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大功率用电设备治理制度 为标准校内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申报、安装、使用及治理,确保全校教学、科研和生活平安用电,按照国务院及北京市能源治理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法。第一章 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申报第一条大功率电器设备是指单台功率大于1000W的仪器、仪表、空调、灯具、取暖、办公设备、厨用设备、播送音响、通讯器材、电热水器和电力系统设备等电器具。第二条各单位含驻校单位新增大功率电器设备应事先填写大功率电器设备安装使用申请表,向后勤治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后勤治理办公室会同条件装备处、后勤集团和申请单位等对供用电可行性进展论证,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施行。各单位含驻校单位未经许可,不得
2、私自新装大功率电器设备,已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应对线路进展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对不符合平安用电要求或超负荷的立即停顿使用,经整改并符合运转条件前方可接着使用。第三条各单位含驻校单位申报新增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其安装工程中应包含必要的配电和电力增容改造经费,报审时应提供改造经费预算书、电器线路设计图纸等相关技术材料。第四条对未办审批手续擅自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下述处分:1.一经查实,由后勤治理办公室会同保卫处发出停顿使用通知书,停顿使用期间假设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单位承当全部责任,并视详细情况给予单位负责人全校通报批判或行政处分。2.造成事故或引发火灾的,由单位负责人
3、和使用者承当全部责任。第二章 大功率电器设备的安装第五条大功率电器设备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设计、施工,并需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平安,加装漏电保护装置,凡线路容量不同意安装大容量电器的地点,一律禁止安装。第六条各用电单位不得擅自改动学校供电系统、公共线路和接点开关,不得擅自转供电。用电单位增加负荷超过开关容量的,须到后勤治理办公室办理增容手续。第七条校内公共设备新建、改建、扩建中涉及使用2022W以上临时电器、电力设备等工程的,开工前主办单位应向所在校区后勤治理部门办理临时用电申请,由后勤治理部门指定用电接口,并按相关规定装表计量收费。第八条线路穿管埋线等隐蔽工程施工中由后勤治理办公室、保卫处、
4、后勤集团等单位参与检查评估。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由后勤治理办公室和后勤集团参与供电线路的检查验收,对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运转。第九条调整和改变大功率电器设备安装地点,参照本方法第一章第二条办理有关手续,并在设备移机前进展技术论证,否那么假设出现事故、跳闸或超供电负荷等情况,均由用电单位自行承当责任。凡未办理审批和备案手续,私自移机、调整和改变大功率电器设备的,按照本方法第一章第四条进展处理,后勤治理部门不予供电。第三章 大功率电器设备的治理第十条对批准使用的大功率电器设备,使用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并实行四定“方法进展治理,即:定地点、定用途、定治理标准、定责任人。第十一条学校按一、二、三级配置计
5、量表进展用电计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改动。安装大功率电器设备或进展移机符合手续的,须连接至计量表,否那么,后勤治理部门不予提供电力。第十二条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必须关闭总电源。24小时不连续使用的大功率电器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平安情况。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平安用电规那么,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超负荷用电。关于违章违规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校师生员工有权监视、检举和揭露。第四章 大功率电器设备的治理责任第十四条在主管副校长领导下,后勤治理办公室负责学校大功率电器设备的报装审批和规划治理;后勤集团负责各校
6、区供电设备的运转保障;保卫处会同后勤治理办公室负责平安用电检查监视以及违规用电的查处。第十五条各院系行政副院长副主任、机关各部处含驻校单位主管责任部门行政负责人是大功率电器设备使用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平安用电负有领导责任,负责本单位使用和新增大功率电器设备的报装、报废、日常运转治理和平安检查监视。第十六条后勤治理办公室会同后勤集团负责全校电气主干线负荷情况的普查备案、学校公共电网改造、总配电增容规划及资金预算等工作。第十七条附 那么1.本方法适用于由我校供电的单位、集体、出租房住户。2.基建处承当的新建工程工程大功率电器设备使用和安装治理方法另行制定。3.本方法由后勤治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