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DWW0001S20115试验方法5.1取样按GB/T12530规定的方法取样。5.2感官要求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的白色搪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目视、鼻嗅。5.3理化指标5.3.1水分:按GB5009.3规定的方法测定5.3.2灰分:按GB/T12532规定的方法测定5.3.3杂质:按GBT12533规定的方法测定5.3.4总砷:按GBT5009.11规定的方法测定5.3.5铅:按GB5009.12规定的方法测定。5.3.6总汞:按GB/T500917规定的方法测定。5.3.7亚硫酸盐:按GB/T500934规定的方法测定。5.3.8六六六、滴滴涕:按GB/T5009.19规定的方法测定5.4净含量按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6检验规则6.1组批及抽样6.1.1组批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6.1.2抽样从同一批次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基数不得低于100个最小包装,总重不低于30kg,抽取不少于20个独立包装样品,样品总量不得少于2000g,分为两份,一份检验,一份留样备查。6.2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日:感官、净含量、水分、灰分、杂质。6.3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其项日为本标准技术要求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亦进行型式检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