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融资管理制度融资管理制度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融资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融资业务的范围 第四章 融资工作的组织 第五章 融资计划管理 第六章 融资工作程序 第七章 融资风险管理 第八章 信息、档案管理及保密 第九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满足公司产业可持续发展和各项经营活动的需要,积极稳妥地开展融资业务,规范公司融资管理。依据国家有关证券、金融、经济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融资”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从外部机构(或个人)筹集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项融资工作,包括各部门在融资管理中的配合协作工作。第
2、二章 融资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开展各项融资业务,必须遵循以下原则:适度性原则、安全性原则、低成本原则、合法性原则。 第五条 融资的适度性原则。融资工作要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统筹安排,以最优的融资结构筹集资金,满足公司的资金需要,融资的金额、方式、时机、期限的选择要适当。 第六条 融资的安全性原则。融资业务中要加强风险管理,通过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控制公司财务风险、信用风险,保障公司经营安全。 第七条 融资的低成本原则。公司应对不同渠道、不同方式的多种融资方案进行综合评估、比较,在考虑降低资金成本的前提下,从中选择综合效益最优的融资方案。 第八条 融资的合法性原则。融资工作要遵
3、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讲求信誉,合法地开展各项融资业务。 第三章 融资业务的范围 第九条 根据资金来源的不同,公司融资业务的范围包括证券市场融资、银行融资、其它方式融资三个方面。根据资金运用,项目融资是公司主要的融资业务。 第十条 证券市场融资包括以下两种形式: (一)公司通过在证券市场增发普通股、配股方式增加资本金的融资; (二)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方式筹集中长期资金的融资。 第十一条 银行融资是指公司通过向国内商业银行申请各类短期及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而进行的融资。 第十二条 其它方式融资包括世界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的政策性项目贷
4、款融资;基金及风险投资方式的融资;国外商业银行的买方信贷方式融资;其它创新金融工具的融资。 第十三条 项目融资是以项目法人为融资主体、以项目本身的资产和收益为还款保证而进行的融资,主要有BOT项目融资。项目融资可以组合运用证券市场融资、银行融资、其它方式融资三种形式。第四章 融资工作的组织 第十四条 公司融资业务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由公司总经理进行日常管理,公司有关部门分工协作进行,由公司指定的融资管理部门、计划财务部门或董事会授权的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融资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职能分工 (一)证券市场融资。由公司董事会指定的部门负责,公司融资管理部门、计划财务部门配合协作; (二)
5、银行融资。包括和商业银行的银企合作、办理各类短期贷款及中长期贷款业务,由融资管理部门根据年度融资计划统筹安排、具体负责,计划财务部门负责办理融资的各项手续; (三)其它方式融资。由公司融资管理部门负责实施,计划财务部门配合; (四)项目融资。包括项目建设资金筹集及与项目所在地银行的银企合作,由公司融资管理部门负责策划与实施,计划财务部门、相关项目经理部配合。 第十六条 在公司融资中所涉及到的有关法律、涉外、信息、技术、行政等方面工作,由公司总经理统一协调,公司审计法规部门、国际合作部门、企业发展部门、工程技术部门、行政部门等予以配合协作。第五章 融资计划管理 第十七条 公司融资工作应遵循适度性
6、原则,加强计划管理,需编制年度融资计划和一般融资计划。公司总经理负责融资计划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 年度融资计划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召集相关部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并按规定的程序报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第十九条 一般融资计划是针对具体项目、具体融资方式而制定的融资计划,包括有证券市场融资计划、银行融资计划、项目融资计划。一般融资计划在年度融资计划范围内,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适时制定。一般融资计划由融资管理部门、计划财务部门协同其他相关部门编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超出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按规定程序报董事会审批。第六章 融资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 公司开展融资工作须在董事会
7、授权范围内,按照规定的权限和工作程序,有组织、有计划地予以实施。 第二十一条 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规定,融资协议应由董事长签署。董事长可按规定的授权程序,授权公司其他人员签署融资协议。 第二十二条 在融资过程中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应遵照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十三条 证券市场融资工作程序 (一)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制定证券市场融资计划; (二)由董事会聘请的中介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设计和编制融资方案,由董事会指定的公司证券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参与配合; (三)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公司各相关部门对证券融资方案进行论证
8、、修改; (四)证券融资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作出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关于证券市场融资的决议按规定程序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由董事会授权的部门会同有关中介机构,负责证券融资方案的实施。 第二十四条 银行融资工作程序 (一)融资管理部门、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公司经营和工程项目实施的需要,拟定银行融资计划和融资方案。公司总经理召集相关部门,对银行融资方案进行审核、审批; (二)融资管理部门依据已审批的融资方案,向银行提出融资业务申请,并进行融资的相关业务洽谈,达成融资协议。根据董事会的授权,由董事长(或授权人)签署银行融资协议; (三)计划财务部门按银行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的融资手续。 第二十五条
9、项目融资工作程序 (一)融资管理部门、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工程项目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结合公司年度预算,拟定项目融资计划,经公司总经理按规定程序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二)融资管理部门根据批准的融资计划,拟定项目融资初步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三)融资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进行项目融资的商务谈判,达成融资协议。公司总经理召集相关部门对融资协议进行论证和评估; (四)根据公司董事会的授权,由董事长(或授权人)签署项目融资协议; (五)融资管理部门根据项目融资协议,具体实施项目融资工作。第七章 融资风险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融资要综合考虑公司财务指标状况、公司负债能力,优化公司资金结构,以控制公司财务风
10、险。 第二十七条 公司筹集的资金要有明确的资金用途和可靠的还款来源,要规定资金的使用和偿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公司计划财务部门要负责资金计划,做好统筹安排,保证按期履约还款,以确保公司信用,防范信用风险。 第二十八条 由公司指定相关部门对资金的使用实行动态监督和管理,以保证资金使用符合公司要求,保证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确保资金的安全。 第二十九条 因公司融资的需要而发生的对外担保,应控制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或比例)范围以内,并纳入公司财务指标中考核、控制,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核定公司最高对外担保额。 第三十条 未按规定程序、未经公司有权部门的批准,公司任
11、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越权签订融资协议和担保协议,对违者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第八章 信息、档案管理及保密 第三十一条 融资信息收集与管理。公司融资业务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金融、证券、经济方面信息的收集,及时掌握金融、经济的政策和发展动态,为公司融资工作提供支持;要按照公司的信息管理制度,对所收集的信息进行科学地整理、分类、归档。 第三十二条 融资档案管理。在融资工作中形成的相关文件、分析报告、项目资料、财务报表均是公司的重要文件,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按公司规定进行档案管理。 第三十三条 保密规定。融资工作应遵循公司保密管理制度的要求,融资方案及相关分析报告、项目资料、合同协议等文件均属公司保密文件,要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程序进行管理。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融资管理部门根据本制度组织制定实施细则,报公司批准、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施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