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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TNS 0011 S-2021 高温杀菌乳.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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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Q/YTNS 0011S-2021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YTNSQ/YTNS 0011S-2021高温杀菌乳2021-01-08 发布2021-02-08 实施广广东东燕燕塘塘乳乳业业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发布发布备案号:44010356S-2021备案日期:2021年04月02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YTNS 0011S-2021I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参考GB/T.1 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高温杀菌乳标准本标准由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并适用于同属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湛江燕塘乳业有限公司。本标准的起草人:杨爱君、陈欣本标准的批准人:冯立科本标准

2、Q/YTNS 0011S-2021于2021年01月08日首次发布Q/YTNS 0011S-20211高温杀菌乳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温杀菌乳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全脂、脱脂或部分脱脂的高温杀菌乳。本标准适用于以生乳(生乳脱脂或部分脱脂)为原料,经高温并保持很短的时间的杀菌,在洁净度高的环境下灌装而制成的液态乳制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乳与乳制品检验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009.

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酸度的测定GB 5413.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和乳制品中非脂乳固体的测定GB 126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制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964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 251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国家质检总局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记录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高温杀菌乳:以生乳(生乳脱脂或部分脱脂)为原料,在连续流动的状态下,加热到 125-130C 以上并保持很短时间的杀菌,在高洁净环境下灌

5、装而成的液体乳制品。4技术要求4.1原料要求Q/YTNS 0011S-202124.1.1 所使用生乳:应符合GB 19301 生乳标准要求;4.1.2 脱脂生乳:脂肪为0.5%以下的生乳,其他指标应应符合GB 19301 生乳标准要求;4.1.3 部分脱脂生乳:脂肪为2.5%以下的生乳,其他指标应符合GB 19301 生乳标准要求。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取适量试样置于 50mL 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组织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滋味、气味具有乳固有的香味,无异味。状态呈均匀一致液体,无凝块、无沉淀

6、、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脱脂部分脱脂全脂高脂脂肪*/(g/100g)0.52.53.3GB 5009.6蛋白质/(g/100g)3.00GB 5009.5非脂乳固体(g/100g)8.1GB 5413.39酸度/(T)12-18GB 5009.239铅(Pb)/(mg/kg)0.05GB 5009.268铬(Cr)/(mg/kg)0.3GB 5009.268总汞(Hg)/(mg/kg)0.01GB 5009.268总砷(As)/(mg/kg)0.1GB 5009.268黄曲霉毒素M1/(g/kg)0.4GB 5009.244.

7、4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要求。表 3 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mL)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52500010000GB 4789.2大肠菌群5215GB 4789.3平板计数法金黄色葡萄球菌500/25mL-GB 4789.10定性检验沙门氏菌500/25mL-GB 4789.4a指样品的分析和处理按GB 4789.1和GB 4789.18执行4.5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应符合表2要求。Q/YTNS 0011S-202134.6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应符合表2的要求。4.7净含量要求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

8、第75号的规定。5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GB 126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制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规定。6检验方法6.1感官指标检验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组织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尝滋味。6.2理化指标检验6.2.1 脂肪:按GB 5009.6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2.2 蛋白质:按GB 5009.5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2.3 非脂乳固体:按GB 5413.39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2.4 酸度:按GB 5009.239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2.5 铅:按GB 500

9、9.268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2.6 铬:按GB 5009.268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2.7 总汞:按GB 5009.268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2.8 总砷:按GB 5009.268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2.9 黄曲霉毒素M1:按GB 5009.24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3微生物指标检验微生物指标检验的设备和材料、采样方案、检样的处理按GB 4789.1和GB 4789.18中的规定进行。6.3.1 菌落总数:按GB 4789.2中规定的方法检验。6.3.2 大肠菌群:按GB 4789.3中平板计数法检验。6.3.3 金黄色葡萄球菌:按GB 4789.10定性检验方法检验。6.3.4 沙

10、门氏菌:按GB 4789.4中规定的方法检验。6.4净含量检验6.4.1 净含量:按JJF1070规定执行。7检验规则7.1组批: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7.2抽样:具体抽样执行公司作业指导书低温车间产品抽样计划的要求,每批抽样量不少于 5 件。Q/YTNS 0011S-202147.3出厂检验:具体检验执行公司的作业指导书成品检验规则的规定,每一批产品必须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产品合格报告后,方可销售。7.4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原辅料入库、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7.5原料入库前应由品控部按原料质量标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并投入使用。7.5.1 出厂检验

11、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蛋白质、脂肪、非脂乳固体、酸度、微生物,需逐批检验。7.5.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第4章中所有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如出现下列情况也应进行:产品定型投产时;原辅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更换主要设备时;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7.6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检验结果如有不合格项,允许在该批产品中再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判定以复检结果为准;如复检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如仍有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微生

12、物指标不合格不得复检。8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标签、标志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GB 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8.2包装产品单件包装,采用保鲜复合纸盒包装,应符合GB/T 18706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的要求。8.3运输8.3.1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8.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和挤压,防止包装破损。8.3.3 要求冷链运输,运输过程中不得暴晒、雨淋。8.4贮存8.4.1 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或有异味得物品同库贮存。8.4.2 产品应在0-6 C环境贮存,堆放时必须有垫板,离墙离地要10cm以上。8.4.3 在符合以上贮运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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