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评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和完善评审程序,防范合同风险,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一般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拟定合同草本及相关文件,再按流程送审。 2、特殊/重大合同(订立价款在五万元以上的合同,投资、股权收购、并购的合同,涉外合同,合同承办部门认为需可行性审查的其他合同)均必须提请公司合同评审小组评审。 (三)职责1、公司成立合同评审小组。合同评审小组由总经理、分管副总、(总监)、财务负责人、法务部负责人、PMC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负责人、销售部负责人、项目工程部负责人及承办部门(当事部门)负责人组成,合同评审小组的组长为总经理。
2、2、合同承办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合同草本,提交相关资信资料,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督办。3、质量管理部负责对产品质量要求和单元产品的生产能力、交货周期以及技术协议的可行性的审查,并参与单位产品成本的测算。4、销售部负责评审新产品/项目的开发能力及市场前景的评估。5、工程部负责评审工程项目的生产能力、安装进度以及技术协议的可行性,并参与工程项目成本的测算。 6、PMC部负责审核采购能力和采购周期,并参与材料成本的测算。 7、财务部负责评审付款与结算方式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以及确认成本及利润指标,票据提供是否符合税务规定。8、法务部负责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所签订的一切书面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并对
3、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9、公司分管领导、总经理和董事长负责公司所有合同的审批。 二、评审原则(一)承办部门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审查;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对合同进行专业性审查。(二)法务部对所有合同的立项、签订、履行、审核进行全程参与。 (三)紧急采购、特殊原因的物资采购,或其他原因特批的采购(商务)或销售的项目订单或合同,可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依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处理。 三、评审内容 (一)建设工程(土建)合同 1、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业绩及信誉度;2、审核费用是否合理。主要测算直接材料费用、直接人工费用、其他费用、间接费用及取费标准、定额选用、交(竣)工日
4、期等; 3、审核质量与技术条款;4、审核服务与承诺条款; 5、审核合同价款、付款方式是否明确且符合公司规定; 6、审核违约责任、质量索赔条款; 7、审核质量保证及质量保障体系是否满足要求。 (二)买卖合同1、审核供应商的选择情况;2、审核比价核价、优质优价(性价比)情况;3、审核备品配件、随机配件的供应条款;4、审核交付周期、质保期、售后服务与承诺条款; 5、审核合同价款、结算方式等是否明确且符合公司要求和规定;6、审核违约责任、质量索赔条款;7、审核质量保证及质量保障体系是否满足要求;(三)加工承揽(技改、维修)合同1、审核承揽方的资质、业绩及信誉度2、审核比价核价(性价比)及加工费用标准是
5、否合理;3、审核质量与技术条款;4、审核交付周期、质保期、售后服务与承诺条款;5、审核合同价款、结算方式是否明确且符合公司规定;6、审核违约责任、质量索赔条款;7、质量保证及质量保障体系是否满足要求。 (四)运输合同1、 审核运输单位的资质、业绩及信誉度;2、 评审运输费用标准(性价比)是否合理;3、 审核合同价款、结算方式是否明确且符合公司规定;4、 评审服务与承诺条款;5、 评审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条款;6、 审查有无违约责任的条款,是否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五)商务合同1、商务合同是指:公司与有关合作伙伴商定并准备签订的设备技术引进合同、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谈判备
6、忘录、补偿贸易合同、专项协议书、销售确认书等。2、审核合作伙伴单位的资质、业绩及信誉度;3、审核费用、责任是否合理。主要测算取费标准、间接费用,审核双方的责任、权利、利益的对等关系的条款等;4、审核质量与技术条款;5、审核服务质量与承诺条款;6、审核合同价款、付款方式是否明确且符合公司规定;7、审核违约责任、质量索赔条款;8、审核质量保证及质量保障体系是否满足要求。 四、评审程序(一)合同评审采取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专题会议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召集。(二)合同评审工作开始前,先由合同承办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起草合同文件,合同文件应优先采用示范合同文本;如无合同示范文本,则可结合实际情况起草或与合同
7、对方共同起草合同文本。(三)合同评审组织部门(合同承办部门)原则上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将须评审的合同文件及供应商的选择、核价比价、服务与承诺等相关资料送交各评审参加部门。(四)合同评审专题会议应做好以下工作:1、认真听取合同承办部门关于询价比价、平等协商、厂家选择等情况的介绍;2、审查要约(询价函)、承诺(报价函)的内容;3、评审合同的条款。重点评审合同价款、质量、交货期、服务与承诺、违约责任、损失赔偿等条款;4、对被评审的合同提出结论性意见。参会人员均应在合同评审记录上签字。(五)合同评审通过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合同文件和汇总后的评审意见送交财务部审核,后分别报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审查,最
8、终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六)如果合同文件未得到审核人或审批人同意,则合同承办部门应根据审批(核)意见继续完善合同内容,并与合同对方进一步协商后形成修订后的合同文件,再次报请审(核)批人审(核)批。(七)审批人批准签订合同文件后,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依照经批准的合同文件与合同对方办理协商签约事宜。(八)合同文件的审核、审查、审批详见合同管理工作流程。(九)评审记录的保存。办公室负责保存书面的合同评审记录。(十)合同文件变更、解除的评审。发生合同条款变更(如价格条款、支付条款、质量条款、工期条款、违约条款变更等)或解除时,应采用书面形式,如补充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等文件形式。合同条款变更或解除的评审
9、程序参照合同评审程序执行。附件:1、合同评审流程图 2、合同评审表附件1:合同评审流程图合同双方谈判协商条款调查拟签约对象的资信选择合同标的物的合作者承办部门拟定合同初审部门负责人审核评审小组修改合同评审小组审核 若审核未通过复核总经理返回审核总经理签订合同审批董事长董事长审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履行中发现条款欠妥 附件2:合同评审表提审部门: 年 月 日合同类型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金额评审部门评审意见承办部门 评审人: PMC部 评审人: :质量部 评审人: 财务部 评审人: :法务部 评审人: :销售部 评审人: 工程部 评审人: 分管副总 总经理 董事长 备注:1、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内,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批准(可以不走评审程序)。2、合同金额在510万元,由各部门评审后分管副总审批,总经理批准。3、合同金额在10万以上,由分管副总召集各部门评审后,总经理审批,董事长批准;4、附合同、相关文件及情况说明。