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注ICSX贵州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Q/DSYQ/DSY 0004S2014刺梨浓汁2014-08-01发布2014-08-20实施长长顺顺丹丹索索亚亚刺刺梨梨庄庄园园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发发布布备案 2 0 1 5 年1 0 月2 3 日 1 6 点2 2 分备案 2 0 1 5 年1 0 月2 3 日 1 6 点2 2 分Q/DSY 0004S2014I前 言本标准根据GB/T1.1标准化工作细则,第一部分:标准和编写的规定制定,作为长顺丹索亚刺梨庄园有限公司刺梨浓汁生产,检验,贸易,仲裁的依据。本标准由长顺丹索亚刺梨庄园有限公司提出并批准。本标准起草人:曹正林、罗国莹、罗兵、王泽伍、齐林剑。
2、备案 2 0 1 5 年1 0 月2 3 日 1 6 点2 2 分备案 2 0 1 5 年1 0 月2 3 日 1 6 点2 2 分Q/DSY 0004S20141刺梨浓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刺梨浓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第3章定义的刺梨浓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317 白砂糖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2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GB/T 5009.8 食品中蔗糖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3 食品中铜
4、的测定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 5009.159 食品中还原型抗坏血酸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2143 饮料通用分析方法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GB 12695 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DB 52/T 463 无公害农产品 刺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75号(
5、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刺梨浓汁采用物理方法从刺梨鲜果中榨取的汁液,经过滤、添加白砂糖调配、热力灭菌处理,加水复原后备案 2 0 1 5 年1 0 月2 3 日 1 6 点2 2 分备案 2 0 1 5 年1 0 月2 3 日 1 6 点2 2 分Q/DSY 0004S20142具有所榨取汁液特征,用于兑制饮料和加工食品用的浊汁型刺梨汁。3.2浊汁型果汁组织形态:含少量微细果肉悬浮物的半透明液体,静置后允许有少量沉淀。4要求4.1原料4.1.1刺梨鲜果应新鲜、果实成熟度好、无虫害果、无腐烂变质果。4.1.2白砂糖应符合符合GB 317
6、的规定。4.2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94的规定。4.3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项 目指 标色泽浅黄色组织形态含少量微细果肉悬浮物的半透明液体,静置后允许有少量沉淀香气、滋味具有原刺梨鲜果应有的香气、滋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4.4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项 目指 标可溶性固形物(20,折光计法)/(%)10.0总酸(以柠檬酸计)/(g/1000ml)1.8总糖(以蔗糖计)/(g/1000ml)30.0维生素C(以还原型抗坏血酸计)/(mg/100ml)400总砷(以As计)/(mg/L)0.5铅(以Pb计)/(mg/L)0.5铜(以Cu计)/(mg/L)5.0 二氧化硫
7、残留量(以SO2计)/(g/L)0.1山梨酸钾(以山梨酸计)/(mg/L)150苯甲酸钠(以苯甲酸计)/(mg/L)1504.5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项 目指 标菌落总数/(CFU/ml)400大肠菌群/(MPN/100 ml)20霉菌/(CFU/ml)20酵母菌/(CFU/ml)20备案 2 0 1 5 年1 0 月2 3 日 1 6 点2 2 分备案 2 0 1 5 年1 0 月2 3 日 1 6 点2 2 分Q/DSY 0004S20143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色葡萄球菌)不得检出4.6食品添加剂4.6.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4.6.2食品添加剂的
8、使用品种、适用范围和添加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4.7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8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规范应符合GB 12695和GB 14881的规定。5试验方法5.1感官检验按感官品评法进行。5.2理化指标5.2.1可溶性固形物按GB/T 12143规定的方法检测。5.2.2总酸按GB/T 12456规定的方法检测。5.2.3总糖按GB/T 5009.8规定执行。5.2.4维生素C(以还原型抗坏血酸计)按 GB/T5009.159规定的方测法。5.2.5总砷按GB/T 5009.11规定的方法检测。5.2.6铅按GB 5009.12规定的方法检测。5.2.7铜
9、按GB/T 5009.13规定的方法检测。5.2.8二氧化硫残留按GB/T 5009.34规定的方法检测。5.2.9山梨酸钾、苯甲酸钠按GB/T 5009.29规定的方法检测。5.3微生物检验5.3.1菌落总数按GB 4789.2规定的方法检测。5.3.2大肠菌群按GB 4789.3规定的方法检测。5.3.3霉菌、酵母菌按GB 4789.15规定的方法检测。5.3.4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色葡萄球菌)按GB 4789.4、GB 4789.5、GB 4789.10规定的方法检测。5.4净含量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检测。6检验规则6.1组批以同一批投料、同一班次、同一规格生产包装的产
10、品为一批。6.2抽样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抽样基数不低于200瓶,抽样量为18瓶(按最小包装量的独立商品包装计算),样品分成2份,其中1份检验,一份备查。6.3检验分类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3.1出厂检验备案 2 0 1 5 年1 0 月2 3 日 1 6 点2 2 分备案 2 0 1 5 年1 0 月2 3 日 1 6 点2 2 分Q/DSY 0004S20144产品出厂前,应按本标准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内容包括感官要求、净含量、总酸、可溶性固形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6.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4.34.7
11、的全部要求及标识。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原料产地、加工工艺或生产设备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6.4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判定为合格品,否则,可对该批次留样产品进行不符合项的检验,判定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7标识、包装、运输、贮存7.1标识包装标识符合GB/T 191、GB 7718、GB 28050的规定。7.2包装产品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包装外观完整,封口严密。7.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有防雨防晒措施。不能与有毒物品混装,混运。7.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内,应有防潮,防污染措施。成品堆放应离墙离地20厘米以上,不应与有毒、有害的物品同库存放。8保质期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包装贮存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为12个月。备案 2 0 1 5 年1 0 月2 3 日 1 6 点2 2 分备案 2 0 1 5 年1 0 月2 3 日 1 6 点2 2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