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软包装容器透湿度试验方法UDC 8 2 1.创2 :成 1.7 9 8GB 8 9 8 2 一.8 Te s t m e t h o d f o r wa t e r v a p o rp e r m e a b i l i t y o f fl e x i b l e c o n t a i n e r s适用范围.1 本标准适用于按有关规范规定方法密封的完好的软包装容器 注:软包装容器指装于外包装内,用各种塑料薄膜或其各种复合膜制成的,(以下简称容器)透湿度的测定。在充填和取出内装物后容器形状可 发生变化的。一般 指尺寸或容积较小的。1.2 本标准可应用于用软性包装容
2、器包装了的包装件,或是在进行滚筒试验,振动试验,跌落试 脸,碰 撞试验,冲击试验 或实际运输试 验中一种或多 种 性能试验之后的软包装容 器的透湿 度之测 定。1.8 本标准不适用于防潮阻隔层材料具有吸水性的容器。2 试验目的 本标准可用作下列目的之一的试验:乙b.二 一评价或筛选容器所用的材料及其结构,工艺 措施的优劣,比较不同类型容器的防潮 性能,确定特殊产品专用容器的防潮保护措施的适宜性。用来确定包装容器防潮性能要求的指标及据其进行性能控制等。3 术语 3.1 软包装容器的透湿度 指在规定的湿热试脸大气条件下,于一定时间(通常为3 0 天)内 透 人内部空气保持千燥状态的容器内的水蒸气量
3、。当透湿度用容器的每平方米面积来表示比用单个容器来表示更清晰更方便时,在试验报告中允许将透湿度值换算成外表面积为1 m2,时间为3 0 天时的值,单位为g/M 2 g o d,8.2 湿热试验大气条件指相对湿度保持在8 8%-9 2%同时温 度保持在4 0 1 1 的恒定湿热试验空气条件。4 试验设备4.14.1.1试验箱(室)在试验箱 室)内应装设温度和湿度传感器和侧最装置,以用来控制和观测箱(室)内的温度和湿度条件。4.1.2 试验箱(室)工作空间内空气的相对湿度和温度条件应保持在本标准3.2 条的规定范围内。并在受试样品周围保持持续不断的循环。同时,在试脸期间不应在试验样品上产生凝解现象
4、。4.1.3试验箱(室)内的冷凝水要不断地排出,排出的冷凝水在纯化处理前,不得再作为湿源的水使用 4。:4.1 4 之月 应保证试验箱(室)工作空间 中各处温湿度均匀,并尽可能和控制点的数值一致。8 试验箱(室)顶部和壁上的冷凝水不得滴落在试脸样品上。称量天平国家标准局1,.一 1 1-1 2 发布1 二 7 一 0 8 一 0 1 实施GB 6 9 5 2 一 a sI 4.2.1 适 宜的 实脸室天 平。灵敏 度为1 m g,4.2.2 当用重量在工 k g 及其以上的产品进行试验时,天平的灵敏度应不低于产品包装重It的万分之一。与 试验样品 石 二 试验样品应当是有代表性的、密封好了的典
5、型容器。5.2 同 类试验 样品的表面尺寸 和形状 应尽可能相一 致:内 装干操剂 应(接近)相等,以使试验 结果便于计算和比较。5.3 干燥剂的放置量,应保证容器在试验期间保持内部干操,每个容器内 放人8 0-1 0 0 8。当 实际容器可容纳的干操剂小于 习。9 时,则应装人 其容量的一半。同时,干燥剂在使用前应进行干燥处理。注。千澡剂,应使用对水具有高亲和力.并有高干燥效率的,即在吸收大盈水后仍有低的水燕气压。通常可 使用于 燥的细孔硅胶。或性能与其相当或较好的其它物质,如无水氛化钙等。干 燥剂应使用颖杖状的或 小团块状的,使用时谛去颗拉直径小于6 0 0 p m(加号谛)的粉末不用。千
6、澡剂的处理条件是:细孔硅胶在1 5 0 下千操时间不少于5 h.无水抓化钙在2 0 0 下干澡时间不 少于2 4 h,干澡时干燥剂放置的厚度不应超过2 5 m m,5.4 当 试验是用来 确定特殊产品(应是干燥的)专用包装容器的适宜性时,则可用干燥的产品来代替千 燥剂。但此时,容器应装填到正常的 实际使 用的容 量,且 产 品的含水 量应在试验开始前予 以 测定。5.5 试脸样品的数量一般为5 个,对特殊产品专用的包装容器由有关专业标准自 定,但不得少于2 个。.试验步骤 6.1 试验样品准备 将 选定的干澡剂 量或干 燥的产品放 人试 验用的容 器样品中,当 实际包装是带有合适的衬垫时,此时
