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卫险一金办事指南一、养老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1、城乡居民:凡具有我区行政区域内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单位: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所需资料:1、城乡居民: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2、单位:(1)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应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并附复印件: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还应报送以下资料:职工花名册(内容包括身份证号码、学历、职称、参加工作时间、工种、户口类别、用工形式)、职工工资(收入)发放表
2、(复印件)。(2)个体工商户须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并附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职工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并报送以下资科:参保职工花名册(内容包括身份证号码、学历、职称、参加工作时间、工种、户口类别、用工形式)、职工工资(收入)发放表(复印件)。(3)自由职业者须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并附复印件:城镇居民户口本,农村户口还应提供进城务工证明(务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进城务工的其它证明资料)、职工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4)原有养老保险关系与单位无劳动关系,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续保。参保流程;1、城乡居民:有需要参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2、单位:单位社保经办人员
3、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参保手续;领取指南领取条件:1、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2、年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逐年缴费至60周岁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可以一次性缴纳若干年的养老保险费,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3、不满45周岁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年满60周岁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所需资料:1、户口簿;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4、根据不同领取情形,还需不同材料领取流程;1、单位或个人应在申领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前一至二个月(属于续缴人员
4、应在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向我局申报领取基本养老金2、符合受理条件的,我局向申报人出具受理回执3、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户。转移指南转移条件: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转移流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
5、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二、医疗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1、城乡居民:1)具有我区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2
6、)在我区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3)在我区长期投资经商和务工的外省区人员的未成年子女;4)国家和自治区另行规定的其他人员。2、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手续并缴纳有关费用;所需资料:1、城乡居民: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2、单位:1)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应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并附复印件: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还应报送以下资料:职工花名册(内容包括身份证号码、学历、职称、参加工作时间、工种、户口类别、用工形式)、职工工资(收入)发放表(复印件)。2)个体
7、工商户须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并附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职工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并报送以下资科:参保职工花名册(内容包括身份证号码、学历、职称、参加工作时间、工种、户口类别、用工形式)、职工工资(收入)发放表(复印件)。3)自由职业者须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并附复印件:城镇居民户口本,农村户口还应提供进城务工证明(务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进城务工的其它证明资料)、职工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参保流程;1、城乡居民:有需要参保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2、单位: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所在的社保部门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报销指南报销条件:1、申请人
8、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所需资料:申报需提交材料: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1、收据原件;2、住院费用结算单;3、出院诊断证明;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报销流程;经办程序: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
9、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三、工伤保险工伤认定认定标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
10、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所需资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认定流程;1、电话申报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
11、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2、书面申请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3、审核材料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4、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参保指南所需资料:职工申请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数码
12、相片回执(申领人可直接使用身份证照或重新拍摄,并领取回执)3、职工按要求填写的中卫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单位经办人申请材料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社会保险登记证3、中卫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4、中卫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信息采集表(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5、中卫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名册(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6、中卫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汇总表(已按要求填写及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的)参保流程;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中卫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2、参保职工按照
13、要求填写中卫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四、失业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
14、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参保流程;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中卫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中卫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领取指南领取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
15、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所
16、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半寸相片一张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流程;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
17、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五、生育保险参保指南参保条件: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所需资料:单位经办:1、社会保险登记表;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注:生育保险是由企事业单位经办的,个人不能办理参保流程;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4、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
18、,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报销指南报销条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所需资料:1、本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结婚证、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2、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分娩方式证明;3、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注明妊娠月份及流产原因);4、职工本人银行存折账号(按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银行提供)。5、委托代领的,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报销流程;
19、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六、公积金提取指南提取条件:房屋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非房屋类:1、职工离退休提取2、职工死亡提取3、职工出境定居的4、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5、非本辖区户口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不在
20、本辖区内所管理的其他单位工作的6、职工纳入城镇最低收入保障范围的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房屋类: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所需资料1、房屋所有权证;2、施工单位的工程预决算书;3、房屋所在地城建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质量检测评估书;4、大修申请报告;5、身份证;6、单位介绍信;7、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单位介绍信。以上资料除介绍信、大修申请报告外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自建自住住房提取所需资料1、宅基地(集体土地)使用证;2、农村自建房新建(翻建)审批表;3、身份证;4、单位介绍信;5、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本人
21、身份证、结婚证、单位介绍信以上资料除介绍信、自建房审批表外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购房提取(一手房)所需资料1、购房时间不超过一年期且已备案的合同正本;2、30%的首付款正式发票或全额付款的正式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提供契税完税发票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3、身份证;4、单位介绍信;5、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单位介绍信。以上资料除介绍信外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购房提取(二手房)所需资料1、过户一年期内的房屋所有权证;2、二手房买卖契约;3、契税完税发票;4、身份证;5、单位介绍信;6、提取配偶的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单位介绍信 。以上资料除介绍信外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非房
22、屋类:职工调离(转出)所需资料1、原单位介绍信;2、调令(商调函)或任命文件 ;3、职工调入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账户账号证明;4、身份证。以上资料除介绍信外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解除劳动合同、失业提取所需资料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备案登记表或解除劳动合同文件;2、原单位介绍信;3、身份证;以上资料除介绍信外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死亡提取所需资料1、死亡证明(医院、殡仪馆、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2、死亡人户籍注销证明;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及其他法律文书;4、死亡人的单位介绍信;以上资料除介绍信外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退休提取所需资料1、退休证(或退休审批文件);2、身份证
23、;3、单位介绍信;配偶代办的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以上资料除介绍信外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提取流程;职工提供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提取手续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支票到委托银行划款贷款指南贷款条件:具有有效居住身份证明;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良好的信用和偿还贷款的能力;购买商品房的: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在12个月以内且必须经房管部门备案)和购房总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发票。购买二手房的:具有房屋买卖契约、过户后的契税完税证、房屋所有权证(办证日期在三个月内)。自建住房的:具有宅基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所
24、有权必须在本人或配偶名下)及经市(县)规划局、所在镇(乡)政府、村民委员会审批的住房建造手续;(4)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须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所需资料: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2、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或二手房买卖契约)、建造或翻建自住住房的宅基地使用证、市县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工程概预算;3、已支付总价款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凭证或者契税完税凭证;4、个人信用报告;5、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薄、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6、婚姻状况证明。办理流程:职工持贷款资料到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公积金管理机构受理、审核、审批职工签订合同职工办理贷款房产抵押手续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