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经营合同范本【常用版】承包经营合同范本【常用版】本合同各方当事人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 :本餐厅承包经营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餐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1、甲方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的餐厅位于市路号,面积共平方米。2、餐厅附有经营所需设施、设备、用具(见清单)第二条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三条 价金及支付1、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押金人民币元,承包结束后双方交接结清有关物业、设备、用具及有关费用后内退还。2、承包费:乙方承包经营期内,应每月向甲方交纳承包
2、费人民币元,交纳的时间为:每月日前交纳当月租金。3、其他费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垃圾费、排污费等所有经营所需要交纳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缴纳。4、押金和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款项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纳。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按约定提供餐厅给乙方经营餐饮,保证乙方独立自主经营。2、为乙方提供现有的经营场所及餐饮设施、设备、用具等。(另附清单)3、负责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平安、质量、价格、效劳等进行检查和监督。4、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给(特殊情况例外)。5、负责餐厅屋面、室外水、电的维护、维修。第五条
3、 乙方的权利义务1、必须合法经营,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分。受处分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2、负责经营过程中餐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合同期结束时餐厅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平安、社会治安、消防平安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平安。4、按合同规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5、承当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6、承当所聘用人员的劳保、医疗、伤亡、用工、计生、治安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
4、第六条 违约责任1、在合同有效期内,假设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2、乙方迟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费的,每迟延一日,应按拖欠金额每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没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3、乙方擅自转让承包或变相转让他人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收缴不予返还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4、乙方不得中途无故中止合同,如确须中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从
5、停止经营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与个月承包款作为违约金。第七条 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餐厅承包经营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第八条 合同终止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 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当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当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局部不能履行本合
6、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局部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那么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 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7、授权代表):(签字)企业招标承包经营合同范本订立合同双方:发包方:_承包方:_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人民政府批准,将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管理局、_财政局、_税务局、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分行组成的_工业发包委员会作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投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根底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别离的原那么,通过公开招
8、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方、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第四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根底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第二章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第五条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年,即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六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
9、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第七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上缴利润、技术改造投资、贷款归还、企业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第一款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缺乏自补、超交分成为原那么,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万元,其中_年为_万元,_年为_万元,_年为_万元,_年为_万元,。第二款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工程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万元。其中_年为_万元,_年为_万元,_年为_万元,_年为_万元。第三款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万元。其中_年为_万元,_年为_万元,_年为_,_年为_万元,。第四款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年底以前到达国家(市)级企业标准。第三章承包方的权
10、利与义务第一节承包方的权利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当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那么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仅限一人)作为本厂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第一款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本钱厂的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第二款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第三款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第四款
11、有权改革本厂内局部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第五款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第六款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第十条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合法收入。第二节承包方的义务第十一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第一款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第二款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第三款必须按期完本钱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第四款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第五款应完成国家给
12、本厂下达的各项指令性方案。第六款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当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第七款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第八款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福利待遇。第十二条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元。第十三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十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第一款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
13、益不受损害。第二款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第三款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第四款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十五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第一款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预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第二款不得平调本厂资产。第三款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第四款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第十六条承包经营者(系指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者收入,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级别。承
14、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第十七条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入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那么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平安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方案执行)具体规定如下:第一款承包经营者如完本钱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入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第二款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者作出特殊奉献时,可另给予特殊奖励。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缺乏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第四款职工人均年收入的计算范围按_劳字_号文件规定执行。第十八条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本钱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入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局部的5%,另外5%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开展根底。第十九条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后,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第二十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