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大型起重机械平安使用治理规定 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大型起重机械的平安使用治理,确保大型起重机械的平安运转,杜绝平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大型起重机械是指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汽车吊、履带吊、龙门吊、塔机、施工电梯、低驾平板车等大型吊装、运输机械。第三条 公司的所有大型起重机械包括因施工需要租用外部单位的大型起重机械均适用本规定。第二章 平安治理体制第四条 公司成立大型起重机械平安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大型起重机械平安使用治理的领导工作,负责提供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资源的落实工作,批复大型起重机械平安使用治理的有关治理制度、规定和奖惩意见。第五条 使用大型起重机械的各公
2、司、工程部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全面组织、施行大型起重机械平安使用治理的有关治理制度和规定。按照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详细的平安使用措施并认真组织贯彻施行。第六条 设备所属单位公司内部由机械装备公司负责负责所属大型起重机械的平安运转和操作,加强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制定并落实详细的平安操作规程和细那么,并进展监视检查。第七条 公司平安治理办公室负责监视检查大型起重机械平安治理制度及有关措施和细那么的执行情况,并对执行情况提出奖罚意见。第三章 平安治理规定第八条 大型起重机械平安使用治理包括拆卸安装、转场运输、平安使用、平安停机、防风、穿插作业、防雷击、防机械碰撞
3、等各项工作。第九条 公司的大型起重机械操作维修人员由机械装备公司装备,外租大型起重机械由设备所属单位装备,指挥和监护人员由机械使用单位按要求装备,所有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作业才能并持证上岗。使用单位装备的指挥人员,应向机械装备公司书面报告,经机械装备公司确认具备资历前方可上岗。设备所属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做好所属人员的治理和考核,加强人员培训。第十条 设备所属单位对大型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改变工况和技术改造等必须编写施工作业指导书,并作好起重机械安装、试运、拆卸的技术、平安、质量过程治理工作。对有关阻碍平安使用的遗留征询题在整改完善前必须制定有关防范措施,并按措施要求使用。需整改完善的缺陷要限时
4、按要求完成。整改完成后要先进展自行验收,合格后报当地治理部门和公司机械装备公司、物质公司检验,检验合格并关闭全部整改项前方可按正常的功能使用。第十一条大型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机械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例保、一、二级保养、消缺,制定并落实平安运转措施,认真填写保养、消缺、运转、验收记录。操作机组机长负责每周组织对大型起重机械进展一次平安检查,并填写大中型起重机械周平安检查报表。对觉察的征询题或隐患及时组织处理或拿出书面防范措施,交操作人员认真落实。设备所属单位对周检查表作抽查验证并签字,月底汇总归档。第十二条 机械装备公司将不定期对运转的大型起重机械包括公司自有和外租设备
5、进展抽检,并做到每季度对所有设备抽检一遍,在设备转场拆卸安装过程中要对设备进展一次全面的检查维修。着重检查设备的平安功能、平安措施、车容车况及维护保养,对觉察的征询题或隐患及时组织处理或拿出书面平安防范措施,并做好检查纪录。第十三条 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起重机械的平安运转纳入各使用单位的平安治理职责范围,各使用单位每月组织对大型起重机械进展一次全面的平安检查,并构成月平安检查纪要。对觉察的征询题或隐患及时组织处理或拿出书面平安防范措施,报机械装备公司备案同时交机械使用班组认真落实。第十四条 大型起重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使用单位要按照施工现场情况和机械的特点制定详细的平安运转措施,对关键吊装作业要编
6、制吊装方案作业指导书,并组织作业人员和操作人员做好技术交底。第十五条 公司平安监视办公室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工程工地大型起重机械平安复查工作,并构成纪要。对查出的征询题提出整改落实意见,工程工地整改完善后要进展反响。对未按规定执行者按照详细情况进展通报或处分。对严格执行规定、工作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进展通报表扬或奖励。第十六条 大型起重机械平安事故处理执行机械设备治理制度。第四章 平安使用规定第十七条 起重机至少应装备以下物品:一保养起重机的必要工器具;二干式灭火器等灭火设备;三绝缘手套和绝缘鞋电动机械。第十八条 起重机械新安装、拆迁、大修或改变重要技术功能和部件及经地震、风暴或严峻事故后,在使用前均
7、应按“安装试运与验收的要求进展实验并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前方可投入使用。第十九条 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平安施工作业票,并应有施工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一起重量到达起重机械额定负荷90%以上。二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三起吊精细物件、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展的大件吊装。四危险品、爆炸品必须起吊时。五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附近作业。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起重机械作业“十不吊规定;第二十一条 工作地点的风力到达5级时,不得进展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风力到达6级及6级以上时,不得进展起吊作业。第二十二条 两台及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转
8、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才能的80%。第二十三条 作业前应按照本机械的保养规定执行各项检查和保养。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以及平安装置等进展检查并作必要的试验。如有异常,应在作业前排除。第二十四条 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的工作范围,去除阻碍起重机行走及回转的障碍物。第二十五条 操作人员在启动及起吊过程中的每个动作前均应发出戒备信号。第二十六条 起重机工作速度应均匀平稳。起重机严禁同时操作三个以上动作。在接近额定载荷的情况下,不得同时操作两个以上动作。动臂式起重机在接近额定载荷的情况下,严禁降低起重臂。第二十七条 起重机应在各限位器限制的范围内作业,不得利用限位器的
9、动作来代替正规动作。第二十八条 起重机作业时,速度应均匀平稳,不得突然制动或在没有停稳时作反方向行走或回转。落钩时应低速轻放。第二十九条 起吊大件或不规那么的组件时应在吊件上栓以结实的溜绳。第三十条 起吊的重物必须在空中作短时间停留时,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第三十一条 起重机在作业中如遇缺点或出现不正常现象时,应采取措施放下重物,停顿运转后进展检修,严禁在运转中进展调整或检修。起重机严禁采纳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钩或重物。第三十二条 遇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因夜间照明缺乏,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展起吊作业。第三十三条 起重机械应标明最大起重量,并悬挂有关部门颁发的平安准用证。起重机械的制动、限位、连锁以及保护等平安装置应齐全并灵敏可靠。第三十四条 作业时,起重机应置于平坦、坚实的地面上,机身倾斜度不得超过制造厂的规定。第三十五条 关于电动式起重机械,作业中如遇突然停电,应先将所有操纵器恢复零位,然后切断电源。电气装置跳闸后,应查明缘故,排除缺点方可合闸,不得强行合闸。漏电失火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严禁用水浇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