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B/T 1 4 0 2 2 1 一 9 2工业糠醉T e c h n i c a l f u r f u r y l a l c o h o l,主肠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糠醉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以工业糠醛(G B 1 9 2 6)为原料通过催化加氢制取的工业糠醇。工业糠醇是吠喃 族杂环化合物的一员,主 要用 于制造铸造工业、防 腐蚀涂料等方面的树脂,也用作溶剂、稀释剂以及有机合成的原料。分子式:C 5 1-1 6 0 2相对分子质量:9 8.1 0(按 1 9 8 7 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2 弓!
2、用标准G B 3 2 5 2 0 0 L闭口 钢桶G B 1 9 2 6 工业糠醛G B 6 6 7 8 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 B 6 6 8 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 B/T 1 4 0 2 2.2 工业糠醉试验方法3 技术要求 工业糠醉应符合下列要求:指标名称指标优级品一级品外观无色至浅黄色透明 液体,无机械杂质密度P z o,B/m L1.1 2 9 -1.1 3 5折光率x o1.4 8 5-1-4 8 8水分含t,%0.31.0浊点,簇1 0.0酸度,m o l/L蕊0.0 10.01醛含盘(以糠睦计),%(0.71.0糠醉含盈,%(9 8.09 7.0国家技术监誉局1 9 9 2
3、一 1 2 一 2 8 批准1 9 9 3 一 0 7 一 0 1 实施G B/T 1 4 0 2 2.1 一9 24 试验方法 本标准所规定的技术要求应分别按G B/T 1 4 0 2 2.2 中相应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5 检验规则 工业糠醉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5.1 从槽车或贮峨中 采样时应按G B 6 6 8 0 第1.5 条和第2 章规定的方法用相应的来样器由 上、中、下三层采部位样品,并按其规定的比例混合成平均样品作为代表性样品。5.2 从桶装产品采样时,应按G B 6 6 8 0 第1.5.7 条和第2.1.3 条规定的方法,用采样器采全液位样品,取批混和样品作为代表
4、性样品。5.3 采样单元数按G B 6 6 7 8 第6.6.1 条规定的3 X N(N为总体单元数)采样。当N1 0 时,取样为全部单元,当1 1(N 镇4 9 时,取样不得少于1 1.如遇有小数时,则进为整数。如单元数为5 0.则3、夕 而=1 1.0 5 2,取 1 2,5.4 样品总量不得少于 1 L,5.5 所采 样品 均匀 混合后,等 量分装于 两个清洁千燥、具有磨口 塞的棕色玻瑞瓶中,瓶中 稍留空隙,并按G B 6 6 7 8 第9 章规定随即贴上 标签。标签内 容包括:a.样品名称和样品编号,b 总体批号和数量;c.生产厂名或代号;d.采样部位;e.样品量和采样单元数;f.采样
5、日 期;9.采样者姓名等。然后,一瓶作检验分析用,另一瓶保存以备仲裁分析用。5.6 如果检验结果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自 两倍量的单元中采取样品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整批不能验收或降级验收。5.7包括:a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符合本标准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其内容生产厂名称或代号;产品名称,批号,数量;出厂日 期;化验结果;本标准编号。b.心d.乙卜95-8 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对所有收到的产品进行验收。5.9 本产品质量保证期为出厂日 起3 0 天,或由供孺双方共同商定。6 标志、包簇、运
6、箱、贮存6.,包装容器应有牢固标志,其内容包括:a.生产厂名或代号;b.产品名称;c.产品等级;G B/T 1 4 0 2 2.1 一9 2 d.批号;毛重和净重;f.本标准 编号。6.2 工业糠醇可用铁桶包装。铁桶壁厚不得小于 1.2 5 m m,质量应符合G B 3 2 5 要求。每桶净重2 3 0 k g。亦可散装于专用槽车、贮嫩中。包装容器应清洁干净,必须不含任何酸性物质。其盛载程度应考虑 温 度 差 所 造 成 的 产 品 体 积 膨 胀 所 需 的 空 隙。、工业糠醇是良 好的溶剂,具有强渗透能力,包装桶应严密结实,桶口 盖垫应用耐糠醇材料制造。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可燃液体的运输规定。铁桶装卸时应轻提轻放,防止撞击,确保安全。工业糠醉应放在通风、干燥、阴凉的仓库或货栩内,防止日 晒雨琳,远离火源、酸和强氧化剂。外贸部门可根据客户和运输期的要求,对本标准技术要求的个别项目 和包装标志作临时变动。,Jj闷叹心 :.六0内JUCUCU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南京林业大学负责起草,由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中国五矿化工商会糠醛分会、山东进出口 商品检验局、北京日 用化学二厂、山东济南轻工化学总厂、山东描博临淄有机化工厂 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振森、李闽兰。本标准由南京林业大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