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MHS0001S2011前言我公司生产的配制酒是以小曲清香型白酒为酒基,加入人工养殖鹿血、鹿肉、枸杞、大枣等辅料经浸泡、提取、调配、陈酿、澄清、过滤、灌装等工序而制成的配制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检验、贸易仲裁的依据。本标准的安全性指标按GB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的规定制定。其余指标参照其他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的规定及产品的实际制定。本标准由马龙县红石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琼芬、蔡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