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QJSQ 0002 S-2015 济南金水泉水业有限公司 瓶(桶)装弱碱性水.doc

上传人:g****t 文档编号:2701163 上传时间:2023-08-21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3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QJSQ 0002 S-2015 济南金水泉水业有限公司 瓶(桶)装弱碱性水.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QJSQ 0002 S-2015 济南金水泉水业有限公司 瓶(桶)装弱碱性水.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QJSQ 0002 S-2015 济南金水泉水业有限公司 瓶(桶)装弱碱性水.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QJSQ 0002 S-2015 济南金水泉水业有限公司 瓶(桶)装弱碱性水.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QJSQ 0002 S-2015 济南金水泉水业有限公司 瓶(桶)装弱碱性水.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QJSQ 0002 S-2015 济南金水泉水业有限公司 瓶(桶)装弱碱性水.doc_第6页
第6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Q/SOM Q/JSQ济南金水泉水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SQ 0002S-2015瓶(桶)装弱碱性水2015-04-10发布 2015-04-20实施济南金水泉水业有限公司 发布5Q/HYS 0001S-2013前言王来贤,13064041121,WangLaiXia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严格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济南金水泉水业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庆双、刘磊、刘松。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IIIQ/JSQ 0002S-2015瓶(桶)装弱碱性水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

2、瓶(桶)装弱碱性水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济南市长清区归德镇后刘官村金水泉路1号300米以下的机井水为原料经粗过滤、精细过滤、杀菌、灌装、封口、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可以直接饮用的瓶(桶)装弱碱性水。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

3、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GB/T 8538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13113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42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聚碳酸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19304

4、定型包装饮用水企业生产卫生规范QB 2460 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QB/T 2665 热灌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第123号令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要求3.1.1 原料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3.1.2 水源卫生防护 按GB 8537的有关规定执行。3.2 生产工艺 包装用瓶 水源水粗过滤精细过滤臭氧杀菌灌装灯检检验成品入库。 桶、盖清洗消毒3.3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项目指标检验

5、方法色度/度 10,不得呈现其他异色GB/T 5750浑浊度/(NTU) 1臭和味不得有异味和臭味肉眼可见物允许有极少量的矿物质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3.4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pH值7.35-8.50GB/T 5750亚硝酸盐(NO2-)/(mg/L) 0.005GB/T 8538耗氧量(O2)/(mg/L) 2.0GB/T 5750铅(Pb)/(mg/L) 0.01GB 5009.12总砷(As)/(mg/L) 0.01GB/T 5009.11镉(Cd)/(mg/L) 0.005GB 5009.15余氯/(mg/L) 0.05GB/T 5750三氯

6、甲烷/(mg/L) 0.02溴酸盐/(mg/L) 0.01总放射性a/(Bq/L) 0.5总放射性a/(Bq/L) 1四氯化碳/(mg/L) 0.00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a/(mg/L) 0.3a仅限于以地表水或地下水为生产用源水加工的包装饮用水3.5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大肠菌群500GB 4789.3铜绿假单胞菌500GB/T 8538a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3.6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进行。4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9304

7、、GB 14881的规定。5 检验规则5.1 组批同一班次,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同一种产品为一批。5.2 抽样在企业的成品库内,从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桶装水的抽样基数不得少于100桶,抽样数量为6桶。瓶装水的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瓶,抽样数量为18瓶,分为两份,一份检验,一份留样备查。5.3 检验5.3.1 出厂检验5.3.1.1 产品出厂产品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5.3.1.2 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净含量、pH值、大肠菌群。5.3.2 型式检验5.3.2.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水源水质发生明显变化;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

8、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更换设备、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停产半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5.3.2.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规定的全部项目。5.4 判定规则每批产品经检验全部项目合格时,判该批项目为合格批,有一项不合格(不包括微生物指标)时,加倍抽取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微生物指标不得复检。6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6.1 标志、标签6.1.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6.1.2 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6.2 包装6.2.1 内包装采用聚

9、碳酸酯饮用水罐和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成型品,质量应分别符合QB 2460、GB 14942和QB/T 2665、GB 13113的规定。6.2.2 包装盖采用PE材料,应符合GB 9687的规定。6.2.3 包装应端正美观,封装严密,无渗漏现象。6.3 运输6.3.1 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6.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避免日晒、雨淋、冰冻,严禁扔摔、撞击、挤压。6.3.3 运输过程中不得暴晒、雨淋和变潮。6.4 贮存6.4.1 应离地离墙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腐蚀性的物品同库贮存。6.4.2 产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内,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6.4.3 常温下储存。在摄氏零度以下温度环境中储运时应采取防冻措施。6.4.4 在符合本标准规定条件下,桶装水保质期为1个月,瓶装水保质期12个月。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专业资料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