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JHX0001S-2011Q/SLM山东鲁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LM 0001S-2015 系列小麦粉2015-01-15发布 2015-01-20实施山东鲁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 前 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严格按照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本标准由山东鲁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成德银。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5Q/SLM0001S-2015系列小麦粉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小麦粉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
2、输与贮存。本标准是适用于以小麦为原料,经清理、润麦、研磨、筛理、包装、检验等加工工艺制成的系列小麦粉。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1 小麦 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
3、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 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l的测定GB/T 5009.110 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GB/T 5490 粮油检验 一般规则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迁样、分样法GB/T 5492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GB 5497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GB/T 5504 粮油检验 小麦粉加工精度检验GB/T 5505 粮油检验 灰分测定法GB/T 5506.1 小麦和小麦粉 面筋
4、含量 第1部分:手洗法测定湿面筋GB/T 5507 粮油检验 粉类粗细度测定GB/T 5508 粮油检验 粉类粮食含砂量测定GB/T 5509 粮油检验 粉类磁性金属物测定GB/T 5510 粮油检验 粮食、油料脂肪酸值测定GB/T 10361 小麦、黑麦及其面粉,杜伦麦及其粗粒粉 降落数值的测定GB/T 14614 小麦粉 面团的物理特性 吸水量和流变学特性的测定 粉质仪法GB/T 23502 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23503 食品中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的测定 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
5、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946 塑料编织袋通用技术要求 GB/T 24905 粮食包装 小麦粉袋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 13122 面粉厂卫生规范GB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3.1 超级特精粉出粉率为1%的小麦粉。3.2 颗粒粉出粉率为2%的小麦粉。3.3 麦芯粉出粉率为3%的小麦粉。3.4 特精粉出粉率为4%的小麦粉。3.5 水饺粉出粉率为5%的
6、小麦粉。3.6 麦香粉出粉率为50%的小麦粉。4 分类根据产品出粉率不同,分为超级特精粉、颗粒粉、麦芯粉、特精粉、水饺粉、麦香粉。5 技术要求5.1 原辅料5.1.1 小麦应符合GB 1351、GB 2715的规定。 5.1.2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5.2 生产工艺小麦清理润麦研磨筛理包装检验入库。5.3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指标项目指标外观呈白色,色泽一致滋味与气味应具有该产品应有之气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呈粉状,无霉变和结块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5.4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目超级特精粉颗粒粉麦芯粉特精粉水饺粉麦香粉加工精度按特制一等小麦粉实
7、际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色麸星按特二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色麸星灰分(以干物计) (%) 0.600.650.650.650.650.70粗细度 (%)全部通过CB36号筛,留存在CB42号筛的不超过5.0%全部通过CB36号筛,留存CB42号筛的不超过10.0%面筋质(以湿重计) (%) 28.028.028.030.030.030.0粉质曲线稳定时间 (min) /4.0/降落数值 (s) /210/含砂量 (%) 0.02磁性金属物 (g/kg) 0.003水分 (%) 14.0脂肪酸值(以湿基计)(mgKOH/100g ) 60黄曲霉毒素B1 (g/kg) 5铅(Pb) (mg/kg)
8、0.2镉(Cd) (mg/kg) 0.1汞(Hg) ( mg/kg) 0.02总砷(以As计) ( mg/kg) 0.5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 (g/kg) 1000赭曲霉毒素A (g/kg ) 5.0六六六 (mg/kg) 0.05滴滴涕 (mg/kg) 0.1溴氰菊酯 (mg/kg) 0.2杀螟硫磷 (mg/kg) 15.5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指标项目指标霉菌 (cfu/g) 1005.6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6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3122 的规定。7 检验方法7.1
9、感官检验 按GB/T 5492规定的方法执行。7.2 理化检验7.2.1 加工精度按GB/T 5504规定的方法测定。7.2.2 灰分按GB/T 5505规定的方法测定。7.2.3 粗细度按GB/T 5507规定的方法测定。7.2.4 面筋质按GB/T 5506.1规定的方法测定。7.2.5 粉质曲线稳定时间按GB/T 14614规定的方法测定。7.2.6 降落数值 按GB/T 10361规定的方法测定。7.2.7 含砂量按GB/T 5508规定的方法测定。7.2.8 磁性金属物按GB/T 5509规定的方法测定。7.2.9 水分按GB 5497规定的方法测定。7.2.10 脂肪酸值按GB/T
10、 5510规定的方法测定。7.2.11 黄曲霉毒素B1按GB/T 5009.22规定的方法测定。7.2.12 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7.2.13 镉按GB/T 5009.15规定的方法测定。7.2.14 汞按GB/T 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7.2.15无机砷按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7.2.16 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按GB/T 23503规定的方法测定。7.2.17 赭曲霉毒素按GB/T 23502 规定的方法测定。7.2.18 六六六、滴滴涕按GB/T 5009.19规定的方法测定。7.2.19 溴氰菊酯 按GB/T 5009.110规定的方法测定。7
11、.2.20 杀螟硫磷按GB/T 5009.20规定的方法测定。7.3 微生物检验7.3.1 霉菌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测定。7.4 净含量检验 按JJF 1070的规定执行。8 检验规则8.1 组批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种产品为一组批。8.2 抽样按照GB/T 5490、GB/T 5491的规定执行。8.3 检验8.3.1 出厂检验8.3.1.1 检验项目包括加工精度、灰分、粗细度、水分、感官指标、净含量。8.3.1.2 产品出厂每批产品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8.3.2 型式检验8.3.2.1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
12、时必须进行: 新产品投产前;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更换设备、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停产半年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3.2.2 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规定的全部项目。8.4 判定规则8.4.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判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8.4.2 微生物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其他项目如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不合格,应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若复验项目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9.1 标志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
13、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718、GB 28050的规定。9.2 包装9.2.1 产品内包装应符合GB 9687、GB 9688、GB/T 8946、GB/T 24905 的规定。9.2.2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美观、无异气味,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9.3 运输 9.3.1 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无污染,运输产品时应避免日晒、雨淋,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影响产品质量的物品混装混运。9.3.2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9.4 贮存9.4.1 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成品库中,离地离墙存放。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混储。9.4.2 产品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运输贮存,保质期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