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N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 N/T 1 2 4 1-2 0 0 3入出境黄热病染疫列车卫生处理规程C o d e s o f s a n i t a r y t r e a t m e n t f o r e n t r y-e x i t t r a i n s i n f e c t e d w i t h y e l l o w f e v e r2 0 0 3-0 5-2 8发布2 0 0 3-1 2-0 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发 布S N/T 1 2 41-2 0 0 3.J J山.J.月 组青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2、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出人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安格日格、王东胜、王进云、聂维忠、徐云庆。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人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 N/T 1 2 4 1-2 0 0 3入出境黄热病染疫列车卫生处理规程范困 本标准 规定了 对人出境黄热病染疫列车 实施卫生处理的 要求、对象、方法、效 果判 定和 处置。本标准适用于人出境黄热病染疫列车的 卫生处理,对人出 境黄热病染疫嫌疑列车的卫生处理也可参照使用。2要求2.12.22.3措施。2.42.52.62.
3、72.82.92.1 02.1 12.1 22.1 3在没有完成灭蚊以 前,限制该列车与 建筑物及其他交通工具的 距离不少于4 0 0 m.防止非专 业人员 靠近列车或装卸货物、行李、邮包等物品。卸货应在灭蚊之后进行,如果在灭蚊之前卸货,应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并且采取预防隔离前对隔离场所进行彻底灭蚊,并保证室内外无蚊虫草生地。采用化学防治法,以达到速杀蚊虫的目的.实施空间喷洒,应在短时间内操作完毕。防止对任何人的健康造成危害。防止对列车的结构和设备造成损害。防止发生火灾、爆炸。防止对行李、货物造成损害。染疫人应隔离至无传染性为止。染疫嫌疑人应至少留验六日。灭蚊处理后,列车上不应发现埃及
4、伊蚊的成虫、幼虫、卵及其他黄热病传播媒介。对象黄热病染疫人;黄热病染疫嫌疑人;黄热病的传播媒介。准备4.1 人员 卫生 处理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实施;根据卫生处理的 范围和工作量,由 接种过有效黄热病疫苗或接受过黄热病预防投药的2 -4 人 组成处理小组。4.2 灭蚊器械和备品 手动压缩式喷雾器、手提式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熏燕除蚊器具;盛药容器、配药称量器具;防护服及鞋、帽、手套、防护眼镜、口罩(或防毒面具)。4.3药剂 室内滞留灭蚊处理的杀虫剂,如:浪氛菊醋、抓氛菊醋、马拉硫磷;S N/T 1 2 41-2 0 0 3 冷气溶胶或热烟雾灭蚊的 杀虫剂,如:澳佩菊醋、敌敌畏、马 拉硫磷,杀灭
5、蚊勤的杀虫剂,如:漠氛菊酷、醚菊醋、马 拉硫礴;熏燕杀虫荆,如:浪化甲烷、硫阮氟、环氧乙烷。具体参见附录 A.5方法5.1 医学措施5,l.1 限离 将黄热病染疫人收留 在检验检疫机构 指定的 处所,限制其活动并进行治疗,直到 消除其传播黄热 病的危险。隔离处所应具备以下条件: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蚊类单生地;建筑物安装防蚊的纱门、纱窗;宜用套间式病房,减少染疫人外出;染疫人和陪同 人应使用经澳氰菊 醋 1 5 m g/m -2 0 m g/m 浸泡过的蚊帐。5.12 留验5.1.2.1 将黄热病染疫嫌疑人或染疫嫌疑列车上不能出示有效黄热病接种证书的人员收留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 处所,从该人员
