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Q/GDBL贵 州 省 食 品 安 全 企 业 标 准Q/GDBL0002S-2014橡 子 淀 粉2014-05-1 发布2014-05-15 实施2014-05-1 发布2014-05-15 实施贵 定 百 栗 食 品 有 限 公 司贵 定 百 栗 食 品 有 限 公 司发布发布备案 2 0 1 5 年1 0 月1 9 日 1 5 点4 9 分备案 2 0 1 5 年1 0 月1 9 日 1 5 点4 9 分2Q/GDBL 0002S-2014前言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而制定。本标准由贵定百栗食品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贵定百栗食
2、品有限公司批准。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定百栗食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国庆、余先彤。备案 2 0 1 5 年1 0 月1 9 日 1 5 点4 9 分备案 2 0 1 5 年1 0 月1 9 日 1 5 点4 9 分3Q/GDBL 0002S-2014百合淀粉百合淀粉1范围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百合淀粉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百合为原料,经清洗、浸泡、精磨、分离、脱水、干燥、包装等工序加工而成的百合淀粉。2规范性引用文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3、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T 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34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GB/T 5009.53淀粉类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2
4、087淀粉水分测定 烘箱法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2427.1淀粉灰分测定GB/T 22427.3淀粉总脂肪测定GB/T 22427.4淀粉斑点测定GB/T 22427.5淀粉细度测定GB/T 22427.6淀粉白度测定GB/T 22427.7淀粉粘度测定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检总局 75 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要求3要求3.1原料要求3.1.1 生产百合淀粉用的百合应无虫蛀,无霉变,无污染。3.1.2 生产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5、3.2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见表 1 规定。备案 2 0 1 5 年1 0 月1 9 日 1 5 点4 9 分备案 2 0 1 5 年1 0 月1 9 日 1 5 点4 9 分4Q/GDBL 0002S-2014表 1项目要求色泽白 色组织状态粉末状、干爽、无霉变滋味、气味具有百合淀粉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见表 2)表 2项目指标水分,%14.0酸度(干基)/T2.0灰分(干基),%0.40蛋白质(干基),%2.0斑点,个/cm210细度(100 目金属筛通过率),%98.0白度(457nm 蓝光反射率),%30.0粘度(6%的淀粉糊,30时),mPa.
6、s30脂肪(干基),%0.203.4卫生指标(见表 3)表 3项目指标二氧化硫残留量(以 SO2计),/30.0总砷(以 As 计),/0.5铅(Pb),/1.0大肠菌群,MPN/100g70霉菌,CFU/g1003.5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6 食品添加剂3.6.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3.6.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7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4试验方法4试验方法4.1感官要求按感官品评法进行评定。4.2理化指标4.2.1 水分的测定按 GB/T 12087 规定的方法进行。4
7、.2.2 酸度的测定按 GB/T 5009.53 规定的方法进行。备案 2 0 1 5 年1 0 月1 9 日 1 5 点4 9 分备案 2 0 1 5 年1 0 月1 9 日 1 5 点4 9 分5Q/GDBL 0002S-20144.2.3 灰分的测定按 GB/T 22427.1 规定的方法进行。4.2.4 蛋白质的测定按 GB 5009.5 规定的方法进行。4.2.5 斑点的测定按 GB/T 22427.4 规定的方法进行。4.2.6 细度的测定按 GB/T 22427.5 规定的方法进行。4.2.7 白度的测定按 GB/T 22427.6 规定的方法进行。4.2.8 粘度的测定按 GB
8、/T 22427.7 规定的方法进行。4.2.9 脂肪的测定按 GB/T 22427.3 规定的方法进行。4.3 卫生指标4.3.1 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测定按 GB/T 5009.34 规定的方法进行。4.3.2 总砷的测定按 GB/T 5009.11 规定的方法进行。4.3.3 铅的测定按 GB 5009.12 规定的方法进行。4.3.4 大肠菌群的测定按 GB 4789.3 规定的方法进行。4.3.5 霉菌的测定按 GB 4789.15 规定的方法进行。4.4 净含量检验按 JJF 1070 的规定的方法进行。5 检验规则5 检验规则5.1 组批以同批原料、同一班次生产的产品为一批。5.2
9、抽样应从每批产品中按最小销售包装随机抽取样品,每一批次抽样方案按式(1)计算:n2/N(1)其中:n抽取的包装单位数,单位为袋;N批量的总包装单位数,单位为袋。5.3 检验5.3.1 出厂检验5.3.1.1 出厂检验项目应包括感官要求和理化指标。5.3.1.2 产品出厂前应逐批进行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后并附产品合格标志方能出厂。5.3.2型式检验5.3.2.1 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本标准 3.23.6 的所有要求。5.3.2.2型式检验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鉴定投产时;b.原料产地、生产工艺发生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
10、验有较大差异时;d.连续停产 3 个月后恢复生产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5.4 判定5.4.1 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5.4.2 复检:标志、标签、包装不合格者,允许进行整改后申请复检一次,一复检结果为准。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可加倍抽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备案 2 0 1 5 年1 0 月1 9 日 1 5 点4 9 分备案 2 0 1 5 年1 0 月1 9 日 1 5 点4 9 分6Q/GDBL 0002S-2014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标志产品包装物上应有明显标志。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
11、1 的规定,食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和 GB 28050 的规定。6.2 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的规定,包装封口应严密、牢固并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6.3 运输产品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防止日晒雨淋。产品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64 贮存产品应存放在清洁、卫生、阴凉、干燥的库房内,并且有严密的防尘、防蝇、防鼠措施。产品与地面间应有木板隔离,离地离墙不得少于 20cm。产品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存。产品应分类存放,标识清楚,货堆不宜过大,防止损坏产品包装。6.5 保质期在遵照本标准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不少于 24 个月。备案 2 0 1 5 年1 0 月1 9 日 1 5 点4 9 分备案 2 0 1 5 年1 0 月1 9 日 1 5 点4 9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