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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558-2008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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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93.160 P 57 备案号:XXXXX2008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5582008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Acceptance code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saving water irrigation project 2008-07-24 发布 2008-11-01 实施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DB11/T 5582008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基本规定.1 4 材料与设备.1 5 水源工程.2 6 管道工程.3 7 渠道工程.5 8 田间工程.6 9

2、雨水集蓄利用工程.6 10 验收.7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单位、分部和单元工程划分表.9 参考资料.10 DB11/T 5582008 II 前 言 为加强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规范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节水灌溉工程质量,特编制本标准。SL 562005 所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市水利水电技术中心。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万澎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孟、龚时宏、何浩、赵福生、窦以松、毕小刚、孙凤华、杨进怀、张锦明、王万鹏、廖平安、孙青松、刘春明、刘群昌、郭强、刘栋、胡明罡、高福

3、栋、田金霞、魏恒文、周良臣、李晓亮、毛德发、张胜利、唐丽、李宏训。DB11/T 5582008 1 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要求、材料与设备要求及水源工程、管道工程、渠道工程、田间工程和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节水灌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4、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50085 喷灌工程技术规范 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35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50265 泵站设计规范 GB 50296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 GBJ 141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203 砖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L 5061 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 SL 56 农村水利技术术语 SL 22

5、3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DB11/T 469 村镇集中式供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 基本规定 3.1 节水灌溉工程包括水源工程、管道工程、渠道工程、田间工程、雨水集蓄利用工程等分部工程,一处或多处节水灌溉工程为一个单位工程。3.2 节水灌溉工程验收分为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其划分参见附录 A。3.3 节水灌溉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验收:a)材料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应有文字记录;b)各工序完成后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查认可应有文字记录;c)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应有

6、验收资料。4 材料与设备 4.1 一般规定 4.1.1 各种材料、构件和设备的选择应满足下列要求:a)应符合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建设部2004年第218号公告)的规定;b)应符合水利、建筑、化工、环保和卫生等有关行业技术要求;c)机电设备应符合设计和安全要求。4.1.2 材料与设备采购应符合程序,采购合同中应明确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4.1.3 应查验产品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装配图、控制原理图和使用维护要求等文件是否齐全,对涉及人身安全的产品应有生产许可证或通过其他相应认证。DB11/T 5582008 2 4.1.4 材料与设备到货后,应及时对照供货合同验收。对批量

7、购置的主要材料,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4.1.5 材料与设备的存放应符合有关防火、防潮、防冻、防爆、防腐和防老化等要求。4.2 喷灌设备 4.2.1 喷头应有型号和喷嘴直径等明显标识;转动部分及换向机构灵活,部件齐全、牢固,摇臂弹簧松紧适度。4.2.2 给水栓上阀体与下阀体之间的连接应可靠,并能在调节范围内进行调节。4.2.3 喷灌机组的外露转动部件应有可靠的防护装置,并设有预防事故标志和安全警示符号,使用说明书对预防事故内容应有明确规定。4.3 微灌设备 4.3.1 滴灌管(带)包装标签应包括公称直径、滴头间距、额定流量、额定工作压力和壁厚等。4.3.2 滴灌管(带)最小壁厚不小于规

8、定壁厚的 90%,灌水器间距相对于规定值的偏差不大于 5%。4.3.3 过滤器外壳应有清晰、耐久的水流方向标识;筛网过滤器应有网孔基本尺寸的标识;砂石和叠片式过滤器应有滤料级配或相当于网孔基本尺寸的标识。4.4 自动控制设备 4.4.1 电磁阀工作电压应为安全电压;利用电控装置启闭电磁阀 20 次,工作应可靠。4.4.2 接通控制器电源,逐项检查控制器的设置和调整功能,系统连接后控制器应能准确无误地进行各项设置和调整。5 水源工程 5.1 机井 5.1.1 机井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a)机井平面位置、结构和地层柱状图;b)含水层砂样和滤料的颗粒分析资料;c)抽水试验资料,包括静水位

9、、动水位、抽水时间、出水量和含砂量等;d)水质分析结果;e)水源井质量评定资料。5.1.2 成井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a)泵段以上顶角倾斜度在安装长轴深井泵时不超过1,安装潜水电泵时不超过2;泵段以下每百米顶角倾斜度不超过2,方位角无突变;b)井孔直径不小于设计孔径20mm,孔深偏差不超过设计孔深的2;c)井管无残缺、断裂、弯曲等缺陷;d)过滤管安装位置允许偏差宜为300mm;e)洗井完毕后,井底沉积物厚度小于井深的5;f)抽水试验应符合 GB 50296 的规定;g)水质应符合GB5084的规定。用于微灌的水质尚应满足pH值为5.58.0、总含盐量小于2000mg/L、含铁量小于0.4mg/L

10、、总硫化物含量小于0.2mg/L的要求。5.1.3 井台应高出井口地面 0.2m 以上。5.2 水池 5.2.1 水池验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a)水池尺寸测量记录;b)混凝土抗压、防渗、防冻试验资料和浇筑、养护记录;c)防水层、止水带、预埋管、预埋件等施工检验记录;d)回填土密实度记录;e)水池满水试验记录;f)水池质量评定资料。5.2.2 水池防护栅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5.2.3 水池施工质量应符合 DB11/T 469 的规定。5.3 泵站 5.3.1 泵站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a)泵站地基和基础、二期混凝土等隐蔽工程验收资料;DB11/T 5582008 3