6、离开感染环境的时候算起,实施六天的留验或者实施黄热病预防接种,并自接种之日起留验十天。5.1.2.2 如果旅客请求在列车上留 验并经列车长同意,且列车上有医务人员和医疗设备及灭蚊药械的,经检验检疫机构同意,可以在列车上留验。5.1.2.3 受留验的人员在留验期间如果出现黄热病的症状,检验检疫机构应立即按 5.1.1 的规定将其隔离,对留验处所按5.2.1 的规定实施灭蚊处理,对与其接触的 其他 受留验的 人员,应当从处理完毕时算起,重新留验六天。5.1.2.4 对卸货的工作人员,从卸货完毕时算起,可实施六天的留验。5.2 卫生措施5.21 室内滞留喷洒灭蛟 防治家栖性和主要为野栖性而只在室内作
7、短暂取食或栖息的媒介蚊种;靶区 域为列车房间的内 壁和天花 板;在某些情况下,根据蚊种的栖息行为,重点处理具体栖息部位;施药程序是使用手 动压缩式喷器,对处理对象有顺序、均匀湿润地施 用经过表面吸水量测定而 配制好的药液.5.2.2 空间喷洒灭蚊 杀灭列车生活区和列车周围成虫;只有速杀作用而 无滞效,可用于区 域性紧急处理速杀成蚊,控 制黄 热病的 爆发;空间 喷洒小的空间 一般使用罐装气雾杀虫剂,较大的 空间采用超低容量喷雾;靶区 域通常为列车内 外有或有可能有 媒介蚊虫活动的区域;施药程序为列车上的房间可以使用罐装气雾杀虫剂喷雾,或使用手提式电动超低容量喷雾器 喷雾杀灭成蚊,或手提式热雾机
8、杀灭成蚊。5.23 熏燕灭蚊 在列车蚊虫密度大、分布广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熏蒸剂进行熏蒸灭蚊处理5.2.4杀灭蚊蝴 对无法清除的蚊虫孽生场所,特别是容器和小型积水,选择适用杀幼虫的杀虫荆;使用手动压缩式喷雾器或其他器械向非饮用水容器内四周及其邻近的表面作杀虫剂表面喷S N/T 1 2 4 1-2 0 0 3 洒,或将顺位剂、缓释剂施放到非饮用水 容器中;按容器的容积计算,使用不超过 1 m g/L Ni t 的双硫磷处理饮用水。5.3 效果判定5.3.1 医学措施效果 在最后一位染疫人被隔离至无传染性,以 及最后一位留验的人员被留验 六天以 后,不再出现新的黄热病病人或感染者,即视为医 学措施达
9、标,否则为 未达 标.5.3.2 卫生措施效果 处理前放置的 虫样如果全部死亡,或 在列车上未发现成蚊和幼虫,即视为卫生措施达标,否则为 未达标.5.4处g5.4.1 当医学 措施未达 标时,应按5.1.1 的要求,立即 将新出现的黄热病染疫人隔离。5.4.2 当卫生措施未达标时,应按 5.2.1 的要求,立即 对黄热病染疫或染疫嫌疑列车重新实施灭蚁处理。S NI T 1 2 4 1-2 0 0 3 附录A(资料性附录)常用化学灭蛟荆A.1 基本要求 高效速杀、广 谱多用、低毒无药害、长效低残毒、昆 虫不易产生抗药性及原料易得,生产容易,价格低廉,使用方便。A.2 作用方式A.2.1 触杀作用
10、 药物与昆虫体表直接接触,透过体 壁进人 体腔和血 液,使神经系统中毒、组织代谢障碍而致死。A.2.2 胃毒作用 药物与食饵一起经口进人昆虫肠腔中,引起中毒死亡。A.2.3 熏杀作用 杀虫药物以气态经昆虫体表的气孔,进人体内而起毒杀作用。A.2 _ 4 内吸作用 药物经动物或植物吸收后,当昆虫刺吸动物血液或窃食植物茎叶而中毒致死。A.3 常用种类A.3.1 有机磷类A.3.1.1 特点 高效广谱,作用方式多样,正温度系数药剂,易分解,对环境污染小,抗性发展缓慢。A.3.1.2 常用品种 马拉硫磷、辛硫磷、杀螟硫磷、敌敌畏、倍硫磷、碘硫磷、二澳磷、甲基咯 P 磷、双硫磷、敌百虫、辛硫磷、澳硫磷。
11、A.3,2 氨基甲酸醋类A3.2.1 特点 高效、低残毒,对昆虫选择性强,不污染环境。A.322 常用品种 残杀威、二氧威、甲蔡威、仲丁威、双丙威、混灭威。A.3.3 拟除虫菊酷类A.3.3.1 特点 高效、广 谱、低毒、低残留,易 产生 抗药性。A.3.3.2 常用品种 胺菊醋、丙烯菊醋、节吹菊醋、苯醚菊醋、笨氰菊醋、氯氰菊醋、氰戊菊酷、甲 醚菊酷、抓菊醋、溪氰菊醋。A.3 A熏燕荆A.3.4.1 特点 不仅能杀灭暴露的 蚊虫,也能杀灭隐匿的蚊虫。A.14.2 常用品种 嗅化甲烷、硫酞氟、磷化铝、环氧乙烷。S N/T 1 2 4 1-2 0 0 3入3.5 增效剂A.3.5.1 特点 单独使用对昆虫无毒杀作用,与某些杀虫剂混 合使用,可提高杀虫剂药效。A.3.5.2 常用品种 芝麻素、氧化胡椒基丁醚、八抓二丙醚、增效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