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YW0001S-2018半固态调味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半固态复合调味料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菌或番茄酱、食用植物油等为主要原料,适量添加食用盐、味精、增味剂、防腐剂、酸度调节剂等,加或不加猪骨、鸡膏等,经预处理、调配、炒制、灌装、冷却、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非即食半固态复合调味料,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7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27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2760食品安全国家
2、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定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专GB7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T191包装储运图示
3、标志NY/T 956番茄酱DBS50/020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老鸭汤炖料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要求3.1原辅料3.1.1食用菌应符台GB7096的规定。3.1.2番茄酱应符合NY/T956的规定。3.1.3其它原辅料Q/Yw0001S-2018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酸价、过氧化值。产品应经公司质检部门逐批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4.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3.2、3.3、3.6要求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鉴定时:b)正常生产时每半年一次:c)原料、配方及生产工艺有改变时:d)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4.4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中有一项以上(含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以复检备用样品或以相同批次产品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复检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5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5.1标志、标签部应符台GB/T191、GB7718和GB28050的规定。5.2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5.3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3162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