7、也可带相应的衬垫,但不应带有任何其它物品。包装样品的密封,应按实际的密封操作方法来进行,并应在试验报告中说明所采用的密封方法。公.2 预热处理 将试验样品放人温 度试脸箱(室)内缓 慢地加热到 4 0-C.注:恒温恒湿箱亦可用来预热试验样品。这时,可将试验样品直接投人可进行本标准3.2 条规定条件的湿热试K 箱 室)内,但在预热时,仅加温,不加湿。6.3 湿热试验 将预 热了 的试 验样 品立即转 人恒 定湿 热条件试脸箱(室)内 进行湿热试验,若原来在 湿热试验箱 (室)内预热的,则对箱内空气进行加湿。并 调控到本标准4.1.2 款规 定条件对样品进行持续的试验。6.4 定期称量 根据包装容
8、器材料透1a 度的大小,以适当的时间间隔对样品进行称量,求出重 量随时间变化的增量,并 作出 增 量与时间 的关系图,试验持续到至少有三个 连续点成一 直 线时 止,曲 线这部分 直线的 斜率,即为恒定增量速率期间的透湿度值。6.4.1 称量过于频旗会影响试脸的精确性。故有关专业标准应根据对容器透湿度大小的 判断来确定合适的称量间隔时间。推荐采用下列称量间隔时间:对具有高透湿度的容器,推荐最小的称量间&H间为3 天,对具有低透湿度的,推荐1 5 一 3 0 天称量一次。.4.2 称量时,最好不要将试验样品取出试验箱(室)外进行。若这样做不可能时,则可将试脸样品取出试验箱(室)外进行,并按下列方
9、法之一操作:a.将样品一次取出一个,立即称量,称完后即放回试验箱(室)内,每次称量按同 样的先后顺序进行;b.将样品取出立即放人带有密闭盖的干燥器或桶内(其内 不放干燥剂),盖上盖。然后再从中一GB 8 8 6 2 一 s o次 取出 一 个 循 序 称 量,称 量 后 立 即 放 入 另 一 带 有 密 闭 盖 的 干 澡 器 或 桶内(其内 无 干 燥剂)。每 次 称 量 应按同一 顺序进 行。全部 称量 完毕 后立即 放回 试验箱(室)继续进 行试验。6.4.5 试验样品取出试 验(室)外称 量,允许 在称量处放置时 间为1 h,使温度适当 平衡,取出 试验箱(室)外的时间应尽量缩短,时
10、间一般不应超过3 h。6.5 透湿度计算 6.5.1 内 放千燥剂的容 器按 6.4 条的 方法 称量,得到连 续三 点成 直线时 止。求出 其斜率。将其 换算成每3 0 天的透湿度值。即为该容器在恒定透湿期间的透湿度值。为了 便于与其它类型的容器进行透湿性能的比较。亦可将透湿 度换算成外表面积为每乎方米时的值(B mz 3 0 d),62 当 用干燥产品放人容器进行试验时,有可能得不到恒定增量 速率的情况。这时应首先 测定试验 样品 在投人试验 前的质量或 其含湿 量。然后将样品投人试 脸箱(室)试验一 预定时间(通常为 3 0 天)后,再测定其重量或含水量。该时间内的重量或含水量的增加量,
11、即为包装容器的透湿度值。了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a.6.软包装容器的防潮阻隔层材料所使用的干燥剂的品种和数量包装密封工艺及衬垫材料等的说明;或使用产品时的情况说明,包括其投试前的含水量与 侧定方法;d。历时司;e.试验样品的数量,试验箱(室)中的温湿度条件不符合本标准3.2 条的规定时,应详细说明其最大变化范围与经称量的间隔时间.透湿度值,应计算恒定增量速率期间的值,取有效数字二位,算出乎均值,最大值和最小值,若是用产品来代替干 燥剂时,则应给出 试验开始前和试验结束后的含水量及内装物的净重等资料。由此计算出3 0 天的透湿度值;试验样品在作透湿度试验前,所经受的任何其它试验的试验结果资料的说明按本标准试验,试验样品在试验中及试验结束时外观变化等影响效应的说明g瓦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机械工业部广州电 器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国葆、任正翔、陈关生、曾 庆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