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16387-19962.11辐射事故由于放射源失控而引起的异常事件,直接或间接地对生命、健康和财产造成损失。2.12事先计划的特殊照射在正常运行中偶尔会发生一些情况,有必要允许少数工作人员去接受已知的超过剂量当量限值的照射。2.13剂量当量限值放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的剂量当量值;其目的在于防止确定性效应的发生,或将随机性效应的发生率限制在可接受的水平.3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标准每一放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就业前或操作前的医学检查,和就业后工作过程中的定期医学检查,未经就业前医学检查者,不得从事放射工作。就业前医学检查是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重要部分,是全部医学检查的基础资料,必须全面系统、仔
2、细、准确地询问和检查并详细记录,为就业后定期或意外事故等检查作对比和参考。3.1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包括病史和体格检查两部分。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在正常、异常和紧急情况下,都能准确无误地、安全地覆行其职责的健康条件,他们应具有:3.1.1个人和家庭成员的既往史、放射线及其他理化有害物质接触史、婚姻和生育史,子女健康情况等,均应予以记录;3.1.2目前健康状况良好;3.1.3正常的呼吸、循环、消化、内分泌、免疫、泌尿生殖系统以及正常的皮肤粘膜毛发,物质代谢功能等;3.1.4正常的造血功能,如红系、粒系、巨核细胞系等,均在正常范围内。例如外周血:男血红蛋白120160g/L,红细胞数(
3、4.05.5)102/L:女血红蛋白110150g/L,红细胞数(3.55.0)1012/几;就业前白细胞总数(4.510)10/L,血小板数(110300)10/L:就业后白细胞总数(4.011.0)10/L,血小板数(90300)10/几。高原地区应参照当地正常范围处理。3.1.5正常的神经系统功能、精神状态和稳定的情绪;3.1.6正常的视觉、听觉、嗅觉和触觉,以及正常的语言表达和书写能力;3.1.7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率和微核率正常;3.1.8尿和精液常规检查正常。3.2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特殊要求在符合3.1条各项健康标准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尚须符合以下特殊要求:3.2.1核电厂放射工作人员特殊健康要求:3.2.1.1头颈部及人体外形适于穿着和有效使用个人防护用具:3.2.1.2嗅觉:能觉察燃烧物和异常气味;3.2.1.3听觉:纯音听力电测听阈值平均优于30dB:3.2.1.4视觉:未矫正视力大于0.5,周围视野120或更大,有立体视觉和足够的深度感:3.2.1.5色觉:能分辨红、绿、桔黄等颜色,能分辨安全操作的符号、代语等;3.2.16触觉:通过触摸能分辨各种形状的控制按钮和手柄等。3.2.2放射性厂矿和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的特殊健康要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