11、 b)泵站结构尺寸、水泵和电动机基础尺寸等测量记录;c)混凝土抗压、防渗试验记录;d)水泵机组试运行记录;f)泵站质量评定资料。5.3.2 水源泵站基础的轴线及需要预埋的地脚螺栓或二期混凝土预留孔位置应正确无误,基础应水平,顶部高程应正确无误。各部分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 DB11/T 469 的规定。5.3.3 泵房建筑物的砌筑应符合 GBJ 203、GB 50204、GB 50208 和 GB 50209 等有关标准的规定。5.3.4 泵站基础与泵房砌筑完毕后应进行验收,并待砌体砂浆或混凝土凝固达到设计强度后回填,回填土应与砌体接触密实。5.3.5 水泵机组安装完毕应进行启动试验,工程施工完毕

12、后应进行试运行,并记录完整试验数据。各试验值应满足下列要求:a)额定工况下运行,在室温小于40时,轴承表面温度不超过75;b)水泵各紧固件无松动,泵轴转动灵活、无杂音;c)泵的振动值不超过GB/T 50265的规定;d)泵的噪声值不超过DL 5061的规定;e)电机接地电阻及电机、水泵的性能指标与厂家提供的标准值相符。5.3.6 变压器应按 GB 50150 的规定进行交接试验;其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检验认可。6 管道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 验收管道和附属构筑物地基和基础等隐蔽工程时,应填写下列记录:a)管道位置、高程和埋设深度;b)管道结构和断面尺寸;c)

13、管道接口、变形缝和防腐处理;d)镇墩、支墩位置及其结构尺寸;e)管道和附属构筑物连接处防水层处理;f)地下管道交叉的处理。6.1.2 管道工程分部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a)隐蔽工程验收记录;b)水压试验记录;c)回填土密实度记录;d)阀门及计量装置安装记录;e)管道安装质量评定资料。6.2 管槽 6.2.1 管槽开挖完毕后,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铺设管道。6.2.2 管槽开挖标高、断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槽底应平直、密实,无石块、杂物和积水。6.2.3 管道覆土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时,不宜低于 80cm。6.3 管道安装 6.3.1 管道中心线应平直,管底与管基应紧密接触

14、。6.3.2 管道穿越铁路、公路或其他建筑物时,应设套管、涵管等安全保护措施。6.3.3 管道系统上的建筑物,基础应坚实,出地管的底部和顶部应有加固措施。6.3.4 控制调节设备、计量设备、安全设备等应按流向标志安装到位。6.3.5 聚氯乙烯塑料管道,承插管轴线应重合,插头应插至承口底部,管道承口深度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1 承口深度数值表 单位:mm 公称外径 橡胶密封圈式 最小承口深度 溶剂粘接式 最小承口深度 公称外径 橡胶密封圈式 最小承口深度 溶剂粘接式 最小承口深度 20 16 180 90 96 25 18.5 200 94 106 DB11/T 5582008 4 表 1(续

15、)公称外径 橡胶密封圈式 最小承口深度 溶剂粘接式 最小承口深度 公称外径 橡胶密封圈式 最小承口深度 溶剂粘接式 最小承口深度 32 22 225 100 118.5 40 26 250 105 50 31 280 112 63 64 36.5 315 118 75 67 43.5 355 124 90 70 51 400 130 110 75 61 450 138 125 78 68.5 500 145 140 81 76 560 154 160 86 86 630 165 6.3.6 采用溶剂粘接时,粘合剂应填满间隙;采用橡胶密封圈时,连接后密封圈不得移位,扭曲或偏斜。6.3.7 聚乙烯

16、管和聚丙烯管采用对焊法热熔焊接连接时,热熔对接管道的材质、直径和壁厚应相同。对接后,两管端面应熔接牢固,并按 10%进行抽检。6.3.8 金属阀门与塑料管法兰连接时,法兰连接管外径应大于塑料管内径 2mm3mm,长度不小于 2 倍管径。6.3.9 镀锌钢管安装应符合 GB 50235 的规定。铸铁管安装的对口间隙、承插口环形间隙及接口转角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 对口间隙、承插口环形间隙及接口转角值 对口最大间隙 mm 承插口标准环形间隙 mm Dg100Dg200 Dg250Dg350 名称 对口最小间隙 mm Dg100Dg250 Dg300Dg350 标准 允许偏差 标准 允许偏差 每个接口允许转角 o 直线铺设安装 3 5 6 10+3-2 11+4-2/曲线铺设安装 3 713 1014/2 注:Dg 为管道公称内径。6.3.10 对于承压大于 0.6MPa 的钢筋混凝土管,采用橡胶圈密封柔性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承口向上游,插口向下游;b)套在插口上的胶圈不得扭曲、偏斜;c)插口应均匀进入承口,回弹就位后,仍应保持对口间隙10mm17mm;d)水泥制品管配用的金属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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