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东沙液酒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ZCDS0001S-2019食品安全企业标耀限公分食葛根酒30224040湖南省卫生健减委员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专用章备案号:4535-)1月备案有效期:叁年备案起止日期2up07自22年y7月2019-02-25发布2019-04-25实施湖南东沙液酒业有限公司发布Q/ZCDS0001S-2019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标准工作导则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格式编写。本标准由湖南东沙液酒业有限公司爆出有本标准由湖南东沙液酒业有限公起公可本标准由湖南东沙液酒业有限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秋龙、本标准复审周期为三年。单除省全Q/ZCDS0001S-2019萬很有
2、限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葛根酒的产品分类、要引万法、检验规刻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水、葛根、酒曲为主要原料,慈4302249高梁、荞麦为辅料(一种或多种),经清洗、蒸煮、加酒曲、发酵、蒸馏、陈酿、勾兑等工艺生产而成的葛根酒。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本)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4806.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48蒸馏酒与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5009.
3、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氰化物的测定GB5009.2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5009.2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甲醇的测定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895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GB/T10345白酒分析方法GB316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产品分类根据酒精度的不同,产品分为2类。3.1高度酒:酒精度41%vo168%vo1:3.2低度酒:酒精度2
4、5%vo140%vo1。4要求4.1原料要求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4.2感官要求4.2.1高度酒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高度酒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和外观无色或微黄色,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GB/T103451Q/ZCDS0001S-2019香气醇香柔和,香气清雅口味酒体醇厚、余味悠长风格具有本品典型的风格取适量样品置于透明的容器中,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肉眼观察a当酒的温度低于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4.2.2低度酒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低度酒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和外观无色或微黄色,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香气
5、较醇香柔和,香气清雅GB/T10345口味酒体柔和、余味悠长风格具有本品典型的风格取适量样品置于透明的容器中,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肉眼观察a当酒的温度低于10时,允许出现白色絮状沉淀物质或失光。10以上时应逐渐恢复正常。4.3理化指标4.3.1高度酒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高度酒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酒精度(20)/(%vo1)4168GB5009.225总酸(以乙酸计)/(g/L)0.4GB/T10345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1.0GB/T10345固形物/(gL)0.4GB/T10345甲醇/(gL)0.6GB5009.266氰化物/(mg/L,以HCN计)8.0GB5009.
6、36注:酒精度41%vo149%vol的酒,固形物含量可0.5g/L:甲醇、氰化物指标均按100%酒精度折算: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差为1.0%vol。4.3.2低度酒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低度酒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酒精度(20)/(%vo1)2540GB5009.225总酸(以乙酸计)/(g/L)0.25GB/T10345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0.7GB/T10345固形物/(g几)0.7GB/T10345甲醇/(g/L)0.6GB5009.266氰化物/(mg/L,以HCN计)8.0GB5009.36注:甲醇、氰化物指标均按100%酒精度折算: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允许
7、差为士1.0%vol。4.4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2Q/ZCDS0001S-2019表5污染物限量项目限量检验方法铅(以Pb计)/(mg/kg)0.4GB5009.124.5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按JJP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4.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8951的规定。有限列5检验规则5.1组批3022400%以同一原料、同一工艺、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定量包装的产品为一批。备5.2抽样按表6抽取样本,从每箱中任取一瓶,单件包装净含量小于500mL,总取样量不足1500ml时可按比例增加抽样量。表6抽样表批量范围
8、/箱样本数/箱单位样本数/瓶50以下3501200521201350008135000以上13采样后贴上标签,将样品分为两份,一份作为检验样品,一份作为备样样品。5.3出厂检验5.3.1产品出厂前,应由本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5.3.2出厂检验项目:感官要求、酒精度、总酸、总酯、固形物、甲醇、净含量。5.4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包括本标准的全部要求,一般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产品定型投产时:b)更换主要设备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原料产地或供货商发生变化时:e)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f)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5.5判定规则在其全部检验项目合格时,判为该批产品检验合格,检验有指标不合格时,应对该批次产品留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最终判定依据。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志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