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乾县怡嘉商贸柞 水 县 绿 云 茶 业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ZSLVQ/ZSLV0001S2019连翘叶代用茶2019-03-20 发布2019-05-20 实施柞水县绿云茶业有限公司发布Q/6 1 0 0 0 0-1 0 1 9 4S-2 0 1 9有效期至 2 0 2 2 0 6 0 5Q/ZSLV0001S2019I前言本标准依据 GB/T1.1-2009 所规定的编制规则编制。本标准由柞水县绿云茶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起草人:汪祖锋本标准批准人:汪祖锋本标准属首次发布。Q/ZSLV0001S20191连翘叶代用茶1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连翘叶代用茶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
2、、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鲜连翘叶为原料,经挑选、切条(或不切条)、杀青、揉捻、整形、提香干燥、冷藏、包装工艺制成的连翘叶代用茶。2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
3、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GB/T 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10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76茶叶、水果、食用植物油中三氯杀螨醇残留量的测定GB/T 6543瓦楞纸箱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302茶 取样GB/T 8305茶 水浸出物测定GB/T 8306茶 总灰分测定GB/T 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 14881
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 23776茶叶感官审评方法GH/T 1070茶叶包装通则DBS 14/00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连翘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3产品分类根据切条或不切条分为:连翘芽代用茶和连翘叶代用茶。4 4技术要求Q/ZSLV0001S201924.1原料要求鲜连翘叶:应符合 DBS 14/001-2017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连翘叶关于鲜叶的规定。4.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连翘叶代用茶连翘芽代用茶色泽干茶为绿色至黄绿色色,汤色为浅黄色至黄绿色干茶为绿色至黄绿色,汤色为浅黄色至黄绿
5、色滋味有连翘叶代用茶固有的滋味有连翘芽代用茶固有的滋味香气清香组织形态条索状条索状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8.0水浸出物,%10.0总灰分,%6.0二氧化硫,mg/kg100铅(以 Pb 计),mg/kg1.5六六六总量,mg/kg0.2滴滴涕,mg/kg0.2三氯杀螨醇,mg/kg0.2氰戊菊酯,mg/kg0.14.4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5其余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2763 的规定。4.6原料及食品添加剂4.6.1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4.6.2食品添加剂和
6、使用量应符合 GB2760 的规定。4.6.3保证不使用和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规定许可外的任何物质。4.7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5 5检验方法5.1感官:从供试样品中随机抽取试样 50g,置于白色瓷盘内,在自然光下,通过感官进行色泽、杂质、组织形态项目的检验,从供试样品中随机抽取试样 5g,用 100mL 沸水浸泡 5 分钟后,观茶汤色泽,闻茶汤香气。5.2理化指标5.2.1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Q/ZSLV0001S201935.2.2水浸出物:按 GB/T8305 规定的方法测定。5.2.3总灰分:按
7、GB 5009.4 规定的方法测定。5.2.4二氧化硫:按 GB 5009.34 规定的方法测定。5.2.5铅: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测定。5.3六六六、滴滴涕:按 GB/T 5009.19 规定的方法测定。5.4三氯杀螨醇:按 GB/T5009.176 规定的方法测定。5.5氰戊菊酯:按 GB/T 5009.110 规定的方法测定。5.6净含量允差: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5.7其余农药残留限量:按 GB 2763 规定的方法测定。6 6检验规则6.1组批具有相同等级、包装规格和净含量、品质一致、并在同一地点、同一期间加工包装的产品为一批。6.2抽样抽样按 G
8、B/T 8302 执行。6.3出厂检验产品须经逐批检验,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净含量允差。6.4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 4.24.4 条规定的内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原料、配方、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b)产品投产鉴定前;c)停产6个月以上再生产时;d)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时。6.5判定规则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的产品,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查,复查后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7 7标志包装 运输与贮存7.1标志外包装标志应符合GB 191的规定:预包装标签
9、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7.2包装7.2.1产品内包装采用复合袋,复合袋质量应符合 GB/T 10004 或 GB 4806.7 的规定;外包装采用铁盒包装或纸桶包装,质量应符合 GH/T1070 的规定。每盒 60 克,8 盒为一箱,瓦楞纸箱质量应符合 GB/T6543 规定。还可以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包装。7.2.2外包装应牢固,确保内容物在运输和储存的过程中不受挤压。7.3运输7.3.1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净、卫生、无异味、无污染。7.3.2运输过程应防雨、防潮、防暴晒,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产品混装、混运。7.3.3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扔甩。7.4贮存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防鼠、防蝇、防虫、无异味通风良好的仓库内,成品应堆放离墙及地面 20cm 以上,中间留有通道。在符合上述贮存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 18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