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 D C 目6.8 8 7.4芝 麻 油GB 8 2 8 8-8 7Se s a me o i l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销售、调拨、储存、加工及出口 的商品芝麻油。1 分类 根据芝麻油的香味特点分为两类:1.1 香油:具有浓郁或显著的芝麻油香味。按其加工工艺分为下列两种:1.1.1 小磨香油:用水 代法加工制 取。1.1.2 机制香油:用机械方法加工击 帅。1.2 普通芝麻油:香味 油淡。用一般的压榨 法、浸出 法或其他方法加工制 取。,毛 之 技术要求 芝麻油应具下列特征常数:2.1 比重(2 0/4):0.9 1 2 6-0.9 2 8 7,2.2 折光指数(2 0
2、1 C)=1.4 6 9 2-1.4 7 9 1,8 等级指标3.1 各类芝麻油的等级指标见表1 及表2,3.1.1 香油的等级指标见表1。表 1件一一 指 标等 级12 一一一一之之、感官指标气味、滋味具有浓郁的芝麻油香味,无异味具有显著的芝麻油香味,无异味透 明度透 明允许微浊理化指标 色泽(罗 维朋比色计,1 英寸摘)黄7 07 0红小磨香油(1 11 5机制香油1 21 8水分及挥发物,%0.1 00.2 0杂质.%悦0.1 00.2 0酸价,m g K OH/g哎3.05.03.1.2 普通芝麻油的等级指标见表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 9 8 7 一 1 0 一 0.批准1 9 8
3、 8 一 0 4 一 0 1 实施2 0 4G 日 8 2 3 3-8 7表 212感官指标气味、滋味具有普通芝麻油固有的气味、滋味,无异味透明度透明允许微浊理化指标色泽(罗维朋比色计,1 英寸槽)黄7 07 0红8.01 2.0水 分及挥发物,%0.10.2杂质,%0.10.2酸价(m g K OH/g)(1.04.0加热试验(2 9 0)允许油色变深.不得有析出物允许有微皿析出 物.油色不得变黑含皂里,0/a0.0 3 注:色泽低于黄7 0 时,按实际测试的数据记录。3.2 各类芝麻油以2 等 为计价基础。3.3 加热试 脸,小磨香油无析出物,机榨香油有析出物。3.4 对普通芝麻油的加热试
4、验结果有争议时,可检验丙酮不溶物含全:35 各类芝麻油不得混人 其他食用植物油或非食用植物油。3.6 卫生 项目 按G B 2 7 6 1-8 1 食 品中黄曲 每素B,允许量 标准),G B乐果、马 拉硫磷、对硫磷允许残留最标准执行。二级油不超过0.0 4%.5 1 2 7-8 5 食 品中 敌敌畏、4 检验方法 4.1 扦样方法 4.1.1 桶装芝 麻油 样 品的 扦取按照G B 5 5 2 4-8 5 植物油脂检 验 扦样、分 样法 执行。4.1.2 瓶装芝 麻油按照1%一3%的比例 随机撇羊。4.2 水 分 及挥发 物的测定按照G B 5 5 2 8-8 5 植物油 脂检验 水分及挥发
5、物测定法 执行。4.3 杂质的测定按照G B 5 5 2 9-8 5 植物油脂检验 杂质测定法执行。4.酸价的测定按照G B 5 5 3 0-8 5 植物油脂检验酸价测定法执行。4.5 透明度、色泽、气味和滋味的检验按照G B 5 5 2 5-8 5 植物油脂检验透明度、色泽、气味、滋味鉴定法执行。4.6 加热试验按照G B 5 5 3 1-8 5 植物油脂检验 加热试验执行。4.7 比重 的测定按照G B 5 5 2 6-8 5 植物油脂检 验 比重测定 法执行。GB 8 2 8 8一.74.84.8 4.1 05 标志析光指数的测定 按照G B 5 5 2 7-8 5 植物油 脂检 验 折
6、光指数测定法执行。含皂A 的测定 按照G B 5 5 3 3-8 5 植物油脂检 验 含皂最测定法执行。其他有关 项目 的测定按照G B 5 5 3 5-5 5 3 9-8 5 植物油脂检验的有关方法执行。:;、包装、运翰和储存芝 麻 油 的盛 装容 器,应 有明 显 的 标 志。瓶 装 芝 麻油 应有商 标,并标 明 重最 和出 厂日 期。芝麻油的包装、运粉和储存应符合安全要求,保质、保量,严防污染。GB 8 2 8 8-87 附 录 A丙酮 不 溶物 测 定 方法 (补充件)A.1 仪器及试剂 A.1.1 天平:感最0.0 0 0 1 g;A.1.2 电 动 离心、机,A.1.3 具塞离心
7、管(如离心管不具塞,可用直 径略大于离心管口的橡胶垫代替);A.1.4 皮头吸管,A.1.5 试剂瓶及小烧杯I A.1.6 饱和丙酮溶液:称取化学纯磷脂约1 0 9,置于1 0 0 0 m L试剂瓶中,加人1 0 0 0-L分析纯丙酮,加塞,充分 振摇3 0 mi n,并不时将塞子打开放气。振摇后,试剂瓶底部应有磷脂沉淀出现。使用时过滤,滤液即饱和碑脂的丙酮溶液。A.2 测定步骤 取 经9 0 保温 过滤 的混匀样品约l o m L 于已知恒 重的 离心管中,放小烧杯中 在分 析天平 上准确称重(精 确 到 0.0 0 0 1 g),用 移液 管 加 人 燕 馏水 1.0 m L 于油 样中,
8、再 预 热加 温 6 0-7 0 0C,紧 塞 离 心管,或用 胶垫堵住管口,再用拇指 按紧,四指紧握管 身,充分 振荡1 2 m i n,使油水 混匀,将胶垫 上的油沿管口 刮净,把充分水化 的油 样放人 离心机内。先 慢速,待机 器运转正常 后,逐渐加 速,调整 到每分钟4 0 0 0 转高 速 时,保持2 0 m i n 后停机,抽出 离心管,用吸管 吸去上部 清油(注意不要 搅动底部沉淀),再用l o m L 饱 和磷脂丙 酮溶液洗涤沉 淀及管壁,离心5 m i n,吸去丙酮液。再使用5 m L饱 和丙酮液如此反复洗涤,用称纸检验无油迹为止。如管外有油脂溢出,用fi l 有,丙酮的脱脂棉擦去。再将离心管放人 原 小烧杯中,用吹风机 吹干 残留丙酮,置1 0 5 C 烘箱中,烘至恒重(两次烘后差不超 过0.0 0 0 2 g),如后一次重最超过前一次重最,即以前一次重A为准。A.3 结 果计算 丙酮不溶物含最按下式计算:P.E(%)G,一 G Z Wx 1 0 0式中:P.E丙酮不溶物.G,离心管和沉淀物重,9,G 2-离 心管 重,9;W 试样重,9.丙酮不溶物的测定结果,用舍取法,即取平行试验结果的两个接近值的平均值。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商业部粮食 储运 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安徽省粮油食 品局、河南省粮食科研所负责起草。本标准由商业部粮食储运局检验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