的要求及卫生部关于通报食用燕窝亚硝酸盐临时管理限量值的函(卫监督函201262 号)的有关规定,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的要求。3.1.4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要求。3.2感官要
7、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容器密封完好,无泄漏,无胖听。采用镀锡金属容器包装的产品外表无锈蚀,内壁涂料无脱落内容物色泽固形物(燕窝)为乳白色或略带微黄色,溶液呈本品固有的色泽,色泽基本均匀组织形态瓶内含悬浮状燕窝,呈黏稠丝状或块状悬浮物或丝状,允许少量可摇匀的沉淀物滋味气味具有产品特有的气味,滋味正常,无异味,口感良好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的外来杂质,可允许少量天然绒毛及细微小黑点存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燕窝固形物/%10.0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a/%2.0唾液酸(燕窝酸)/(mg/kg)50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8、备案Q/XYZC 0025S20213亚硝酸盐残留量/(mg/kg)5.0铅(以Pb计)/(mg/kg)0.2总砷(以As计)/(mg/kg)0.2镉(以Cd计)/(mg/kg)0.05锡(以Sn计)b/(mg/kg)250总汞(以 Hg 计)/(mg/kg)0.5a仅适用于配料中添加冰糖的产品;b仅适用于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产品。3.4微生物指标(商业无菌)应符合 GB 7098 中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规定。3.5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3.6食品添加剂3.6.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3.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规定。
9、木糖醇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4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8950和GB 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要求取一定量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置于50mL无色透明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组织形态,鉴别气味,检查其有无异物,用温水漱口,品尝滋味。5.2理化指标5.2.1燕窝固形物按 GB/T 10786 规定的方法测定,其中试验用圆筛为不锈钢丝织成,其直径为 0.25mm,孔眼为1.0mm1.0 mm。5.2.2可溶性固形物按 GB/T 10786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5.2.3唾液酸(以 N-乙酰神经氨酸计)按 GB/T 30636 规定的方法测定。5.2.4亚硝酸盐残留量按 GB 50
10、09.33 规定的方法测定。5.2.5铅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YZC 0025S20214按 GB 5009.12 中规定的方法测定。5.2.6总砷按 GB 5009.11 规定的方法测定。5.2.7镉按 GB 5009.15 规定的方法测定。5.2.8总汞按 GB 5009.17 规定的方法测定。5.2.9锡按 GB 5009.16 规定的方法测定。5.3微生物指标(商业无菌)按GB 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5.4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6检验规则6.1组批同一原料,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为一批,或每班生产的产品为一批。6.2抽样方
11、法和数量随机抽样,抽样基数不少于200最小包装(瓶、袋、罐),随机抽取10个最小包装(瓶、袋、罐)。样品分成2份,一份用于检测,一份留样备查。6.3检验分类6.3.1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由生产单位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项目包括感官、净含量、固形物、可溶性固形物和商业无菌。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产品凭检验合格证入库或出厂。6.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a)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b)正式生产后,原料产地变化或改变生产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
12、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d)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对质量有争议,需要仲裁时。6.4判定规则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Q/XYZC 0025S202156.4.1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标准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6.4.2微生物指标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4.3除微生物指标外的其他项目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可以在原批次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复检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标签和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7.1标签和标识7.1.1标签应
13、清晰、牢固,其内容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要求。7.1.2运输包装外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产品的包装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7.2包装产品内包装材料应符合 GB 4806.5、GB 4806.7、GB 4806.9 或 GB 9683 的要求,包装封口应严密、无破损。运输包装用瓦楞纸箱应符合 GB/T 6543 的规定。7.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严禁与不清洁、有毒、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应防碰、防晒、防雨淋。7.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清洁、无异味的仓库内。纸箱码垛应离墙离地。严禁与有毒有害的物品一起贮存。7.5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未经启封,产品保质期不超过 24 个月,具体以产品标签标示为准。8召回应符合食品召回管理办法。_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福建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