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ZB X20 015-90 鱼鱼 露露 代替代替 SB 107-8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鱼露本标准规定了鱼露(又称鱼酱油、又称鱼酱油、(鱼奇鱼奇)油油,俗称虾油俗称虾油)的分级、技术要求、试验方的分级、技术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鱼、虾、贝为原料经酿制而成的液态调味品。本标准适用于以鱼、虾、贝为原料经酿制而成的液态调味品。2 引用标准引用标准 GB 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 GB 500
2、9.39 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酱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 10134 鱼露卫生标准鱼露卫生标准 3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 3.1 感官指标感官指标 3.1.1 色泽色泽:橙黄色至棕红色。橙黄色至棕红色。3.1.2 香气:具有鱼露固有的香气香气:具有鱼露固有的香气,不得有腐臭气味。不得有腐臭气味。3.1.3 滋味:具有鱼露固有的鲜美滋味滋味:具有鱼露固有的鲜美滋味,不得有其他不良异味。不得有其他不良异味。3.1.4 体态:澄清透明体态:澄清透明,无悬浮物和沉淀物。无悬浮物和沉淀物。3.2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下表。理化指标见下表。项项 目
3、目 一一 级级 二二 级级 三三 级级 氨基氮氨基氮,g/100 mL 0.90 0.65 0.40 全氮全氮,g/100 mL 1.20 0.87 0.54 食盐食盐,g/100 mL 25 25 25 3.3 卫生指标卫生指标 执行执行 GB 10134 之规定。之规定。4 试验方法试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的评定感官指标的评定 应组织有经验的评审员按应组织有经验的评审员按 3.1 要求逐项审议要求逐项审议,并作出评定。并作出评定。4.2 理化指标的测定理化指标的测定 4.2.1 氨基氮的测定氨基氮的测定:按按 GB 5009.39 中中 2.2 规定的方法操作。规定的方法操作。4.2.2
4、 全氮的测定全氮的测定:按按 GB 5009.5 规定的方法操作。规定的方法操作。4.2.3 食盐的测定:按食盐的测定:按 GB 5009.39 中中 2.3 规定的方法操作。规定的方法操作。4.3 卫生指标的测定卫生指标的测定 按按 GB 10134 的规定执行。的规定执行。5 检验规则检验规则 5.1 每批产品按规定抽取定量样品每批产品按规定抽取定量样品,根据标准项目进行检验根据标准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准出厂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准出厂 销售。销售。5.2 每批产品应附有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签发的质量合格证。每批产品应附有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签发的质量合格证。5.3 抽样规则抽样规则:在工
5、厂成品仓库或销售门市随机取样。在工厂成品仓库或销售门市随机取样。5.4 判定规则判定规则:技术要求全部指标均符合标准者为合格品技术要求全部指标均符合标准者为合格品,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者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定即判定 产品为不合格品。产品为不合格品。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 标志标志 按按 GB 7718 的规定执行。的规定执行。6.2 包装包装 容器容器(玻璃瓶、塑料桶、瓶、袋等玻璃瓶、塑料桶、瓶、袋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试行)之之 规定。规定。6.3 运输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卸应轻
6、装轻卸,不得与有害物品混运不得与有害物品混运,运输工具应清洁。运输工具应清洁。6.4 贮存贮存 产品贮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产品贮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严禁与不洁或有毒物品混贮。产品保质严禁与不洁或有毒物品混贮。产品保质 期:瓶装期:瓶装 6 个月个月,桶装桶装 3 个月个月(按罐装日期开始计时按罐装日期开始计时)。附加说明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商业部商办工业管理司提出。本标准由商业部商办工业管理司提出。本标准由福建省糖酒菜副食品公司起草。本标准由福建省糖酒菜副食品公司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萧凤岐、何定、戎云章、吴琴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萧凤岐、何定、戎云章、吴琴(氵晃氵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 1990-02-22 批准批准 1990-10-01 实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