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录一、劳动合同约定期满后“自动顺延”,是否还要续签?1二、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合法顺延?1三、合同期满,已提前30 天告知劳动者到期不再续签合同,还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吗?1四、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2一、劳动合同约定期满后“自动顺延”,是否还要续签?1法律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期满自动顺延的约定条款,免除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2如果劳动合同中公司与员工约定的“自动顺延”有效,那法律中“连续签订两次合同后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就无意义了。3此外,劳动合同中,约定自动顺延条款,涉嫌免除用人单位在原合同到期后续订劳动合同的责任、排除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
2、动合同或变更劳动合同的权利。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此类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二、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合法顺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的几种情形是法律明确规定
3、的劳动合同“法定顺延”的情形,但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到期自动顺延”,则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任意一种。三、合同期满,已提前30 天告知劳动者到期不再续签合同,还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吗?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但还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四、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需要考虑以下情况:1如果单位在降低原合同的条件下与他续签,员工不续签,那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2在原来相同的合同条件下,员工不愿意续签,那公司无需支付补偿金;3如果是公司单方提出不续签,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