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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XTGD 0013 S-2021 酱蜜兼香白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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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注 ICS 备案号:广 东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 Q/YXTGD Q/YXTGD 0013S-2021 酱蜜兼香白酒 2021-05-20 发布 2021-05-20 实施 广 东一线天酒业有限公司广 东一线天酒业有限公司 发 布发 布 备案号:44140079S-2021备案日期:2021年08月05日备案有效期:伍年Q/YXTGD 0013S-2021 I 前 言 本标准根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本标准由广东一线天酒业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广东一线天酒业有限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志勇,赵航,刘慈雄 本标

2、准首次发布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Q/YXTGD 0013S-2021 1 酱蜜兼香白酒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酱蜜兼香白酒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是根据蜜香型白酒酿造方法,适用以蜂蜜、特种酒曲为原料,采用液态发酵制成的蜂蜜发酵酒,再将蜂蜜发酵酒在即将蒸馏时,加入一定量的酱香型白酒混合后进行蒸馏、贮存、灌装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具有蜜香和酱香协调香味的白酒或直接将蜜香型白酒和酱香型白酒进行蒸馏、贮存、灌装而成的未添加食用酒精及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具有蜜香和酱香协

3、调香味的白酒。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 5009.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 GB 5009.2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甲醇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T 1034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

4、储存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75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48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5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5、GB/T 10345 白酒分析方法 GB/T 1034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Q/YXTGD 0013S-2021 2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 GB/T 20886 食品加工用酵母 GB/T 26760 酱香型白酒 QB/T 4254 陶瓷酒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 123 号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产品分类 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3.1 高度酒:酒精度

6、 41%vol68%vol;3.2 低度酒:酒精度 18%vo140%vol。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料要求:4.1.1 蜂蜜应符合 GB 14963 规定的要求。4.1.2 酱香型白酒应符合 GB/T 26760 规定的要求。4.1.3 蜜香型白酒应符合替 Q/YXTGD 0002S-2020 规定的要求。4.1.4 酒曲应符合 GB/T 20886 规定的要求。4.1.5 生产饮用水应符合 GB 5749 规定的要求。4.1.6 以上所有原辅料还应符合 GB 2761、GB2762 和 GB 2763 规定的要求。4.2 感官要求:高度酒、低度酒的感官要求应分别符合表1、表2的规定。表表

7、 1 高度酒感官要求高度酒感官要求 项目 优 质 一 级 色泽和外观 无色(或微黄)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香 气 酱香突出,酱蜜谐调、香气幽雅,空杯留香持久 酱香明显,酱蜜 香味较谐调、香气清雅 口 味 入口优雅丰满,回味悠长 风格明显,回味悠长 风格 酱香、蜜香协调,风格典型 酱香、蜜香协调,有独特风格 注:当酒的温度低于 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表表 2 低度酒感官要求低度酒感官要求 Q/YXTGD 0013S-2021 3 4.3 理化指标 高度酒、低度酒的理化指标应分别符合表1、表2的规定。表表 3 高度酒理化指标高度酒理化指标 表表 4 低

8、度酒理化指标低度酒理化指标 项 目 优 质 一 级 色泽和外观 无色(或微黄)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香 气 酱香突出,酱蜜 谐调、具有典型复合香气 酱香尚可,酱蜜 香味较谐调、香气清雅 口 味 入口醇厚丰满,回味独特,诸味协调 入口醇和,酒体柔顺,诸味较协调 风格 酱香、蜜香协调,风格典型 酱香、蜜香协调,有独特风格 注:当酒的温度低于 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项 目 优 级 一 级 酒精度a/(%vol)4168 总酸(以乙酸计)/(g/L)0.80 0.40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1.00 0.60 固形物/(g/L)0.8 甲醇b(g

