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大型施工机械、平安设备验收核查制度 1、工程工程开工前,工程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备清单进展审查确认,并对施工单位填报的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备确认报审表进展核查。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备确认报审表应按本规程附录A中表D-b6的要求填写。2、工程监理机构应重点核查建筑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备的备案手续,并对施工单位“安装告知、“使用登记、“顶升加节告知、“拆卸告知环节的验收手续进展核查。3、建筑起重机械在进入施工现场进展安装、顶升加节、拆卸前,工程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审的有关安装、顶升加节、拆卸告知材料进展审核。有关安装、顶升加节、拆卸告知材料的报审和审核应按本规程附录A中表D-b12的要求填写。4、工程监理机构应参加施工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机构检测后组织的整改内容复核、使用验收检查,并对施工单位报审的有关使用登记材料进展审核。5、工程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审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进展核查。6、建筑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工程监理机构应催促施工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进展检查、维修、保养,并做好相应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