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bz001021719.pdf

上传人:la****1 文档编号:2696100 上传时间:2023-08-21 格式:PDF 页数:2 大小:50.7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bz001021719.pdf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bz001021719.pdf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 B/r 1 4 7 4.7 一 1 9 9 2 绘图仪尺术语、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1 主题 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绘图仪尺类的术语、本标准适用于合成树脂直尺、三角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尺、比例尺、丁字尺、量角器、模板等绘图仪尺类。2 引用标 准G B/T 2 8 2 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3 术语3 门平面度 限制尺主工作底面的实际平面变动量的值3.2 直线度 限制尺主工作边的实际直线变动量的值。3.3 线纹宽度 限制尺面上厘米线、毫米线线条实际粗细变动量的值。3.4 宽度差 在同一支尺面上两条或两条以上

2、线条本身粗细测量值差。4 检验规则制造厂在产品出厂前按本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并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本检验采用计件法,样本单位为把(副)。出厂检验按G B/T 2 8 2 8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检验项目、不合格分类、合格质量水平(A QL)值、检查414243水平 I L见表 1表 1检查项目不合格品分类合格质t水平(A Q L)I L直线度偏差B类6.5I或 S-4角度偏差示值偏差精度偏差、线纹宽度、宽度差、平面度偏差、外观质童C类1 04.4 产品正式生产后如结构、工艺、材料有较大改变,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正常生产后每半年或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都应按QB/T 1 4 7 4.

3、1-1 4 7 4.6 相应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进行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1 9 9 2-0 4-1 4 批准1 9 9 2 一 1 2 一 0 1 实施Q B/r 1 4 7 4.7 一1 9 9 2合格后方可正式投产5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5.1 标志 产品上应注明制造厂厂名或注册商标。5.2 包装5.2.1 产品的内包装袋或盒上应有制造厂厂名或商标。5.2.2 产品的内包装袋或盒内应有合格证。5.2.3 产品的外包装一般采用瓦楞纸箱,箱上应有下列标志。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b,到达港或到达站;c.收货单位;d.发货单位;e数量;f防潮和轻放标志;9.毛重(k g);h.箱体尺寸

4、(米,)或长x宽x高(毫米,或厘米);i.制造日期(或编号)或生产批号。5.3 运输、贮存5.3.1 产品运输与贮存不得与有机溶剂混装堆积在一起。5.3.2 产品的仓贮条件必须保持干操、通风,室温在 0-4 0 之间,相对湿度不超过 9 0 写。6.1其他 收货单位在遵守运输与贮存的条件下,产品自出厂日起保质期为二年。因制造质量引起的产品低于技术标准规定时,制造厂应负责整修或退换。6.2 外贸产品的标志与包装按合同规定。附加说明: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文体用品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上海文教用品工业研究所、上侮文教用品厂、上海制笔零件八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仲安、张继荣、毕文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专业资料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