9、/L)0.45 氰化物b(以 HCN 计)/(mg/L)5.00 铅/(mg/L)0.30 a: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示值允许差为1.0%vol。b:甲醇、氰化物指标均按 100%酒精度折算。项 目 优 级 一 级 酒精度a/(%vol)1840 总酸(以乙酸计)/(g/L)0.60 0.30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0.70 0.50 固形物/(g/L)1.00 甲醇b(g/L)0.45 氰化物b(以 HCN 计)/(mg/L)5.00 铅/(mg/L)0.30 a: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示值允许差为1.0%vol。b:甲醇、氰化物指标均按 100%酒精度折算。Q/YXTGD 0013S-2

10、021 4 4.3.1 若标示年份时应表示真实储存年份,以最低贮存时间酒品的年份标示。4.3.2 酱香型酒的占比不得少于百分之十五。4.4 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要求 预包装产品净含量偏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令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符合 GB 8951 和 GB 14881 的规定。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按 GB/T 10345-2007 标准 5.4 的规定执行。5.2 理化指标 5.2.1 酒精度 按 GB/T 10345 的规定执行。5.2.2 总酸 按 GB/T 10345 规定执行。5.2.

11、3 总酯 按 GB/T 10345 规定执行。5.2.4 固形物 按 GB/T 10345 规定执行.5.2.5 甲醇、氰化物 按 GB/T 5009.48 规定执行。5.2.6 铅 按 GB 5009.12 规定执行。5.3 净含量 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6 检验规则 6.1 原辅材料入库检验 原料入库前应由生产单位技术检验部门按原料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6.2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应由本厂质检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应附有合格证方准出厂。6.2.1 组批和抽样 Q/YXTGD 0013S-2021 5 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

12、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抽样按GB/T 8302的规定执行。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8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样品量总数不少于500g,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6.2.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酒精度、总酸、总酯、固形物和甲醇。6.2.3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如其它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1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6.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原辅材料产地或供应商发生改变时;c)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的结果

13、与上次型式检验的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更换主要生产设备时;f)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4 组批和抽样 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线、同一班次生产的同一生产日期、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每批抽样数独立包装应不少于8个(不含净含量抽样),样品量总数不少于500g,检样一式二份,供检验和复检备用。6.5 检验项目 本标准第4章的全部项目和标签。6.6 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如其它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有1项指标不合格,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签及标志 7.1.1 标签应符合 GB 7718、GB 27

14、57、GB/T 10346 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7.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并标示“过量饮酒有害健康”、“易碎物品”警示语。7.2 包装 销售包装材料应清洁、无毒、无异味,内包装应符合QB/T 4254或GB 4806.5的相关要求,外包装应符合GB/T 6543规定。包装应封口严密,食用方便。Q/YXTGD 0013S-2021 6 7.3 运输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防雨、防潮、防曝晒;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7.4 贮存 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

15、应分开放置,成品应贮存在避免阳光直射、清洁、卫生、干燥、通风、无异味的库房内,产品离地离墙10cm以上,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易污染的物品混贮、混放。Q/YXTGD 0013S-2021 7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原料蜜香型白酒质量标准)A.1 粘米粉原料 定义:以蜂蜜、特种酒曲为原料,采用液态发酵,蒸馏、贮存、灌装而成的蜜香型白酒。A.2 质量要求应符合附表 A 的规定 附表 A 原料蜜香型白酒质量要求 项 目 指 标 高度酒 低度酒 色泽 无色或微黄 性状 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气味和滋味 舒适怡畅,蜜香独特幽雅;酒体醇厚丰满、圆润、甘甜;具有本品典型的风格 舒适怡畅,蜜香独特幽雅;酒体柔顺,诸味协调,尾净悠长;具有本品典型的风格 杂质 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酒精度(%Vol)4168 1640 总酸(以乙酸计)/(g/L)0.30 0.20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0.50 0.35 甲醇a/(g/L)0.3 氰化物a(以HCN计)/(mg/L)4.0 铅(以 Pb 计)/(mg/kg)0.3 本标准出自于 Q/YXTGD 0002S-2020 蜜香型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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