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村消防平安检查制度 一、乡镇政府要定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单位和各村的消防平安检查活动,特别是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的检查要专项安排,专项检查。二、各项消防平安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身安排部署、亲身参加。要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对检查出的严峻火灾隐患,要详细记录、存档,并反响给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消除隐患。三、检查中觉察有违法、违章行为的,当场能改正的应责令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整改的,检查人员应责令限期改正。四、关于觉察的火灾隐患,被查单位没有及时整改的,相关单位应采取行政强迫措施,直至撤消各类证照,关闭场所。五、检查中觉察严峻火灾隐患时,要及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并制订出详细整改措施。六、对没有定期开展消防平安检查的村、单位,对其通报批判,对未进展平安检查,阻碍平安工作开展的,其主要领导要向镇政府写出书面检查;由于检查不够,存在严峻火灾隐患,而发生各类火灾事故的将按严峻责任事故罪追查领导责任。七、对个别村、单位和人员回绝监视检查,阻碍平安检查人员执行公务的,应批判教育,情节严峻的要移交公安消防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